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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

来源:二三娱乐


附件 3-1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

服务要求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 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 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 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 序号 内 容 1 管理处 设 置 2 管理人 员和服 务人员 要求 (1)小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4)服务人员日最低配置标准:客服人员:1 人/200 户~300 户;保洁人员:1 人 /6000㎡~8000㎡(建筑面积);秩序维护员:3~4 人/每门岗+1 人/5000㎡~7000㎡(建筑面积); 绿化人员:1 人/10000㎡~16000㎡(绿化面积);维修人员:1 人/200 户~300 户,高层住宅小区 不得低于 3 人。总建筑面积超过 50 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各岗位人员配置可乘以 0.9 系数。 3 服 务 时 间 在小区管理机构每日不低于 10 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 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1)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秩序、 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 4 日常管 理与服 务 (3)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装饰装修 管理档案、日常运行档案、内部管理档案等),设有专职人员、档案资料室;归档及时、完整,便 于查询。 (5)使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管理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记录、收费记录。 (6)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相关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饰装修期间,每 日巡查 1 次现场,做好记录;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并劝阻,拒 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示;装饰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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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7)在物业共用部位显著位置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 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个小时内,一般修理一日内完成(预约除外);由专业单位负责的, 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拆在 2 个工作日内处理回 复;有报修、维修、处理记录,维修完成后 48 小时内回访,回访率不低于 80%。 (8)设置物业管理标志,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各幢、单元标志、危及人身安全部 位的警示标志、维修养护期间的警示标志。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9)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帖 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10)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11)每月组织 1 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做好记录。 (12)每年组织业主代表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13)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节假日前安排安全检查。 (14)每年至少公开征集 1 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达到实际入住业主 80%以上,公示整改情 况。 (15)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16)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 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 (17)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18)能提供四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四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 饰;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19)专项服务委托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规范的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专 项服务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对专项服务企业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及评价记录。 (2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21)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 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一、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5 公共区 域卫生 保洁服 务 (1) 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2)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3)每 2 周清洗 1 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药水消毒。 (4) 每日清运 1 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5) 保洁车外观整洁、摆放整齐。 二、 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一) 楼内 (1) 每日清洁 1 次、每日清拖 1 次大堂地面;每周擦拭 3 次信报箱、大堂玻璃;每月天刮 2 -2-

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 2 次大堂、候梯厅墙面;每日巡视保洁 1-2 次。 (2) 每日清洁 1 次楼内地面、楼梯,每周清拖 2 次;每周擦拭 3 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每月擦拭 4 次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灯具每季度除尘 1 次;每日巡 视保洁 1-2 次。 (3) 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二) 电梯 (1) 每日擦拭 1 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 1 次电梯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 2 次。 (2) 不锈钢面或其他装饰材料的电梯,每月护理 3 次。石材地面的电梯每月养护 1 次。 (三) 天台屋面 每月清扫 1 次楼顶天台、屋面。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查 1-2 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四) 庭院 (1) 每日清扫 1 次道路、两侧人行道,巡视保洁 2 次;广场地面砖每半月冲洗一次,全天候 保洁。 (2) 每周清洁 1-2 次小区公共照明及设施设备;每 2 月清洁 1 次雨蓬、门头等。 (五) 水景 (1) 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 (2)每周安排专人清洁 2-3 次水面;定期进行水体净化处理;每季度清洁 1 次水池池底。 三、 有害生物防治 (1)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防制。 (2) 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四、 雨雪天气 (1) 雨后清洁。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2) 扫雪铲冰。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 10 时前清扫干净。 五、卫生事件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 六、 检查记录 (1) 每日检查 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2) 每月全面检查 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3) 清洁档案齐全。 (1)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 周岁以下的人数占总人数的 80%以上。 6 公共秩 序维护 (2)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3) 出入口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其中主出入口 20 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应双人值守;当值 时坐、立姿势端正(不少于 18 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 件搬出实行记录。 -3-

(5)实行 24 小时巡视检查,20 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夜间巡查应设 2-3 片巡查路线。重点 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和地下车库)应设巡更点,秩序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 间和路线每 2 个小时巡查一次,在正常情况下到达每个巡更点的时间误差不超过 2 分钟,监控中 心有巡更记录。 (6)接到火警、警情后三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7)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三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8) 维护道路使用和场地的正常秩序。 (9)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 口)、楼宇对讲(可视)、周界报警、住户报警(对讲功能)、门锁智能卡等五项以上技防设施,24 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 15 日备查。 (10)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 5 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与警方;接到住户紧急求助时,秩序维护人员应 5 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11)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 1 次的应急预案演习。专业人员 24 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报警记录由系统打印留存。 (12) 在强降雨、雪天气期间,备勤人员 24 小时待岗,人数不少于秩序维护专业人员的 20%,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 (13)记录与档案。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 (2)建立停车管理档案。 (3)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 7 停 车 管 理 (4)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 (5) 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志。 (6)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7) 24 小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等设施设备。 (8) 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9) 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 1 次,地下停车库地面(含车位地面)每月清拖 1 次。 (10)车库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一、基本要求: 1、小区绿地率达 40%以上。 8 公共绿 化养护 2、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居住环境的需要,集中绿地率 10%以上。 3、利用植物、山石、水景等设置景点,且与环境协调。 4、乔、灌、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花坛、花境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 0.5%以上。 5、绿地保存率 100%,乔、灌、草等保存率 98%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 二、草 坪: -4-

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 8cm;随时清除杂草,目视无杂草;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 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及时做好病虫 害防治;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率低于 5%。 三、树 木 : 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四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 每年不少于六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四次, 基本无枯枝;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 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防治结合、及时灭治,无病虫害发生; 树木基本无倾斜;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 无缺枝、空档。 花坛花境:一年中有二次以上花卉布置;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缺枝倒伏不超过三处;及 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适时做好 病虫害防治。 四、 垃圾处理 绿化垃圾能随时清理干净,无垃圾堆放过夜情况。 五、树干涂白 涂白时间一般在 11 月上旬至 12 月中旬,小区内的树干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 六、 检查记录 (1) 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2) 绿化档案齐全。 (3)每月至少检查绿化工作 2 次并对植物的养护情况进行记录。 一、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2)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共用部 (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 (5) 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6)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7)设备机房。 每日巡视 2 次、每周清洁 1 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 按规范设置鼠药盒 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施设备标 志、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各类管线有分类标志和流向标志; 交接 班记录齐全、完整。 二、共用部位 (一) 房屋结构 (1) 根据房屋使用时间和设计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2) 每半年检查 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做好记录。 9 位及共 用设施 设备维 修养护 管理 -5-

(3) 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履行告知和劝阻义务,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 部门,同时告知全体业主。 (二) 建筑部件

(1) 每季度检查 1 次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按 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周巡查 1 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3)每季度检查 1 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任 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三)附属构筑物

(1) 每月巡查 2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 养护,做好记录。

(2)每月 1 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理道进行清扫、疏通,保证排水畅通;每年检 6 月至 9 月每月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 各项工作应做好记录。

(3) 每月巡查 2 次大门、围墙,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 每月巡查 2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按照责任 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5) 每年检测 1 次防雷装置,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三、空调系统

(1) 温度控制符合节能要求,有节水节电具体措施,每月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分析。进行 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巡视、测温、维修养 护,做好记录。

(2) 每年检查 1 次管道、阀门并除锈。 (3)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

(4) 每月清洗消毒 1 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表冷器、箱体;每年清洗消毒 2 次风机盘 管滤网;每两年清洗消毒 1 次风管。 四、二次供水设备

(1) 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应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2) 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每日巡视 2 次水箱间、水泵房,做好巡视记录。 (4) 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

(5)每季度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 1 次整体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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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 1 次,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处理。 (7)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 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五、排水系统

(1) 按照市排水管理机构的要求取得排水许可证。

(2)排水设施。每年汛期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 每次降雨前后及强降雨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 (3) 污水泵。每周巡视 1-2 次,每季度养护 1 次。 (4) 窨井、化粪池。定期检查,每半年清掏 1 次。 六、公共照明和电气设备

(1) 室内照明。每周巡检 2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2 日内修复。

(2) 室外照明。每周巡检 2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3 日内修复;适时调整时 间控制器。

(3) 应急照明。每周巡检 2 次,故障即时修复;断电后维持照明时间达标,指示灯表面亮度 和应急照明照度达标;每季度活化 1 次蓄电池。

(4) 高压柜及高压线路。每周巡检 1 次高压柜;定期进行设备和线路的检测;每年活化 1 次 直流屏蓄电池;每 2 年检测 1 次中央信号屏;做好记录。 (5) 干式变压器。每日巡检 1 次,做好记录。 (6) 油浸变压器。每日巡检 1 次,做好记录。

(7)低压柜。每周巡检 1 次;每半年养护 1 次;每年检查 2 次电气安全;每半年检测 1 次接 地电阻;每年校验 1 次仪表;做好记录。

(8)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每月巡检 3 次;每年养护 1 次;每半年切换 1 次双路互投开关; 做好记录。

(9)电动机。每周巡检 1 次运行中的电动机;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10)

控制柜。每周巡检 1 次;每年养护 2 次。每半年校正各种电器装置或控制设备的设定

值。每年检查 1 次各类远控装置和节能装置;做好记录。 (11)

发电机。每月试运行 1 次;每年 1 次带负荷运行;每年活化 2 次蓄电池;每周巡检 1

次充电机和蓄电池;做好记录。 (12)

电气检测。每 2 年 1 次预防性试验;每年检测 2 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每 2 年检测 1

次直流屏;每 2 年检测 1 次高压电缆;每年校验 1 次内部结算电能表;做好记录。

(13) 变配电室。24 小时有人值守;设备附件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完好;防小动物措施完 备。

七、安全防范系统

(1) 对讲门口机。每月检查 3 次按键、显示屏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 1 次。 (2) 网络控制箱。每半年度检查 1 次外观、接线,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 1 次。 (3) 红外对射探测器。每 2 月检查 1 次防水、探测范围、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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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除尘 1 次。 (4) 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 2 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月表面清洁 3 次;每半年内部除 尘 1 次。 (5) 摄像机。每季度检查 1 次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镜头表面清洁 1 次;每年防 护罩内部除尘 1 次。 (6) 解码器。每季度检查 1 次防雨罩、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除尘 1 次。 (7) 云台。每季度检查 1 次运转、接线,表面清洁 1 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 (8) 巡更点。每月检查 1 次外观、存储记录,表面清洁 1 次。 (9) 读卡器。每月检查键盘、防水 3 次,表面清洁 1 次。 八、电梯 (1) 24 小时运行。 (2) 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与主梯同时运行。 (3) 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员 须在 15 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4) 每半月日进行 1 次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5) 设电梯安全员,负责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定期 检验计划。 (6) 定期检查紧急报警装置。 (7) 定期年检并取得合格证。 (8) 轿厢内规范张帖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内)、乘梯安全须知。 九、水景 (1) 启用前进行防渗漏检查。 (2) 使用中每周巡查 2 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 (3) 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一、综合管理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 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 1 次消防演练,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参与,相关人员掌握消 10 消防安 全防范 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3) 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4) 消防控制室设专业人员 24 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在 显著位置,备存紧急消防物资。 (5) 每周防火巡查 3-4 次;每周专项检查 1 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 散通道等。 (6) 每年对员工进行 4 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 2 次业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8-

(一)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每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24 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日机柜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机柜内部设 备除尘 1 次。每年定期检查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2) 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

每半年巡查 1 次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每半年表面清洁 1 次;探测器投入运行 2 年 后,每隔 3 年由专业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 (3) 备用电源

每季度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 1 次。 (二)消防广播系统

每日机柜表面清洁 1 次,每季度机柜内部除尘 1 次,设备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机柜内的设 备内部除尘 1 次。每季度检查 1 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 扬声器等。 (三)防排烟系统

每季度养护 1 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防火阀等。 (四)防火分隔系统

每年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除尘 1 次;每月防火门附件检查 1 次,每年门的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 (五)水灭火系统

每年养护 1 次室外消火栓,每半年室内消火栓养护 1 次,设施整体养护 1 次。消防泵、喷淋泵 每月盘车 1 次,每季度润滑检查 1 次,每年整体养护 1 次。 (六)灭火器

每年进行 1 次功能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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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2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

内 容 服务要求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 序号 1 管理处 设 置 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 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 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家具、电话、等;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 接待区域。 (1)小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有 3 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 管理人员 和服务人 员要求 (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4)服务人员日最低配置标准:客服人员:1 人/300 户~400 户;保洁人员:1 人 /8000㎡~10000㎡(建筑面积);秩序维护员:3~4 人/每门岗+1 人/7000㎡~9000㎡(建筑面 积);绿化人员:1 人/15000㎡~20000㎡(绿化面积);维修人员:1 人/300 户~400 户,高层 住宅小区不得低于 3 人。总建筑面积超过 50 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各岗位人员配置可乘以 0.9 系 数。 3 服务时间 在小区管理机构每日不低于 8 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 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1)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秩序、 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 (3)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4 日常管理 与服务 (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施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物业竣工验收档案、业 主资料档案等),归档及时、完整,便于查询。 (5)应用计算机管理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记录、收费记录。 (6)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和档案。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 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相关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饰装修期间, 每 2 日巡查 1 次现场,做好记录;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并劝 -10-

阻,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示;装饰装修结束后, 应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装修垃圾及时 清运。 (7)在物业共用部位显著位置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 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个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单位负 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拆在 2 个工作日 内处理回复。 (8)设置物业管理标志,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各幢、单元标志、危及人身安全 部位的警示标志、维修养护期间的警示标志。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9)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 帖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10)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11)每月组织 1 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做好记录。 (12)每年组织业主代表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13)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节假日前安排安全检查。 (14)每年公开征集 1 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达到实际入住业主的 70%以上,公示整改情 况。 (15)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16)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 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 (17)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18)能提供 3 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 3 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每年组织 1 次社区 文化活动。 (19)专项服务委托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规范的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专项服务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 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对专项服务企业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及评价记录。 (2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21)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 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一、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5 公共区域 卫生保洁 服务 (1) 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 (2)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3)每月清洗 1-2 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药水消毒。 (4) 每日清运 1 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5) 保洁车外观整洁、摆放整齐。 二、 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11-

(一) 楼内 (1) 每日清洁 1 次、每 2 日清拖 1 次大堂地面;每周擦拭 1-2 次信报箱、大堂玻璃;每月 刮 1 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 1 次大堂、候梯厅墙面;每日巡视保洁 1 次。 (2) 每日清洁 1 次楼内地面、楼梯,每周清拖 1 次;每月擦拭 2 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每月擦拭 1-2 次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灯具每季度除尘 1 次;每 日巡视保洁 1 次。 (3) 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二) 电梯 (1) 每日擦拭 1 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 1 次电梯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 1 次。 (2) 不锈钢面或其他装饰材料的电梯,每月护理 1 次。石材地面的电梯每月养护 1 次。 (三) 天台屋面 每月清扫 1 次楼顶天台、屋面。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查 1 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四) 庭院 (1) 每日清扫 1 次道路、两侧人行道,巡视保洁 1-2 次;广场地砖每月冲洗一次,全天候 保洁。 (2) 每月清洁 3 次小区公共照明及设施设备;每季度清洁 1 次雨蓬、门头等。 (五) 水景 (1) 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 (2)每周安排专人清洁 2 次水面;定期进行水体净化处理;每年清洁 2 次水池池底。 三、 有害生物防治 (1)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防制。 (2) 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四、 雨雪天气 (1) 雨后清洁。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2) 扫雪铲冰。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 10 时前清扫干净。 五、卫生事件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 六、 检查记录 (1) 每日抽查 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2) 每季度全面检查 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3) 清洁档案齐全。 6 公共秩 序维护 (1)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 周岁以下的人数占总人数的 70%以上。 (2)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3)主要出入口有专人 24 小时执勤, 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当值时坐姿、立姿端正(7:00-18:00),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 -12-

辆的登记记录。 (4)对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和地下车库)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6:00 至 22:00 巡视 2 次、22:00 至次日 6:00 巡视 1 次。应设巡更点,秩序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 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 3 个小时巡查一次,在正常情况下到达每个巡更点的时间误差不超过 5 分钟,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 (5) 维护道路使用和场地的正常秩序。 (6)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 入口)、楼宇对讲(可视)、周界报警、门锁智能卡等四项以上技防设施,24 小时开通,并有人 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 10 日备查。 (7)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 1 次 的应急预案演习。专业人员 24 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 10 日备查。 (8)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 5 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报告管理 处与警方;接到住户紧急求助时,秩序维护人员应 5 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9) 在强降雨、雪天气期间,备勤人员 24 小时待岗,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 (10) 对违法行为立即报警,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11)记录与档案。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 (2)建立停车管理档案。 (3) 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 7 停车管理 (4)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 (5)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 志。 (6) 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7) 24 小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及其设施设备。 (8) 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9) 停车场地面每 2 日清扫 1 次,地下停车库地面(含车位地面)每季度清拖 1 次。 (10) 地下停车场(库)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一、基本要求: 1、小区绿地率达 35%以上。 8 公共绿化 养护 2、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居住环境的需要,集中绿地率 10%以上。 3、利用植物、山石、水景等设置景点,且与环境协调。 4、乔、灌、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 5、绿地保存率 100%,乔、灌、草等保存率 98%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 二、草 坪: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 8cm;每年清除杂草七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 于 5%;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 每年二遍以上;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率低于 8-10%。 -13-

三、树 木: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 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 虫害发生低于 5%;树木基本无倾斜;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 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花坛花境:一年中有一次以上花卉布置;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适时 做好病虫害防治。 四、垃圾处理 每天及时清理绿化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垃圾杂物。 五、树干涂白 涂白时间一般在 11 月上旬至 12 月中旬,小区内的树干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 六、 检查记录 (1) 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2) 绿化档案齐全。 (3) 生长季节每月至少检查绿化工作 2 次并对植物的养护情况进行记录。 一、综合管理 (1)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2)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 (5) 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共用部位 及共用设 9 施设备维 修养护管 理 (6)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7)设备机房。 每日巡视 1 次、每月清洁 2 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 按规范设置鼠药 盒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施设 备标志、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交接班记录齐全、完整。 二、共用部位 (一) 房屋结构 (1) 根据房屋使用时间和设计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2) 每季度检查 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做好记录。 (3) 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履行告知和劝阻义务,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 管部门,同时告知全体业主。 (二) 建筑部件 (1﹚ 每半年检查 1 次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月巡查 1-2 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14-

(3﹚ 每季度检查 1 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 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 录;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三)附属构筑物

(1) 每月巡查 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 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 2 月检查 1 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并 有记录。每年 6 月至 9 月检查屋顶不少于 3 次,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 缺损的,应及时修理。各项工作应做好记录。

(3) 每月巡查 1 次大门、(铁栅栏)围墙,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 每月巡查 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按照责 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5) 每年检测 1 次防雷装置,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三、空调系统

(1) 温度控制符合节能要求,有节水节电具体措施。进行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 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巡视、测温、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 每年检查 1 次管道、阀门并除锈。 (3)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

(4) 每年清洗消毒 1 次新风机、表冷器、箱体、风机盘管滤网;每年清洗消毒 1 次空气处 理机滤网等;每 3 年清洗消毒 1 次风管。 四、二次供水设备

(1) 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应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2) 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每日巡视 1 次水箱间、水泵房,做好巡视记录。 (4) 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

(5)每半年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 1 次整 体养护。

(6) 每 2 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 1 次,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处 理。

(7)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 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五、排水系统

(1) 按照市排水管理机构的要求取得排水许可证。

(2)排水设施。每年汛期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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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降雨前后及强降雨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 (3) 污水泵。每月巡视 2-3 次,每半年养护 1 次。 (4) 窨井、化粪池。定期检查化粪池,及时安排清掏。 六、公共照明和电气设备

(1) 室内照明。每周巡检 1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3 日内修复。 (2) 室外照明。每周巡检 1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1 周内修复;适时调整 时间控制器。

(3) 应急照明。每周巡检 1 次,故障即时修复;断电后维持照明时间达标;每季度活化 1 次蓄电池。

(4) 高压柜及高压线路。每月巡检 3 次高压柜;定期进行设备和线路的检测;每 2 年活化 1 次直流屏蓄电池;做好记录。

(5) 干式变压器。每周巡检 3-5 次,做好记录。 (6) 油浸变压器。每周巡检 3-5 次,做好记录。

(7)低压柜。每月巡检 2 次;每半年养护 1 次;每年检查 1 次电气安全;做好记录。 (8)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每月巡检 1 次;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9)电动机。每月巡检 3 次运行中的电动机;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10) 控制柜。每月巡检 3-4 次;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11)

发电机。每 2 月试运行 1 次;每年活化 1 次蓄电池;每月巡检 3-4 次充电机和蓄电

池;做好记录。

(12) 电气检测。每 3 年 1 次预防性试验;每年检测 2 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每 3 年检测 1 次中央信号屏和直流屏;每 5 年检测 1 次高压电缆;做好记录。

(13) 变配电室。24 小时有人值守;设备附件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完好;防小动物措施 完备。

七、安全防范系统

(1) 对讲门口机。每月检查 2 次按键、显示屏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 1 次。 (2) 网络控制箱。每半年检查 1 次外观、接线,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除尘 1 次。 (3) 红外对射探测器。每季度检查 1 次防水、探测范围、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 部除尘 1 次。

(4) 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 1 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月表面清洁 2 次;每年内部除 尘 1 次。

(5) 摄像机。每半年检查 1 次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镜头表面清洁 1 次;每年 防护罩内部除尘 1 次。

(6) 解码器。每半年检查 1 次防雨罩、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除尘 1 次。 (7) 云台。每半年检查 1 次运转、接线,表面清洁 1 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 (8) 巡更点。每季度检查 2 次外观、存储记录,表面清洁 1 次。 (9) 读卡器。每月检查键盘、防水,表面清洁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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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梯 (1) 无人值守电梯,主梯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 6:00-24:00 不间断运行, 0:00-6:00 呼叫运行;电梯司机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2) 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与主梯同时运行。 (3) 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 员须在 20 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4) 每月进行 1 次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5) 设电梯安全员,负责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定 期检验计划。 (6) 定期检查紧急报警装置。 (7) 定期年检并取得合格证。 (8)轿厢内规范张帖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内)、乘梯安全须知。 九、水景 (1) 启用前进行防渗漏检查。 (2) 使用中每月巡查 3 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 (3) 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一、综合管理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 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 1 次消防演练,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参与,相关人员掌 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3) 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4) 消防控制室设专业人员 24 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 在显著位置,备存紧急消防物资。 10 消防安全 防范 (5) 每周防火巡查 2-3 次;每月专项检查 1 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疏散通道等。 (6) 每年对员工进行 2 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 1 次业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一)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每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24 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机柜表面清洁 2 次,每年机柜内部设 备除尘 1 次。每年定期检查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2) 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 每半年巡查 1 次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每半年表面清洁 1 次;探测器投入运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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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每隔 3 年由专业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

(3) 备用电源

每半年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 1 次。 (二)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机柜表面清洁 2 次,每半年年机柜内部除尘 1 次,设备表面清洁 1 次;每年机柜内的 设备内部除尘 1 次。每半年检查 1 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 备、扬声器等。

(三)防排烟系统

每半年养护 1 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防火阀等。 (四)防火分隔系统

每年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除 尘 1 次;每半年防火门附件检查 1 次,每年门的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

(五)水灭火系统

每年养护 1 次室内、外消火栓,设施整体养护 1 次。消防泵、喷淋泵每 2 月盘车 1 次,每 半年润滑检查 1 次,每年整体养护 1 次。

(六)灭火器

每年进行 1 次功能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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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3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丙级)

内 容 服务要求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有固定的通讯联络方式。公示服务电话;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 1 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管理处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 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 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1)小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有 2 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管理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4)服务人员日最低配置标准:客服人员:1 人/400 户~500 户;保洁人员:1 人 /10000㎡~12000㎡(建筑面积);秩序维护员:3~4 人/每门岗+1 人/9000㎡~11000㎡(建筑 面积);绿化人员:1 人/18000㎡~22000㎡(绿化面积);维修人员:1 人/400 户~500 户,10 万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小区不得低于 2 人。总建筑面积超过 50 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各岗位人 员配置可乘以 0.9 系数。 序号 1 管理处 设 置 2 管理人员 和服务人 员要求 3 服务时间 在小区管理机构每日不低于 8 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 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1)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秩序、 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 (3)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归档及时、完整,便于查询。 (5)应用计算机管理物业资料。 日常管理 与服务 (6)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和档案。 4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相关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饰装修期间, 每 3 日巡查 1 次现场,做好记录;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并劝 阻,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示;装饰装修结束后, 应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装修垃圾及时 清运。 (7)在物业共用部位显著位置公示 16 小时服务电话。 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个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单位负 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拆在 3 个工作日 内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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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置物业管理标志,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各幢、单元标志、危及人身安全 部位的警示标志、维修养护期间的警示标志。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9)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 帖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10)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11)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节假日前安排安全检查。 (1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13)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 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 (14)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15)能提供 2 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 2 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16)专项服务委托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规范的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专项服务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 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对专项服务企业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及评价记录。 (17)每年公开征集 1 次物业服务意见,实际入住问卷率 60%以上,公示整改情况。 (18)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 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一、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 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 (2)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3)每 2 月清洗 1 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药水消毒。 (4) 每日清运 1 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5) 保洁车外观整洁、摆放整齐。 二、 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一) 楼内 (1) 每日清洁 1 次、每周清拖 2 次大堂地面;每周擦拭 1 次信报箱、大堂玻璃;每日巡视 保洁 1 次。 公共区域 5 卫生保洁 服务 (2) 每月清洁 3 次楼内地面、楼梯,每月清拖 1 次;每月擦拭 1 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防火门、共用防盗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日巡视保洁 1 次。 (二) 电梯 每周擦拭 2 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 1 次电梯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 1 次。 (三) 天台屋面 雨季前清扫 1 次楼顶天台、屋面。有天台、内天井的每月巡查 2 次。 (四) 庭院 (1) 每日清扫 1 次道路、两侧人行道;巡视保洁 1 次。 (2) 每月清洁 1 次小区公共照明及设施设备;每半年清洁 1 次雨蓬、门头等。 (五) 水景 (1) 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 (2)每月安排专人清洁 1 次水面;每年清洁 1 次水池池底。 三、 有害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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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防制。 (2) 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四、 雨雪天气 (1) 雨后清洁。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2) 扫雪铲冰。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 五、卫生事件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防治措施。 六、 检查记录 每日抽查 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1) 主要出入口有专人 24 小时执勤。 (2)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6:00 至 22:00 巡视 2 次、22:00 至次日 6:00 巡视 1 次。 (3) 维护道路使用和场地的正常秩序。 (4)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 1 次的应急预案演习。设有 安防控制室的专业人员 24 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 7 日备查。 (5)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 8-10 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报告管理处与警 方;接到住户紧急求助时,秩序维护人员应 8-10 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6) 对违法行为立即报警,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7)记录与档案。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 (2) 建立停车管理档案。 (3) 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 (4) 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 (5)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 志。 (6) 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7) 定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及其设施设备。 (8) 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9) 停车场地面每周清扫 1 次。 一、基本要求:(1)以绿为主、植物选景,小区绿地率 30%以上,绿地基本无裸露。 (2)绿地保存率 190%,乔灌、草等保存率 95%以上,大乔木保存率 95%以上。 (3)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地养护管理或委托专业公司实施绿地管理。 6 公共秩序 维护 7 停 车 管 理 8 公共绿化 养护 二、草 坪:每年普修二遍以上,切边整理一次以上。每年除草四遍以上,无明显杂草。 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应及时排除。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三、树 木:乔、灌木按规范修剪每年二遍以上;篱、球年剪三遍以上;地被、攀缘植 物每年修剪、整理二次以上。 每年中耕除草四次以上,及时拔除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发生;每年普施基肥一遍;和草坪植 物每年春季萌芽前后和入冬前后施肥 1-2 次;有针对性及时灭治,年喷药不少于二次,控制大 面积病虫害发生;发生倒伏及时扶正、加固。 四、 垃圾处理 -21-

绿化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垃圾杂物及时处理清运。 五、树干涂白 涂白时间一般在职 11 月上旬至 12 月中旬,小区内的树干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 六、 检查记录 每半年检查植物生长情况 1 次,并对养护工作内容进行记录。 一、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2)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 (5) 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6)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7)设备机房。 每周巡视 3 次、每月清洁 1 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 按规范设置鼠药 盒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施设 备标志、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交接班记录齐全、完整。 二、共用部位 (一) 房屋结构 (1) 根据房屋使用时间和设计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2) 每半年检查 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做好记录。 (3) 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履行告知和劝阻义务,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 共用部位 及共用设 9 施设备维 修养护管 理 管部门,同时告知全体业主。 (二) 建筑部件 (1) 每季度检查 1 次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月巡查 1 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3) 每半年检查 1 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 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 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 录;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三)附属构筑物 (1) 每 2 月巡查 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 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半年检查 1 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并 有记录。每年检查 6 月至 9 月检查屋顶 2 次,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 损的,应及时修理。各项工作应做好记录。 雨污水管井,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3) 每半年巡查 1 次大门、(铁栅栏)围墙,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 每半年巡查 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 好记录。 (5) 每年检测 1 次防雷装置,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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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调系统

(1) 温度控制符合节能要求,有节水节电具体措施。进行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 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巡视、测温、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 每年检查 1 次管道、阀门并除锈。 (3)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

(4) 每年清洗消毒 1 次新风机、表冷器、箱体、风机盘管滤网;每年清洗消毒 1 次空气处 理机滤网等;每 3 年清洗消毒 1 次风管。 四、二次供水设备

(1) 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应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2) 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每周巡视 3 次水箱间、水泵房,做好巡视记录。 (4) 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

(5)每年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 12 次,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 1 次 整体养护。

(6) 每 2 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处理。 (7)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 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五、排水系统

(1) 按照市排水管理机构的要求取得排水许可证。

(2)排水设施。每年汛期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

(3) 污水泵。每月巡视 1 次,每年养护 1 次。 (4) 化粪池。定期检查化粪池,及时安排清掏。 六、公共照明和电气设备

(1) 室内照明。每月巡检 1-2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7 日内修复。 (2) 室外照明。每月巡检 1-2 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2 周内修复。 (3) 应急照明。每月巡检 2 次,故障即时修复。

(4) 高压柜及高压线路。每月巡检 2 次高压柜;定期进行设备和线路的检测;做好记录。 (5) 干式变压器。每周巡检 2 次,做好记录。 (6) 油浸变压器。每周巡检 2 次,做好记录。

(7)低压柜。每月巡检 1 次;每年养护 1 次;每年检查 1 次电气安全;做好记录。 (8)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每季度巡检 1 次;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9)电动机。每月巡检 1 次运行中的电动机;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10) 控制柜。每月巡检 1-2 次;每年养护 1 次;做好记录。 (11) 发电机。每季度试运行 1 次;做好记录。

(12) 电气检测。每 3 年 1 次预防性试验;每年检测 2 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做好记录。 (13) 变配电室。有人值守;设备附件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完好;防小动物措施完备。 七、安全防范系统

(1) 对讲门口机。每季度检查 2 次按键、显示屏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除尘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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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络控制箱。每年检查 1 次外观、接线,表面清洁 1 次,内部除尘 1 次。 (3) 红外对射探测器。每年检查 1 次防水、探测范围、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 除尘 1 次。 (4) 图像采集设备。每月检查 1 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月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除 尘 1 次。 (5) 摄像机。每年检查 1 次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镜头表面清洁 1 次;每年防 护罩内部除尘 1 次。 (6) 解码器。每年检查 1 次防雨罩、接线等,表面清洁 1 次;每年内部除尘 1 次。 (7) 云台。每年检查 1 次运转、接线,表面清洁 1 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 (8) 巡更点。每半年检查 1 次外观、存储记录,表面清洁 1 次。 (9) 读卡器。每半年检查键盘、防水,表面清洁 1 次。 八、电梯 (1)无人值守电梯,主梯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 6:00-24:00 不间断运行, 0:00-6:00 呼叫运行;电梯司机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2)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与主梯同时运行。 (3)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 员须在 20 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4)每季度进行 2 次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5) 设电梯安全员,负责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定 期检验计划。 (6) 定期检查紧急报警装置。 (7) 定期年检并取得合格证。 (8)轿厢内规范张帖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内)、乘梯安全须知。 九、水景 (1) 启用前进行防渗漏检查。 (2) 使用中每季度巡查 2 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 (3) 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一、综合管理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 1 次消防演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3)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5)每日防火巡查 1-2 次;每季度专项检查 1-2 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 志、疏散通道等。 (6)每年对员工进行 1 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每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24 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机柜表面清洁 1 次,每年机柜内部设 备除尘 1 次。每年定期检查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10 消防安全 防 范 -24-

(2)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

每年巡查 1 次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每年表面清洁 1 次;探测器投入运行 2 年后, 每隔 3 年由专业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 (3) 备用电源

每年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 1 次。 (二)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机柜表面清洁 1 次,每年机柜内部除尘 1 次,设备表面清洁 1 次;每年机柜内的设备内 部除尘 1 次。每年检查 1 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扬声 器等。

(三)防排烟系统

每年养护 1 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防火阀等。 (四)防火分隔系统

每年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除尘 1 次;每年防火门附件检查 1 次,转动部位上润滑油 1 次。 (五)水灭火系统

每年养护 1 次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养护 1 次,设施整体养护 1 次。消防泵、喷淋泵每季 度盘车 1 次,每年润滑检查 1 次,每年整体养护 1 次。 (六)灭火器

每年进行 1 次功能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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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4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

指导性标准(丁级)

1.服务项目按照丙级指导性标准约定。

2.服务内容和标准参照或部分达到丙级的内容与标准,由

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管理服务年代较早的住宅小区,达不到丙级服务内容与

服务标准的等级为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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