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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项目负责人

来源:二三娱乐


附件6

2013年度新乡市优秀项目负责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2、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项目负责人岗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3、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在建和已完工交验的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工期均得到有关部门及建设方的认可;

4、能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平竞争,市场行为好,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违反《新乡市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未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5、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6、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已完工和在建工程未发生质量事故,完工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100%,获得有一项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不是在企业注册地获得,还需提供相应获奖文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

7、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管理好,做到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同步提高,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施工的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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