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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孤困儿童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二三娱乐


关于做好2011年度孤困儿童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妇联:

为做好2011年度孤困儿童帮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市委和市妇联执委会精神,以推动孤困儿童帮扶事业创新发展为宗旨,以救助春蕾女童爱心行动和暖冬行动为主要载体,积极主动扩展帮扶工作空间,惠及更多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和城市特困家庭子女;以春蕾儿童慈善超市建设和管理为主要突破口,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持续帮扶的力度;深化“春蕾圆梦”行动,充分发挥生活援助项目、才艺成长项目、优才奖励项目、身心发展项目、紧急救助项目和平台帮扶项目的六方面作用,为广大孤困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促进服务孤困儿童,推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工作目标:以市、区(县、市)两级募集为原则,募集社会捐款40万元;帮扶孤困儿童3600人,其中,每个区县(市)自筹资金各帮扶80名。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两项计划”

1、春蕾儿童“才艺成长”免费培训计划(全年)

2、“十佳”、“优秀”春蕾女童评选奖励计划(4-9月)

(二)开展“三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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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助春蕾女童”爱心行动(全年)

2、“暖冬”爱心传递行动(11月-2月)

3、“优才奖励”春蕾女童圆梦行动(7-9月)

(三)做实做强“六大项目”

1、生活援助项目:以“一助一”资金资助方式,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小学生、初中生提供生活援助,改善孤儿、单亲和特困家庭子女的学习生活条件。

2、才艺成长项目:在孤困儿童中开展才艺和实用技术培训,资助有才艺天赋的孤困儿童减免费用进行才艺学习提高,对九年义务教育后的春蕾女童开展减免费用的技术培训和教育。

3、优才奖励项目:奖励当年考入重点高中和重点大学、品学兼优的春蕾女童继续深造;对两年一度评选出的哈尔滨市“十佳”“优秀”春蕾女童进行奖励。

4、身心发展项目:针对孤困儿童健康发展需求开展安全教育、义诊、体检、心理辅导、冬夏令营以及各种体验式社会实践活动。

5、紧急救助项目:针对因突患重大疾病、家庭突发重大灾难等情况的孤困儿童实施紧急一次性救助。

6、平台帮扶项目:在孤困儿童聚集地创办春蕾小学(春蕾班)、春蕾儿童慈善超市和春蕾之家等帮扶平台,长期持续地开展多元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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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事项:

(一)切实做好基础档案建设。深入摸底逐级开展孤困儿童状况普查,并严格按照《市妇联孤困儿童档案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区县孤困儿童档案库整理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孤困儿童档案出库、情况变更和纳新,特别是要切实掌握特困、品学兼优孤困儿童的详实情况,做到急需帮扶的孤困儿童档案不漏报;抓好抓实重点救助对象典型档案的申报和核查,力争使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孤困儿童得到及时和长期救助,对档案详实的孤困儿童典型优先进行帮扶,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优先进行帮扶。

2011年孤困儿童档案库包括:

1、申请结对生活援助;2、申请孤儿援助;3、申请“十佳”、“优秀”春蕾女童;4、申请春蕾班免费学习;5、申请“才艺成长”免费培训;6、申请春蕾女童重点高中、重点大学奖学金;7、申请大病救助等七大类别。

上报时限和要求如下(表格另附):

(1)4月10日前,上报未帮扶典型孤困儿童的详细档案(包括纸质登记表、详细情况说明和电子表格,“孤儿”单独报),档案数不少于2010年度实际帮扶人数;9月份进行档案库更新。全年按资助人意愿结对帮扶。(附件1、2)

(2)4月10日前,按前期摸底情况上报孤儿详细档案(包括纸质登记表、详细情况说明和电子表格,标明“孤儿”),6月份启动慈善“助孤”项目,帮扶500名孤儿。(附件1、2)

(3)4月20日前,每个区县上报5名“十佳”、“优秀”春蕾女童评选候选人的报表和相关材料。(附件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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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10日前,做好牵手助学“春蕾班”活动档案整理上报工作,上报名额按分配表。(附件1、3)

(5)6月底前,市区按要求摸底上报有才艺天赋的春蕾儿童(包括孤儿),经过审核和面试,9月份参加在哈尔滨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举行的免费才艺培训。(附件1、4)

(6)7月10日前,按要求申报考入省(县)重点高中、重点大学的春蕾女童档案,填报奖学金申请表,上报获奖证明和详细文字材料,8月1日前,上报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通过评审后,按资助人意愿结对帮扶,9月份发放奖学金。(附件1、5)

(7)对突发重大疾病,符合相关要求的,随时填报孤困儿童状况表、上报孤困儿童状况证明、市级以上医院诊断和电子表格,经查实审批后予以救助。(附件1、6)

(二)切实推进基层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实施月联系制和信息通报制,增加季度考评和反馈,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各区、县(市)妇联要及时向市帮扶中心通报反馈工作情况,工作人员变更要提前做好通报和工作交接。4月30日前,上报基层组织网络电子表格(附件7);11月5日前上报年度帮扶数据汇总和工作总结(数据年度时限为:前一年度11月至当年10月,附件9)。

(三)切实做好孤困儿童帮扶基点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孤困儿童聚集的社区、中小学校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概况、需求和意向,建立基点档案, 4月30日前进行整理上报;要建好、管好“春蕾小学”(春蕾班)、“春蕾儿童慈善超市”、“春蕾之家”,积极发挥基点在孤困儿童帮扶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各区、县(市)妇联每季度末上报基点管理报表。(附件7、8)

(四)切实发挥帮扶网站的作用。今后各项工作表格和要求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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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arbin.gov.cn/ztbd/gket/网页“下载区”中自行下载,加大网站区县工作信息发布力度,逐步改进信息交流方式。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妇联组织要从为民生、办实事、解难事,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孤困儿童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确定主抓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二)广泛宣传。各级妇联组织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辐射作用,积极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吸引社会热心公益、富有爱心的人士加入爱心帮扶的行列中来。

(三)严格把关。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条件要求认真摸底筛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推荐上来。

(四)确保质量。各级妇联组织要严格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妥善安排好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做好摸底、统计、上报和后期管理及反馈。

联系电话:88305334 88305347

联 系 人:徐阳春 马志卫 郑宏坤 杨家林 张巍

电子邮箱:children-help@sohu.com

Children-help@harb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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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网站:www.harbin.gov.cn/ztbd/gket

地 址:哈市道外区大新街291号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邮 编:150020

附件:

1、2011年哈尔滨市孤困儿童档案电子报表

2、2011年哈尔滨市孤困儿童状况登记表(区县)

3、2011哈尔滨市牵手助学“春蕾班”文件及报表

4、2011哈尔滨市春蕾儿童才艺成长免费培训方案及申报表

5、关于开展2011年哈尔滨市“优才奖励”助春蕾圆梦行动通知及申请表

6、2011年哈尔滨市孤困儿童重大疾病救助申请表

7、2011哈尔滨市孤困儿童帮扶工作基层组织网络和基点报表

8、2011年哈尔滨市春蕾儿童慈善超市季度报表文件

9、2011年度哈尔滨市孤困儿童帮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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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评选第三届哈尔滨市“十佳春蕾女童”、“优秀春蕾女童”的通知和报表

哈尔滨市孤困儿童帮扶中心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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