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兴发电熔科技有限公司
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管理制度
1、目的
响应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创建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费用实行单独核算列支,指导企业对研发投入进行管理监控,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范围
本体系适用于公司研发投入的单独记帐及其预算、决算和审计,规定了研发各阶段核算的过程、分工、职责。
3、职责
3.1 研发部门负责提交新产品项目立项申请及项目预算;
3.2 总经理负责审批立项表及最终确定预算经额;
3.3 财务部负责研发费用记帐、决算和委外审计,并实时监控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3.4 研发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研总结报告。
4、过程
4.1 立项与预算
4.1.1 研发部提出新产品研发立项申请,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研发投入预算;
4.1.2 原则上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应不低于总预算的60%,人员人工投入不低于总预算的30%,其它费用不超过总预算的10%;
4.1.3 直接投入包括委外研发投入、新设备、新仪器投资,工模夹具费用,试样及测试费用等;
4.1.4 人员人工包括研发人员薪资、福利、保险、奖金等;
4.1.5 财务部对预算进行校对,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6 研发部本部节约的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研发费用,如超支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4.2 记帐与核算制度
4.2.1 凡与该项目相关的研发费用都应当单独记帐列支;
4.2.2 研发部需采购的物资应填写请购单,注明相应的立项项目号,经副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进行;
4.2.3 物资入库、记帐、领料均应注明相应的立项项目号;仓库的各种记帐凭证按月交财务部登记入帐;
4.2.4 财务部按对应的项目号实行单独记帐列支,单独核算;具体核算原则和资金所属科目如下:
4.2.4.1 人员人工:研发中心、技术部等技人员工资,技术开发机构人员的劳务费;
4.2.4.2 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设备的折旧。对于与生产共用的设备,工时计算折旧后, 将用于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方面的折旧额计入;
4.2.4.3 新产品试制试验:核算新产品试制试验失败时的材料性的费用损失;
4.2.4.4 新产品设计费:核算研究开发新生产品时所发生的直接设计费用;
4.2.4.5 技术工艺规程资料费用:核算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工艺规程制定费(含委外),技术资料制作复印费、技术资料查询咨询费等;
4.2.4.6 设备调整费:核算研究开发新产品、工艺、技术时的设备调试调整维护的相关费用支出;
4.2.4.7 研发人员差旅费:研发人员的差旅费用和用于科研技术交流为目的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支出;
4.2.4.8 研发机构办公费、物料消耗费:核算研发中心的日常办公费用、行政物料消耗、信息费等费用;
4.2.4.9 中间试验费:公司主持的中间技术、工艺等的试验费或者规模化生产前的中间试验试制生产的费用(损失);
4.2.4.10 科研试制委外费用: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科研试制所发生的实际转拨外单位的委托相关费用;
4.2.4.11 研发测试关键设备仪器摊销费:按国家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为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所购置的单位价值在10万以下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的摊销额(一次或者分次摊销);
4.2.4.12 研发人员的培训费用;
4.2.4.13 科研用无形资产的摊销:核算研发中心用于科研开发的专利、外购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4.2.4.14 其他研究开发费用:核算研究开发的其他有关费用,对于技术开发机构所发生的不能够直接计入项目费用的费用,也可考虑先在本科目核算后摊入项目费用。
4.3 决算
4.3.1 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决算,并报总经理审核;
4.3.2 必要时,决算报告提供给研发部门,作为研发部门项目总结的一部份;
4.3.3 财务部应对研发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研发部门必须对超支部分的经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且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3.4 财务部每年初进行上年度的研发费用年度核算,并得出年度研发费用占公司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4.3.5 总经理及研发部门按核算结果进行评估,用于总结经验,并给下年度研发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4.4 审计
4.4.1 财务部负责研发投入的委外审计;
4.4.2 审计方应是具备资格的第三方,如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布日期:2007年1月26日 实施日期:2007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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