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津市市公路管理局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聘任临时工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书所列条款。
一、聘任期限:
聘任期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任期满需续聘时,乙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协商连聘。受聘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解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解聘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每月 1200 元,另每月付给 600 元作
为乙方自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金和缴纳居民医保的待遇,其中100元作为乙方享受的医保待遇,500元作为享受的社保待遇。
(3)医保待遇从2017年元月开始实施,社保待遇从协议签订后次月实施,其基数每年在前1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50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协议书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除享受协议规定的工资待遇、医保和社保待遇外,还享受一些单位福利,及部分绩效奖。
(3)乙方主要负责院门口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办公大楼的防盗、庭院、一楼厕所卫生等工作及办公室交待的其他临时工作。
(4)在签订本协议后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四、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完成任务的质量极差、考核不合格的; ②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④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内容达成新协议的。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协议: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③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④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⑤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⑥伪造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⑦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⑧其它违反国家、甲方规定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
(3)协议期内,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协议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①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②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书自行终止: ①协议期限届满; ②协议期内乙方死亡;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违反协议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协议条件,单方解除协议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协议时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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