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温州空港新区永兴南园小微园A-09d1地块空港小微园日照分析报告
编制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资质等级:甲级[建]城规编第(081155)
规划设计号: 规-14-11
审 定: 谭献良 院 长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审 核: 吕贤军 副院长/高级规划师
校 对: 谢宏坤 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 陈光伟 工程师/硕士
参 编 人 员: 陈海钢 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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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1.1 区域位置:本次日照分析地块位于温州空港新区内,地块四周现状为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5hm2。
1.2 分析目的:根据甲方提供《温州空港新区永兴南园小微园A-09d1地块空港小微园总平面图》,规划地块内拟建26幢工业建筑及一幢宿舍楼,为检验该地块内宿舍楼建筑的日照影响是否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的日照标准,温州市龙湾区特委托我院对此进行日照分析复核。
1.3 现状及规划情况:日照分析地块内部地势平坦,四周为空地,无现状建筑。 2. 设计依据
2.1 国家相关法规、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2).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08](2008年版);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 温州空港新区永兴南园小微园A-09d1地块空港小微园总平面图(甲方提供) 5).现状1:500地形图(甲方提供)。 2.2 由委托方提供以下数据: 1).本项目所需的电子地形图;
2).本项目的建筑平面图、定位图、建筑单体平立剖图; 3).日照分析地块周边现状建筑的数据。
委托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保证提供的资料与报审的资料完全一致,我院在上述资料基础上进行日照分析计算。若由于委托方提供资料不实或方案变化而导致分析差错,我方将不承担责任。 3.拟建建筑性质与高度 序建筑高度理论所需日照测试高号 类别 使用室内地性质 层数 坪标高(米) (米) 度(米) 备注 1 1#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 2#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3 3#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4 4#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5 5#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6 6#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7 7#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8 8#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9 9#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0 10#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1 11#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2 12#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3 13#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4 14#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5 15#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6 16#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7 17#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8 18#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19 19#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0 20#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1 21#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2 22#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3 23#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4 24#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5 25#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
序建筑高度理论所需日照测试高号 类别 使用室内地性质 层数 坪标高(米) (米) 度(米) 备注 26 26# 工业 5F 5.00 23.75 参与遮挡,不参与分析 27 27# 住宅 7F 5.00 23.75 5.0+4.0+0.9=9.9 注:1). (5.0+4.0+0.9)指:室内地坪标高5.0米+一层层高4.0米+窗台高度0.9米。
2).上表中拟建建筑的高度表示各自的建筑室内地坪至最高点的高度。
3).日照分析地块以外的相关建筑数据由甲方提供。
4. 日照分析参照标准
4.1应满足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满窗日照时间不低于二小时。居室指卧
室、起居室。(来源《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08])
4.2 由于住宅功能的日趋多样化及使用的灵活性,书房、餐厅、活动室等也作为居室。(来
源《住宅设计规划》GB50096(2003年版))
4.3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即满足大寒
日满窗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变准”。(来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4 规划地块建筑室内外地坪标高:根据甲方提供的《温州空港新区永兴南园小微园A-09d1
地块空港小微园总平面图》的单体图纸,拟建建筑的室内地坪标高为5.0米,本次日照分析报告
中的设计标高为国家八五高程基准。
4.5本次日照分析主要针对地块内拟建建筑建成后对地块内27#宿舍楼及周边地块轮廓阴影
范围内的规划建筑的日照影响。
4.6 建筑高度:地块内的现状建筑的建筑数据均由甲方提供并确认。
4.7 日照分析软件:采用众智SUN日照分析软件10.0。
5. 日照分析参数
1).地理位置:温州市位于东经120°40′,北纬28°01′ 2).日照分析方法:采用轮廓阴影分析/等时线分析/沿线分析
3).测试日期:大寒日/冬至日
4).有效时段: 8:00~16:00(真太阳时)/9:00~15:00(真太阳时)
5).测试高度:详见图纸
6).时间统计方式:连续时段累加(最小连续日照一分钟)
7).累加时间段:全时段累加
8).时间间隔:5分钟(连续采样)
9).采样点间距:0.6米
6. 日照分析结论
经日照分析,按照以上的日照分析标准来衡量,得出以下结论:
6.1 周边现状建筑:根据轮廓阴影分析图确定拟建建筑有效时间带阴影范围内无被遮挡的现
状建筑。
经日照比较分析:
1). 拟建项目建设后,其有效阴影范围未影响到其他地块,地块内27#楼亦满足《民用建筑
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同住宅居
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即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变准。(详见拟建日照分幅
图)
6.3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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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状建筑自身之间日照遮挡均符合相关日照标准。
2). 以上的日照分析结论仅供甲方和相关管理审批部门参考之用。 附图:
1.区位图 2.现状分析图 3.轮廓阴影分析图 4.分幅图
1.拟建建筑示意图(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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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业主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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