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部门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完成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客观评估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计划目标的完成绩效,促进部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养的提升,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一)通过计划的有效执行,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度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完善岗位标准体系,强化岗位责任,推进岗位管理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
(三)科学客观评价部门工作绩效,激发部门和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团队建设;
(四)丰富管理方法,推动管理创新,建立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跟进,事后有评估,有汇报的管理系统,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二、工作计划要求 (一)原则
本办法以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工作时间内工作满负荷,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自身价值为原则。
(二)具体要求
1.具体性,计划目标要切中特定的具体工作目标,不是笼统的而是应该适度细化,并应是持续改进的目标;
02.可衡量性,计划目标能够数量化、行为化或具体化,同时各部门应当提供验证计划目标完成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3.可操作性,计划目标应是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实现的,应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
4.现实性,计划目标是实实在在的,是可以证明和观察得到的,同时也应是企业、部门现实工作中所需要重点去做的;
5.时效性,计划目标要使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即设定完成该计划的期限,应注重完成计划的效率;
6.双向沟通,目标的设定,计划的完成、数据信息的收集需要计划管理部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共同促进计划的完成;
三、工作计划内容 (一)计划种类
1.按工作性质可将工作计划分为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 2.按工作时间可将工作计划分为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日计划。
(二)计划节点 1.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在每年末12月20日(节假日提前)前将第二年度年度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报送企管部。年度计划考核时间为年初到年末,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2.月度计划
月计划应在每月28日(节假日提前)前将下月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报送企管部,以便监督落实和考核。月计划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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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月初到月末。
3.周计划
周计划应在每周六前将下周计划编制、审核完成并报送企管部,以便监督落实与考核。周计划考核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4.日计划
日计划应在周计划编制的同时将下周计划落实到每日,审核完成,并在每周六前同周计划一并报送企管部,以便监督落实与考核。
(三)计划编制
1.实行部门工作计划与个人工作计划相结合的形式,每个人可依据部门计划或上一级领导计划来编制个人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内容为本部门(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各种会议决议及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采用统一的格式编制(详见附件1、2)。工作计划需由部门第一责任人审查后报送企管部;
2.企管部负责定期将各部门工作计划上报集团领导,进行审阅;
3.主要工作内容:部门(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在计划时间段内应实施或完成的工作事项,会议决议、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事项;工作事项描述简约、明确、具体;
4.完成期限:指预计完成某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期限,跨计划时间段的工作事项要明确本计划时段内应完成程度;
5.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需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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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事项需设定达成目标,跨度工作应设定阶段目标;
7.工作计划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项目节点计划分解行成月计划的重点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工作计划中具体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8.在编制月工作计划时,需对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工作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并纳入下月工作计划;
9.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调整计划的灵活性,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公司总体目标造成影响。调整计划应提前报送企管部,由企管部上报董事长、总裁审查;
10.各职能部门及个人应编制年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日计划;
11.由于集团经营计划、方向、策略发生调整,原定计划要即时调整,调整方法同计划编制。
(五)计划考核
1.工作计划经审批后,各部门(个人)应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企管部要严格考核;
2.各部门负责人要清楚本部门各阶段重点工作事项和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解决办法及处理措施;
3.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企管部,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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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管部每月月末前组织月总结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通报上月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考评结果;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助、协调解决的事项;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四、考核办法 (一)奖惩考核
企管部按月对各部门月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详见附件3)
1.及时性:工作计划需在规定完成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企管部邮箱,邮箱地址:*****************。不按时报送的部门(个人),每次乐捐人民币20元;
2.编制质量:工作计划及总结格式不合格的视同未交处理,每次乐捐人民币20元;文件名统一规范为集团名称+部门名称+材料名称或集团名称+部门名称+个人姓名+材料名称。
3.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未涵盖、相关领导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等),重要工作遗漏一项每次乐捐人民币50元;
4.计划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但虚报完成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项乐捐人民币50元;
5.对于各部门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部门未配合或者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协助的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相关责任人乐捐人民币20~50元不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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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责任人时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
(二)计分考核
1.配分方式:每一节点的工作计划按照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的重要程度先进行自行配分,再通过领导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配分,总分100分;
2.评分方式:个人计划先由计划责任主体自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审评,报企管部备案;部门计划由计划责任主体自评分,分管副总裁审评,报企管部备案;
3.考核标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4.每年年底根据各节点工作计划考核成果进行综合,按照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考核平均分权重比例综合加权后作为计划责任主体年终总体考核最终数据;
5.计划责任主体年终总体考核最终数据,是责任人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计划考核年终得分在85分以上有资格参加公司年终评优活动,否则不能参加公司任何评优活动。
五、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大连成达食品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个人。 (二)本办法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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