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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六朝官学行政体制与师生管理制度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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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Mar.2013/No.2 中国教育史研究 魏晋六朝官学行政体制与师生管理制度考辨 胡金平 [摘要]魏晋六朝虽然官学兴废无常,但学官却是常设的。一方面由于朝代更迭频繁,学校设置多 元化,这个时期在行政体制、师生管理制度等方面在承袭汉代基本管理制度框架基础上,又有所创新。但另 一方面,由于官学此时流于一种政治合法性的符号,纸上对于制度的规定,与实际的情形存在较大差距,导 致学官成为一种没有实质工作的虚衔。然而不可否认,这依然体现出了教育的隐性政治功能。 [关键词]魏晋六朝;学校行政体制;教师管理;学生管理 虽然魏晋六朝多数时间处于动荡之中,学校兴废无常,但学校管理体制的架构依然存在,部分学 官也长期设置,就像柳诒徵先生针对南朝国学所作判断:“南朝国学,时有兴废,而典学官师,相承设 置,不以废学而罢其官。盖讲学之外,兼司仪礼,祭酒、博士之类,不患无所事也。”①然而,由于史料的 缺乏以及诸多原因的影响,长期以来对于该时期教育管理制度的研究相对较弱,教育管理制度的许 多史实不甚清晰或语焉不详,为此本文愿就此做一厘清工作。 一、多元形态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在中央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方面,魏晋名义上依然承汉代旧制,以太常为全国最高教育行政长官, 如西晋武帝设立的国子学、太学,均由太常统属。唐杜佑也认为:“凡国学诸官,自汉以下,并属太常, 至隋始革之。”②不过,太常在汉代位居九卿之首,地位显要,工作繁重,但此时却流为闲职,除了国学 教师的考选由其主持外,似乎没有太多的事务。中央官学的管理实际由学校内部的管理人员和机构 负责。 中央官学主要是太学,与汉代一样,立五经博士为教官,《魏书》中记载:“黄初元年之后,新主乃 复,始扫除太学之灰炭,补旧石碑之缺坏,备博士之员录,依汉甲乙以考课。”@蜀、吴的官学制度虽不如 +教育学博士,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社会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南京师范大学教育 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10097。 ①柳诒徵:《南朝太学考》,《史学杂¥))1929年第1卷第6期。 ②杜佑:《通典・职官典》。 ③《三国志・魏书》卷13{王肃传注》。 081 魏发达,但据现有史料,两国依然有太学的设 立,同样设有经学博士,“尹默,通诸经史,又专 宋、齐、梁、陈的学校管理体制与魏晋相比 有所损益,一方面依然设置有祭酒、博士、国子 博士、国子助教、助教等负责太学、国子学的管 理与教学,另一方面刘宋和南齐时因有总明观 的设置,故又另设置了总明观祭酒一人统管学 校事务,并在玄、儒、文、史四科中各置学士10 人。 精于《左氏春秋》,子宗传其业,为博士。”①孙吴 的官学教师称谓不一,主要有都讲祭酒、博士祭 酒、博士等,《三国志・吴志・孙权传》:“黄龙二 年,诏立都讲祭酒,以教学诸子。”似乎还有博士 祭酒和博士之分,“孙休锐意于典籍,欲毕览百 家之言。……欲与博士祭酒韦曜、博士盛冲讲 论道艺。”②若依汉代旧制,博士祭酒为博士之 首,是学校的最高实际管理者。 北魏学官建制主要沿袭汉制,有太学博士、 四f111,学博士、国子祭酒、国子博士、国子助教 等学官设置,相互之间是否有隶属关系,由于史 料的缺乏不得而知。 北齐中央官学不振,“国学博士,徒有虚 名。”⑤孝昭帝皇建元年(560年)下诏设立国子 祭酒在史书中有博士祭酒、国子祭酒、祭酒 博士等不同称谓。博士祭酒之名起于汉代,《后 汉书・百官志二》载:“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 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按照《后汉书・朱浮 传》注引《汉官仪》载:“博士,秦官也……太常差 选有聪明威重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可见,博 士祭酒为博士之长。由于汉代中央官学主要是 寺,“依旧置生,讲习经典,岁时考试。”⑥似乎国 子寺只是如国子学之类的学校教育机构而已, 其实不然。据《隋书・百官志》载:北齐国子寺 掌训教胄子,置祭酒一人,属从置有功曹、五官、 太学,故博士祭酒其实便是太学中的博士之长, 它与后来的太学祭酒应是异名同实。晋时沿袭 主簿、录事员。又统领博士、助教、太学博士、助 教、四门博士、助教以及各类学生若干人等。可 见,国子寺其实是一个专门统领中央官学的教 育管理机构,其中祭酒是最高的教育管理者。 虽然按照北齐不安的社会局势以及中央官学发 展不振的现实,国子寺统属及管理事务未必能 够完全实现,但从国子寺官制架构的事实看,它 作为隋唐中央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国子监 的先驱则是不争的事实。 魏晋六朝时期由于社会动荡,地方教育发 这种称谓,如《晋书》中载有“博士祭酒刘熹等 议”、“博士祭酒曹志”等。 西晋武帝时期开始设立国子学,由此进入 国子学与太学并兴时期。西晋武帝咸宁四年 (276年),设定了学校教师编制,规定国子祭酒、 博士、助教为学官。同样,太学也有太学祭酒和 太学博士掌太学教学与管理。不过,西晋虽有 两学之称,但实际上国子学隶属于太学,管理者 也同为一人,即国子祭酒与太学祭酒实则一人 展虽然主要依靠地方官吏自身的努力,但在教 育管理制度的建立方面,既有继承也有创新。 魏晋南朝地方行政区划一般分为州、郡、县 三级,虽然有学者指出在州之上还有更大的行 政区域都督区存在⑦,但其对州的控制较弱,且 无学官的设置,故州、郡、县三级是这个时期地 兼任,只是博士称谓有所区别而已。⑧东晋政权 在江左建立后,便立太学设博士,以期达到“揖 让而服四夷,缓带而天下从”④的目的。淝水之 战后,东晋获得了暂时的安定和发展,故在孝武 帝太元年间又设立了国子学,当然就设置了国 子祭酒与其他学官。 方学官体系的主干。 ①《三国志・蜀书》卷12《尹默传》。 ②《三国志・吴书》卷3《三嗣主传・孙休》。 ③柳诒徵:《南朝太学考》,《史学杂志》1929年第1卷第6期。 ④《晋书・王导传》。 ⑤《北史・儒林传序》。 ⑥《北齐书・孝昭帝纪》。 ⑦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页。 082 “从事”在汉时为州属佐,魏晋六朝多承袭 汉制,在州一级,三国曹魏时主要设文学从事一 人,比西曹;劝学从事二人,比祭酒从事。”南齐 时除继续设置劝学从事、文学祭酒、儒林祭酒 外,还有儒林参军的称谓,不过,亦有学者认为 儒林参军即儒林祭酒③。萧梁时,州皆置文学从 事(或“文学从事史”)、劝学从事、儒林祭酒。此 职,作为掌管州学的学校官,《三国志・魏书・ 管辂传》载,管辂正始中曾为冀州文学从事。蜀 汉官制也承袭汉制,州设置劝学从事和典学从 事,名儒尹默、谯周先后担任益州的劝学从事, 《三国志・蜀书・尹默传》云:“尹默,先主定益 外,还有儒林参军。南陈主要承梁制,也设有文 学从事一职。 州,领牧,以为劝学从事”。而同书《谯周传》云: “建兴中,丞相(诸葛)亮领益州牧,命(谯)周为 劝学从事。……大将军蒋琬领刺史,徙为典学 从事,总州之学者。”据此可知,典学从事职责是 领全州学政事务,为州一级主管教育的最高官 员,而劝学从事则是其属下,具体管理学校教育 事务。 “掾”在古代为副官佐或官署属员的通称, 三公等高位者皆可辟召掾属。汉时郡守下设有 文学掾一职,其职责主要是管理学校,教授弟 子,也兼管郡内教化、礼仪之事。魏晋南朝继承 了这个制度,文学掾成为郡学管理者或教授者, 魏武帝曹操为丞相时就曾任命司马懿为文学 掾;曹魏时期,管辂被清河太守辟为文学掾。两 晋之时,根据官制规定,各郡国皆置文学掾一 人,虽由于动荡的社会,这种规定不过具文而 已,但考诸历史,当时设立了官学的郡国,确有 文学掾的设立,如豫章人熊远、高平人王沉等均 被辟为文学掾。 建安八年,曹操下令“县满五百户,置校官, 两晋时期的州地方学校官,称谓不一,有典 学从事、劝学从事、儒林祭酒、崇文祭酒等,例如 西晋泰始年间,蜀郡何祗曾担任益州典学从事; 东晋庾亮领江州时,提拔孟嘉担任州劝学从事; 西晋永嘉时期,华轶为江州刺史,“每崇典礼,置 儒林祭酒以弘道训。乃下教日:今大义颓替,礼 典无宗,朝廷滞议,莫能攸正,常以慨然。宜特 立此官,以弘其事。”①东晋大将军庾亮镇守武昌 时,开置学官,起立讲舍,设儒林祭酒,厚加供 给;西晋永嘉初年,张轨任凉州刺史,“征九郡胄 子五百人,立学校,始置崇文祭酒,位视别驾,春 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④两晋之时,根据《晋 令》,“诸县率千余户置一小学;不满千户,亦 立。”⑤可知魏晋承继汉制,在制度上有县学建设 的规定,又晋官制规定,户千以上置校官掾一 人。校官掾其实便是县学的管理者和教学者。 北朝地方官学管理体制基本承袭两汉,设 博士、助教为州郡学校官。北魏州郡学校的设 秋行乡射之礼。”②此外,按照宋代赵明诚《金石 录》“学生题名”碑记载,当时在东晋以后还有典 学从事史为学官。 虽然南朝州学校官的名称主要有文学从 事、劝学从事、儒林祭酒等,不过具体到各朝代 又略有不同。刘宋时期,州学校官有文学从事、 立始于献文帝天安初年,当时李诉为相州刺史, 上疏请立州郡学校,得到批准。故在天安元年 (466年),令郡置博士2人,助教2人。不久,献 文帝又下诏高允令其制订郡国学校制度。高允 受诏制订的郡国学校计划是:大郡立博士2人, 助教4人,学生100人;次郡立博士2人,助教2 人,学生80人;中郡立博士1人,助教2人,学生 60人;下郡立博士1人,助教1人,学生40人。 劝学从事、儒林祭酒、文学祭酒,例如吴兴人孙 法宗、山阴人姚吟曾分别被辟为文学从事。《宋 书・豫章王子尚传》记载:大明七年(463年), 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立左学,招生徒,置儒林 祭酒一人,学生师敬,位比州治中;文学祭酒一 ①《晋书・华轶传》。 ②《晋书・张轨传》。 ③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367页。 ④《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⑤《太平御览》卷534{礼仪部十三・学校》。 083 其实,郡国立学,西汉平帝时便有全国设立学校 元年(304年)诏置学宫,立五经博士;南朝梁武 的规定,但作为完整的地方教育制度的设计,则 始于北魏。高允设计的按郡大小设置人数不等 帝设立五馆置五经博士,学者明山宾首膺其选; 北魏道武帝“初定中原,始于平城立太学,置五 师生数的方法,在唐代地方官学发展中被继承。 值得一提的是,北魏郡国学校也被称为太 学,《魏书・高_柘传》记载:高{;占出为西凉州刺 史,“以郡国虽有太学,县党宜有黉序,乃县立讲 学,党立教学,村立小学。” 北齐袭魏制,州郡学校均设太学,置博士、 助教以授生徒。 经博士,生员千余人。”① 太学博士之职始创于南渡之后,据《晋书・ 百官志》记载:东晋元帝末年,增博士为16人, “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②如范 宣、曹毗曾被征拜为太学博士。南朝虽无太学, 但却均有太学博士的设置,究其原因,是因为此 时的太学博士,其职责已不是教学而是政事。 北魏时也设有太学博士。太学博士不同于五经 博士之处,乃是其不再以一经一说教授生徒,这 是该时期师法、家法被完全破除,在解经方面注 重“博”的学风的反映。 国子博士始设于西晋武帝设置国子学之 后,即国子博士是国子学的博士教官,后为历代 北周郡国学校虽不发达,但郡国依然有博 士学官的设立,如《周书・孝义列传・张元传》 云:河北芮城人张元因有孝行,县博士杨轨等二 百人将其事迹上报朝廷,后得朝廷旌表。可见, 县也有博士校官的设立。 有因有革的教师管理制度 所因袭,如东晋、南北朝无论是否设有国子学, 均有国子博士的设置。由于国子博士自设立之 日起,其数额不过1—2人,且按晋官品规定,国 魏晋六朝时期学官从层次及职责等方面 子博士介帻、冠、服、佩等与国子祭酒相同,故其 教学实职不可能是分经教授者,更多地只是教 学方面的领导者或学术顾问。此外,参与政事 也是这个时期国子博士的重要职责之一,有时 甚至成为唯一工作。 中书博士是中书学学官,系北魏所创。北 魏太宗时,改国子学为中书学,并设立中书博士 教授生徒,如孙惠蔚,太和初为中书博士。③《魏 看,大致有祭酒、博士、助教等。而由于学校设 置多元化,教师的称谓也随学校名称的差异而 有所不同。 祭酒是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实际管理者, 但同时也承担教学工作。 “博士”是常设之职,也是设置人数较多的 专业教职。此时博士种类繁多,既有从事教学 的学官博士,也有非学官博士,如太常博士等。 即使是学官博士,又有五经博士、太学博士、国 子博士、中书博士、四门小学博士等不同称谓。 “五经博士”的称谓最早起于汉代,由于当 时太学中的博士是分授五经,故“博士”有时又 统称为五经博士,其职责乃在分经讲授,因此五 经博士有时也直接被称为某经博士,诸如《毛 书・李彪传》载:“高祖初,为中书教学博士”。 有学者由此推断,中书博士中有从事教学与不 从事教学之分④。孝文帝太和中又改中书学为 国子学,中书博士之职也由此终结。 四门博士又称为四门小学博士,是四门小 学之学官,最早设于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 (496年)。宣武帝即位后,接受刘芳仿《周礼》 四郊小学之制,创办专门面向寒门庶族子弟的 四门小学的建议,分别在正始四年(507年)和延 诗》博士、《公羊》博士等。魏晋南北朝沿袭汉 制,仍有五经博士的设置,如三国孙吴景帝永安 ①《文献通考・学校考2》。 ②《晋书・职官志》。 ③《魏书・儒林列传・孙惠蔚传》。 ④郑钦仁:《北魏管理机构研究续编》,(台湾)稻禾出版社,1995年,第128页。 084 昌元年(512年)两次颁布设立四门学的诏令。 子助教一职。北魏、北齐也置有国子助教。值 得一提的是,虽然国子助教按照规定只是佐博 士分经教授,官位品阶也较低,但其遴选较为严 格。如梁朝皇侃,“起家兼国子助教,于学讲说, 听者数百人。拜员外散骑侍郎,兼助教如故。”② 四门学最终是否设立不得而知,但四门博士或 四门小学博士的设置却是事实。《魏书・官氏 志》载:四门小学博士,第九品。又据《魏书・儒 林列传・董徵传》载:“太和末,(董徵)为四门小 学博士。后世宗诏徵入璇华宫,令孙惠蔚问以 陈朝的龚孟舒,“善谈名理,天嘉初,除员外散骑 侍郎,兼国子助教。”( 任国子助教者中不乏当时 名儒,故有学者甚至认为,助教之选“不亚于博 《六经》,仍诏徵教授京兆、清河、广平、汝南四 王。”而《魏书・广平王怀传》有语:“广平王怀。 口有魏诸王。召入华林别馆,禁其出入,令四门 士之选也。” 博士董徵,授以经传。世宗崩,乃得归。”可见, 四门助教,系北魏创办四门小学校后所设 四门博士就是四门小学博士无疑,而其教授的 立。 内容并不限于小学,而兼及经传。①另据《魏书 按照汉代规定,祭酒、博士、助教等学官,主 ・逸士传》记载:李谧“初师事小学博士孔瑶”。 要负责教学及其管理。这个时期各类教师一方 李谧英年早逝后,“四门小学博士孔瑶等学官四 面依然承袭这种传统从事教学工作,但另一方 十五人上书”为其请谥。而《魏书・儒林传序》 面还需要担当政治顾问之类的政务性工作。事 也载:“世宗时,复诏营国学,树小学于四门,大 实上,由于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官学总体 选儒生,以为小学博士,员四十人。”可知,四门 上发展均不尽如人意,祭酒以及博士、助教等学 小学博士又可称为小学博士。北齐时也置有四 官常常并无多少教学事务,更多地是作为文化、 门博士20人。 礼仪方面的政治顾问而存在,尤其是礼仪事关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博士教官,除上述几种 皇室的颜面与皇权的合法性问题,更是成为他 外,还有皇宗博士、律博士、算生博士等。 们议论的焦点。 助教的种类有太学助教、国子助教、四门助 慎选师儒是汉代官学成功的关键。但如何 教等。 慎选却并不一样。曹魏明帝太和二年(228年) 太学助教早在汉武帝兴办太学时便有设 曾颁布诏令,要求“高选博士”,可由于无具体的 立,其职责是辅佐博士,分经以教授。这个时期 资格标准,结果太学学官“率皆粗疏,无以教弟 依然延续旧制。不过,从史料上看,太学助教一 子”,兴学20年无成就可言。故到正始年间,刘 职,南朝设置较少,而北朝则普遍设立,据《唐六 靖上书,再次提出了高选博士的要求,主张选取 典》记载,北魏时置太学助教,官居八品中,北齐 “行为人表,经任人师者”( 为学官。 有太学助教20人,北周置太学助教6人。这种 中央官学教师分祭酒、博士和助教,其任用 情形可能与南朝太学不发达,而北朝主要继承 资格并不同,大致而言,当时慎选师儒,尤其是 汉代制度,重视太学设置有一定关系。 祭酒、博士之职,既要德行高洁、博通经典,还要 国子助教是晋武帝设置国子学后设立的。 有一定的资历。在西晋时期,规定“博士皆取履 南朝立国子助教较为普遍,东晋的臧焘,刘宋的 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 周野王、苏玮生,萧齐的徐景嵩、曹思文,萧梁的 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⑥可见,当时担任国 皇侃、卞华,陈朝的张讥、王元规等均曾担任国 学博士的前提条件,除个人素质要求外,还需要 ①王松山:《北魏博士略论》,《牡丹江大学学 ̄.)2007年第3期。 ②《梁书・皇侃传》。 ③《陈书・顾越传》。 ( 柳诒徵:《南朝太学考》,《史学杂志》1929年第1卷第6期。 ( 《三国志・魏志・刘馥传》。 ⑥《晋书・职官志》。 085 一定的行政职位,即博士要求从现任官员中选 由于征召是一种礼请,因而被征者可以应征,也 取,散骑常侍官三品,中书侍郎和太子中庶子官 五品,而单纯的国子博士只有六品。这个任职 可以辞就。被征者的资格并无统一规定,一般 多为享有较高声誉、德才兼备的隐逸之士,如明 帝在征聘任旭、虞喜的诏书中便称赞他们:“洁 净其操,岁寒不移,研精坟典,居今行古,志操足 以励俗,博学足以明道”③。 拜授,即由一般平民直接被任命、授与学官 之职,如东晋时高崧,“举州秀才,除太学博 士。”( 萧梁刘之亨,“举秀才,拜太学博士。”⑤这 是指通过察举被举秀才后,被任命为太学博士。 除授,即除去旧职授与新职,也就是由它职 转任、升迁至本学官职。西晋武帝时期,刘毅由 尚书郎、驸马都尉之职升迁为散骑常侍、国子祭 酒;东晋何无忌,“州辟从事,转太学博士。”⑥刘 宋时颜延之原为御史中丞,后转迁为国子祭酒; 资格的规定,一方面固然是门阀政治在教育领 域的反映,另一方面也无形中使博士的地位得 以提高。正因如此,在后来征召隐逸人士为国 子学祭酒或博士时,一般将散骑常侍等职与博 士或祭酒同时授与。此外,担任国子博士还需 要一定的资历要求,如萧梁时中书范缜曾上表 称赞裴子野不仅品行高洁,而且学术有成,“著 《宋略》而二十卷,弥纶首尾,勒成一代,属辞比 事,有足观者。且章句洽悉,训故可传”①,要求 以己之国子博士之位,转授于裴子野,但相关机 构却以其资历过浅,不予通过。 为了保证官学教师的质量,这个时期有时 还采用考试的方法核选教官。魏明帝太和年间 曾诏令课试太学中博士,高第者录用,浮华不实 梁时蔡徵由州主簿位置被授为太学博士;梁时 沈峻对儒学经典造诣颇深,曾兼五经博士,其子 文阿,传其父业,尤明《左传》,武帝太清年问,由 国子助教升为五经博士。 兼领。由于学校办理不善,事务较少,或为 者罢退。西晋国子学创办之初,对于博士的录 用,既有明确标准条件的规定,更有考试的要 求。 中央官学教师录用途径和方法,一般有征 召、拜授、除授、兼领、举荐等。 征召,是汉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是指皇 提高被授与者的地位,有时祭酒、博士等常常不 是专任而由它职兼任。如东晋孔愉“徙领军将 帝通过下诏征聘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或德高 望重者到朝廷担任官职、参与政事。魏晋南北 朝时期的选官制度虽然主要是九品中正制,但 军,加金紫光禄大夫,领国子祭酒。”(z)刘宋何尚 之“徙为祠部尚书,领国子祭酒。”⑧刘宋谢庄以 吏部尚书之职兼领国子博士,许懋在南齐永元 同时也继承了两汉的征召等选官制度,有学者 对此曾作过精当的论述:“九品中正制只是保证 清浊分流,并不等于选举制度的全部,各项选举 必须依据中正品第,但出身授职还得通过各条 入仕道路。”②征召同样也是当时官学教师聘用 中常用的方法。不过,与其他官员的被征被举 年中,以散骑侍郎之职兼国子博士,南梁时期的 贺琛以给事黄门侍郎之职兼国子博士。除了由 其他更高级别的官职兼领学官外,有时学官也 兼领其他较低的职位,如南齐周颐便是以国子 博士兼著作郎。 举荐,也是教师的来源之一。举荐者一般 略有不同,被征召者更多地是其学问、名声,而 是朝廷高官,如东晋萧梁时南阳刘之遴得任防 向吏部尚书王瞻推荐,称其“学优”而被辟为太 非门第,如任旭、虞喜均是东晋时的隐逸名儒。 ①《梁书・裴子野传》。 ②唐长孺:《南北朝后期科举制度的萌芽》,见《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第124页。 ③《晋书・虞喜传》。 ④《晋书・高崧传》。 ⑤《梁书・刘之亨传》。 ⑥《晋书・何无忌传》。 ⑦《晋书・孔愉传》。 ⑧《宋书・何尚之传》。 086 学博士;东晋太元年中,徐州、兖州二刺史推荐 臧焘担任国学助教;萧梁时武康人沈峻博通五 经,得吏部郎陆任和仆射徐勉推荐,由国子助教 迁升为五经博士;《陈书・张崖传》载:张崖“出 为丹阳令、王府谘议参军。御史中丞宗元饶表 荐为国子博士。”这些被推荐的对象,多是儒家 经典颇有造诣者,同时,有传授能力也是需要考 虑的一个条件。 魏晋六朝地方官学中的教师一般由各地方 官自行聘用,故一般没有统一的资格规定。在 选聘形式上,与汉代相似,多由地方官采用征聘 的方式,选聘标准一般为学问、道德和身体三方 面。有时也采取考试的方式来选拔学官,如北 魏时李平为河南尹,“平劝课农桑,修饰太学,简 试通儒以充博士”。不过,在南梁武帝天监时 期,为促进地方官学的发展,曾分遣博士、祭酒, 到州郡立学,可见,此时有着由朝廷派遣教师进 行设立学校的举措。 与两汉相比,这个时期儒学教师不再严格 师法、家法,且将博通作为优点,如庾亮在镇守 武昌开始选拔学官时便提出:“四府博学识义通 涉文学经纶者,建儒林祭酒,使班同三署,厚其 供给,皆妙选邦彦,必有其宜者,以充此举。”① 在北魏献文帝实施的郡国学校制度中,规 定州郡学官的资格标准是:博士、助教均要求博 学通经、道德高尚者,此外博士需要40岁以上, 助教需要30岁以上。古代对于学官年龄的规 定,主要是基于年纪大者老成持重的认识。但 若学业早成,堪任教师者,也可不受年龄限制。 等级凸显的学生管理制度 魏晋六朝是门阀士族的兴盛时期,作为特 权之一,这个时期官办的中央官学,学生多以贵 胄子弟、士族弟子为主,充分凸显其等级性特 点。当然,不同等级的学校,其入学资格的要求 也不相同。 汉代太学并无严格的身份等级要求,三国 及西晋初期延续着这种制度,如曹魏政权在黄 初元年(220年)发布的兴学诏令中,要求各州郡 对于“有欲学者,皆遣诣太学。”②后来刘靖曾上 书要求整顿太学,主张“依遵古法,使二千石以 上子孙,年从十五,皆人太学。”③但该建议似未 被接纳。西晋国子学设立的原因,乃是由于太 学生人多猥杂,要“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这也 从反面印证了此时的太学入学没有身份等级的 限制。 西晋初期设立国子学,惠帝时明确规定官 级五品以上的官员方能进入国子学学习,东晋 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建立国子学,也规定选 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二千石当时相当于官阶 五品以上。南朝这种等级限制依然存在,如南 齐高帝建元四年(482年)兴办国子学,规定入学 资格是:“年十五以上,二十以还,取王公已下至 三将、著作郎、廷尉正、太子舍人、领护诸府司马 谘议经除敕者、诸州别驾治中等、见居官及罢散 者子孙。”( 永明三年(485年),齐武帝也诏立学 校,“召公卿子弟下及员外郎之胤,凡置生二百 人。”⑤ 到了南朝后期,尤其是自南梁以后,随着门 阀政治的日渐松弛,学生入学资格方面略有放 松。虽然国子学的学生几乎是清一色的士族子 弟,但据《隋书・百官志上》记载:“天监四年,置 五经博士各一人。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 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 北朝虽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但出于实 行汉化的政治需要,强调上层贵族接受经学教 育的必要性。北魏世祖太武帝于太平真君五年 (444年)诏令:自王公以下至于卿士,其子息皆 诣太学。其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父兄所业。 087 关于中央官学学生的入学年龄,这个时期 一大义,而问字指墨法点注之间,百人同试,度者 未十。”②西晋时从国学学生中选拔官吏已形成 般沿袭了汉代l5岁入学的规定,如南齐时明 确规定进入国子学学习的学生年龄为l5至20 岁,但这种规定在实际的执行中似乎并不严格, 对于一些较为聪颖的儿童可以不受此规定限 制。从史书的记载看,15岁以下入学的学生不 制度,《艺文类聚》引《晋令》规定:“诸生有法度 者及白衣,试在高第,拜郎中。”南朝依然将其作 为国家选官的重要途径,如天监年间开设五馆 时,便明确规定射策通明经者,即除为吏。南齐 在少数,如南齐时卞华l4岁,召补国子生。萧梁 时王承7岁通《周易》,而得以选补国子生。萧 子范的儿子萧乾“九岁,补国子《周易》生”①。 国子学生徐勉,“射策举高第,补西阳王国侍郎, 迁太学博士。”③南梁时国子生王训因射策高第, 除秘书郎;国子生王佥射策高第,除常史兼秘书 郎中;刘彀自国子礼生,射策高第,为宁海令。 在学期间,也可以通过察举等方式入仕,像 南齐国子生孔瑗之,被举孝廉,除卫军行参军, 员外郎。萧洽、贺埸为国子学生时,均是通过举 明经而获得出仕机会。梁朝沈不害举明经,累 陈朝的沈不害、袁宪在14岁时,被召补国子生等 等。这种情形,在南朝的梁、陈朝时期尤其明 显。 魏晋至南朝初期,学生只要符合要求均可 入学,但南朝后期,学生入学逐渐多样化,主要 有召、选、荐、贡、起家等多种形式。“召”有“征 召”的意思,是指朝廷以征召的形式招录学生, 如南齐时卞华是以“召”的形式补国子生缺,梁 朝谢几卿也是通过召补为国子生。“选”是指选 拔,对象多是那些在经学学习或研究方面有特 长者,如南齐江葡幼时聪明机警,读书过目便能 迁太学博士等。在这些察举方式中,最为常见 的是明经科,有学者研究,刘宋国子生策试入仕 可考者2人;齐增至22人,其中7人经明经策试 入仕为官;梁国子生29人,有21人经明经策试 入仕为官。④当然,这个时期无论何种科目的察 举,均要通过考试方能出仕。 魏晋六朝地方官学的兴衰主要取决于地方 官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其行政管理制度多自行 制定,当然地方官学学生的入学身份国家也无 讽诵被选为国子生,梁朝王承因7岁便通《周 易》,选补国子生。“荐”是指举荐,一般是指中 央或地方官员以个人名义推荐,如贺埸因“神明 聪敏”得会稽府丞刘嗽“荐”而为国子生。“起 统一规定,而由各地方自行拟定。总体而言,作 为门阀盛行的时期,地方官学学生的入学身份 家”是门阀政治在教育特权方面的典型体现,由 于国子生也被视为官僚的后备力量,故士族子 弟进入国子学学习也是入仕的起步。 国子学、太学中的中央官学学生,一般可以 通过察举和学校中的入仕策试等方法出仕。不 过,国子学的学生有时还可凭借其士族荫庇而 获得出仕机会。 也有着一定的限制,即使允许平民子弟入学,高 门弟子也有着更大的优先权。 曹魏时期地方官学学生的身份限制较宽, 南渡之后一度转趋于严格。东晋时期征西将军 庾亮在镇守武昌时开建学校,令“参佐大将子 弟,悉令入学,吾家子弟,亦令受业。”⑤豫章太守 范宁设立郡学,取郡四姓子弟充学生,“四姓”即 地方世家大族。南齐建元二年(480年),荆、湘 刺史豫章文献王萧嶷设立地方官学,“置生四十 通过考试从国学学生中选拔官吏的方式在 曹魏时期已经出现,如在黄初年间制定“五经课 试法”,通过五经考试可“随才叙用”,但录取名 额十分有限,史称“台阁举格太高,加不念统其 人,取旧族父祖位正佐台郎,年二十五以下十五 ①《南史・萧子范传》。 ②《三国志・魏书・王肃传》g】《魏略》。 ③《梁书・徐勉传》。 ④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82页。 ⑤《宋书・礼志一》。 088 以上补之”①。正佐台郎,是指尚书郎的辅佐官, 可见,学生不仅有年龄的限制,更规定了父祖辈 的身份地位的要求。 北魏初期,由于教育不甚发达,地方官学对 必起着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魏晋六朝的教育管理制度一方 面承袭了汉代的传统,但另一方面基于学校设 立多元化的格局和朝代更迭频繁的现实,各朝 学生的身份也没有作具体规定,相对而言,入门 要求较为宽松。如太武帝拓跋焘太延初,薛谨 迁秦州刺史,“时兵荒之后,儒雅道息。谨命立 庠,教以诗书,三农之暇,悉令受业。躬巡邑里, 亲加考试。于是河汾之地,儒道兴焉。”②荆州刺 史贾俊,“在重山中,民不知字,俊乃表置学官, 选聪悟者以教之。”( 献文、孝文之时是北魏教育 教育管理制度又对原有制度有所损益。尤其需 要指出的是,尽管此时各朝多有学官和学生的 配置,但由于官学本身常无教育事实,而流于一 种证明政权“合法性”的符号,教育管理制度的 落实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不过由魏晋六朝教育 管理制度建设的史实亦昭示我们:古代学校教 育政治功能的发挥,不仅体现在政治人才的培 养和政治思想的宣传等显性方面,而且其自身 存在所保有的政治象征意义也是不可忽视的隐 性功能。 的兴盛时期,同时也是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设时 期,其对学生身份的要求也日渐严格,如根据高 允建议建立的州郡地方官学制度中规定:“学生 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 次及中第。”( 高允出身于渤海高氏,是著名的士 族。在对学生除有道德的共同要求外,身份势 (责任编辑:蒋永华) The Oficial School Admifnistrative System and Teacher&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 in Wei-Jin Period and Six Dynasties HU Jin—ping Abstract:Although the oficifal schools in Wei-Jin Period and Six Dynasties experienced rise and fall in their development,the position of school officers was comparatively stable.On the one hand, though the political conditions were volatile and school establishment diversified,this period made some innovations in the administrative setup and teacher&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 though basical— ly following the Han Dynasty’S practice.On the other,because the oficialf school in this period was re— duced to a political symbol of legitimacy,the real situation was quite different from what was written in the text.This simply reduced the position of school officer to an empty title.But,we should recognize that these also reflect the latent function of the politics. Key words:Wei—Jin Period and Six Dynasties;school administrative system;teacher management; student management ( 《南齐书・豫章文献王传》。 ②《魏书・薛谨传》。 ③《魏书・贾俊传》。 ④《魏书・高允传》。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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