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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 2021具体内容如下:
(一)污水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
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
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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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 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工程,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工程,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
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
物行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是
综合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1992)是国
家行业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 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平安、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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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大气降水的总和。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
30种有害物
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工程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表1?标准?根本控制工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日均值)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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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局部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深度 (日均值)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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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污染物工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A级标准
B级标准
总汞(以Hg计) 烷基汞(以Hg计) 总镉(以Cd计) 总铬(以Cr 计) 六价铬(以Cr+6计) 总砷(以As 计) 总铅(以Pb 计) 总镍(以Ni 计) 总铍(以Be 计) 总银(以Ag 计) 总钒(以Va 计) 总硒(以Se 计) 总钴(以Co计) 总锡(以Sn 计) 总α放射性 (Bq/L) 总β放射性 (Bq/L)
苯并(a)芘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1
1
2
2
1 5 1 10
1 5 1 10
表3选择控制工程最高允许排放深度 (日均值)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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