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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桥小学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二三娱乐
黄桥小学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与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吉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吉水县教体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方案》有关规定,按照教育局的统一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宣传、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掀起全县教体系统禁放烟花爆竹宣传高潮,落实上级部门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措施,构建全县教体系统禁放烟花爆竹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吉水县教体系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目标,黄桥小学成立黄桥小学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华

副组长:罗海云 周叶礼 周清水

成 员:刘宝军、胡斌、刘河花、郭婷、皮芳

领导小组下设禁放办公室,刘宝军同志兼任禁放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1日前)

1.召开全体教师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动员和部署,将禁放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在职、退休职工。

2.组织开展一次系列宣传活动。在校园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禁放公告》和宣传标语,与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的承诺书、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1日起至2月19日) 1、学校要狠抓烟花爆竹燃放工作,与广大教职员工签订承诺书。 2、严禁学校教职工人员在县中心城区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者要及时教育、处理。

3、在放假前组织一次禁放烟花爆竹专题演讲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三)常态管控阶段(2019年2月20日起,长期执行) 1.建立禁放工作宣传长效机制。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一是集中开展一次禁放规定的授课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规回家”,让家长签署《承诺书》,将禁放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家庭;三是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禁放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教职工签订禁放《承诺书》。

(2)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要组织开展一次以禁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家长会,此项活动作为每年3月、9月的安全教育“一月一主题”活

动的一项内容,纳入校园安全工作考评体系中。 2.建立禁放工作管理长效机制。

(1)学校建立禁放工作管理通报机制。学校每月通报各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醒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2)建立禁放工作教师追责机制。因教师家庭或其父母、子女违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教师参加各种宴请时,若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进行劝阻,未劝阻经查证属实的,每年发生2次及以上,取消本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禁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确保“禁燃”工作顺利实施。

(二)密切协同、严格执法。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发动全体师生收集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

(三)强化监督、从严问责。学校要启动问责机制,对因宣传引导、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违规燃放行为禁而不止并引发重大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依规严格追究负有监管职能政府部门

和属地政府的责任。

(四)深入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违规燃放所要承担的后果,不断扩大影响、营造声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禁燃”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确保“禁燃”目标顺利实现。

黄桥小学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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