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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瓦斯整改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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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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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4

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

“防瓦斯”专项整改方案及措施

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张兰镇煤办、集团公司:

2012年3月3日由介休市煤炭工业局组织市局安监股、行管股、规划股、人事教育股、综合执法股、巡查队、调度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及张兰镇煤办和集团公司相关人员对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关于提出“防瓦斯”问题,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总经理贾岗亲自主持召开矿委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瓦斯管理制度,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完善通风系统,规范通风设施管理,合理调配风量,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防瓦斯超限。确保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

成立专项整治机构

组长:贾岗(总经理)

副组长:王本平(技术总工程师)康新民(通防副总经理)

成员:宋库忠(通防副总工程师) 魏学贵(通防部长)

王立先(测风员)马庚(测风员)孟建平(通风队长)王团福(瓦检队长)

一、完善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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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总工程师组织“一通三防”技术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增补、修订关于我矿的“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整改期限为2天。3月5日进行自查。

2、从3月5日开始,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防”全体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关于“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3月9日结束。3月10日由“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组织全矿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3月17日结束。

二、 强化瓦斯管理中薄弱环节

1、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

2、每一检查点都必须按要求进行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

4、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

5、有害气体超限时按规定撤出人员并上报调度室。

6、 安全监控系统及电气防爆性能

(1)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铺设等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布置。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性能完好,工作正常;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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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每天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3)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一氧化碳传感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校验。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故障断电、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三、保障措施

1、主管领导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会,进行分析、落实、实施具体工作。确保人、财、物按方案进一步到位,为专项整治提供保障。

2、通防副总工程师每周检查、督促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并经常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掌握技术知识。

3、合理布置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简单、合理、稳定、安全、可靠、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充足的风量。

4、认真落实各项瓦斯管理制度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落实专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5、防止瓦斯积聚除选择最佳合理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外,还要确保所有工作地点有足够风量,并将瓦斯冲淡排出井外。每班要经常检查井下各地点通风情况,瓦斯浓度,各班不少于3次,瓦斯涌出异常时要随时检查,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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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在瓦斯排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撤人、断电、限量”的原则,制定专门排放措施,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现场必须严格落实兑现。

7、严格控制井下一切高温火源:如明火、电气焊火、机械摩擦火等,严禁携带烟火下井,严格按规程措施执行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制度,严格使用安全(MA)机械,电器设备。

8、放炮前必须断掘进巷道内的所有动力电源,撤出人员到进风巷道中。

9、每次放炮后待15分钟有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待瓦斯降到0.8%以下且没有其他异常时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10、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瓦斯超限立即通知工作面,停止工作,断电撤人,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特此报告

大佛寺南窑头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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