为了贯彻落实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二、服务对象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__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侯
联系电话:
为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为贯彻党、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稳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xx〕75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本月起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0月
三、援助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四)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走访服务对象,摸清就业现状底数,开展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措施、掌握申请就业服务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对象的稳定性。健全完善就业机制,巩固拓展援助成效,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让就业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的温暖和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帮扶清单
各县(市、区)要通过上门入户,全面掌握人员构成情况、就业意愿、专业技能等,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开展失业人员登记、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应认尽认”。制定帮扶清单,实施“一人一策”援助计划。
(二)挖掘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各县(市、区)要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开发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
(三)分门别类,实施精准服务
各县(市、区)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点对点渠道,推送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安排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二)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送,建立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活动有关情况,做到随时开展、随时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市局每个月对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20xx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联络信息表》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并于每周五报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情况统计表(周调度)》。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效果、相关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市相关工作要求,集中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行动时间
20xx年6月-9月
三、服务对象
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脱贫人口、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退捕渔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
四、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对困难人员开展走访摸排、精准对接、重点帮扶,让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有就业需求的都能获得岗位信息,有培训需求的都能参加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都能得到创业扶持,确保困难人员就业需求有响应,就业服务跟得上,就业帮扶有成效。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排联系。结合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基层就业工作人员、劳务经纪人,全面摸排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一人一策”“一人一档”。6月底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台账。
(二)多方筹集岗位。深入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人员就业需求的岗位。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人员就近就业。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低门槛就业岗位,定向招用困难人员。储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三)开展面对面服务。对每名登记失业的困难人员要做到主动对接、人人见面、分类帮扶、逐一销号。有求职需求的,向其推荐至少3个有针对性的岗位。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及时组织参加培训项目。对长期失业的,加强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求职方向。
(四)推行免申即享。用好大数据比对分析手段,对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补贴,推行找人、免申即享。对个别暂时不具备免申即享的,均实行网上申报,并提供代办帮办服务。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加快资金的发放进度,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应享尽享。
(五)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多形式开展困难人员专场招聘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就业岗位精准推送,促进人岗匹配。在广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方便困难人员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就业招聘服务供给渠道。
(六)强化创业扶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等。组建创业导师专家服务团,对困难人员的创业项目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把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
(七)支持灵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支持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形态就业,持续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即时性、针对性的就业岗位。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和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带着对困难人员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对困难人员的关心落到实处。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局将成立十个指导组,对各区县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划片包干开展指导。通过查阅台账、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各区县的登记失业困难人员数量是否下降、是否与未就业困难人员见过面、是否向每人推荐3个岗位、有培训意愿的是否参加培训、有创业意愿的是否得到创业扶持。相关情况将按月进行通报。
(三)做好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严格设定困难人员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严防困难人员个人信息泄露。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紧扣专项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做好专项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上报专项行动进展工作信息。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责任单位:各级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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