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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议事规则制度

来源:二三娱乐
党校完善议事规则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切实加强校委的集体领导,提高班子水平和决策水平,特制定校委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

1、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

2、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3、党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处理。

4、制定较重要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政策性规定。5、讨论确定党校内设机构和编制。6、学校中层干部及人事安排。

7、教职员工违纪方面的立案和调查处理意见。8、研究听取办学中的重大问题。9、群众重大福利、节日福利。10、财政审计有关重大事项。  二、议事程序

1、校委会一般情况下每月应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2、校长可根据各委员的建议和自己的意见,决定是否召开会议。3、各委员根据所分管的工作和职责范围,确需提交校委会审议决定的问题,需及时向校长汇报,汇报时要说明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法,供校长决定是否应召开校委会时做参考。

4、校长将各委员及自己的意见综合后,列出校委会的中心议题和主要事项,并确定开会时间和地点,同时,应就会上要研究的讨论的主要问题,先召开校长办公会,然后对委员进行谈话,个别交换意见,特别是可能发生的意见分歧,会前做好准备,统一思想认识。

5、做好会议通知,通知中讲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中心议题等,以便各委员做到心中有数。  三、议事规则:

1、校委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副校长主持)委员记录。

   2、委员根据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可以各抒己见,但不得攻击他人观点。

   3、与政策规章相抵触的意见无效。

   4、表决时,校长和委员都是平等的一票。一般问题采取口头表决的方法,采纳多数人的意见。

   5、在校委决议未公开之前,校委成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漏,否则,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6、会议记录时,要把问题的提出、原因及各委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争议问题和重大问题详细记录在案,以备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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