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承诺书

来源:二三娱乐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许诺书

药店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阵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肃复杂,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切实保证广大群众的用药需求。本店严格实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许诺以下:

一、药店要在入口处设置有效隔离设施,对所有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提示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进店人员“场所码”扫码规定,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情形等。

二、员工上岗时做好健康监测并规范佩戴口罩,做到“五个一”,即“开一扇门、放一张桌、站一个人、查一下码、测一次温”。

三、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逐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症状或健康码“红码”“黄码”,以及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上岗。

药店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频次为每两日一次。确保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药店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四、店员严格做好各项防护,店面全面消杀,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把关,为顾客提供放心药品,共同做好疫情防控。

五、药店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公告、场所码,从业人员戴口罩、测温、做好消毒记录;落实顾客扫码、先测温落后店。

六、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含网络销售)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药店工作人员要了解中、高风险地区情形,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行2小时回访制度。

七、凡进店购药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对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形非常的购药人员,不得进店购药,同时登记非常购药人员信息报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药店对扫码非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通报辖区防控部门并与市防控办对接,进行妥善处置;督促和引导发热病人到医院规范就诊。

八、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经营配送各环节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配送,全力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购药用药需求。

九、严格对照“四类药”等药物功能主治或适应症,

梳理品种目录,结合方便购药和相对隔离原则进行登记销售。

本店严格遵照以上许诺,并接受监督。如未遵照落实上述许诺,导致问题产生,将由本店承当一切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