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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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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受理单位: 公安局 分局 派出所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出生日期 出生地 籍贯 公民身份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职业 监护人情况 姓名 变更后内容性别 (无变更不籍贯 需填写) 其他 申请变更 理由 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如提供了假情况、假证明材料,愿意承担申请人声明 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签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公民身份证号码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姓名 职务或职称 临护关系 曾用名 年 月 日 性别 婚姻状况 (请在□打√) 省(自治区、市) 市县 派出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临护人住址 民族 □ 有配偶 □ 未婚 □ 离婚 □ 丧偶 承办人意见 受理单位意见(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领导意见 签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承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 科(股)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领导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1、 此表必须用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要端正,不得涂改。 说 明 2、 申请人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须按户口簿填写,不能弄虚作假。 3、 申请人交表时,须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和申请报告,不得伪造证明。 4、 凡16岁以下小孩,必须填写监护人一栏中的有关项目。 5、 审批单位如已经简化了审批程序,按实际情况填写。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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