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公室文件
台建规办„2012‟11号
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和节后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建建发„2011‟57号)精神,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管,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节后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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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内容
(一)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三)建筑原材料质量状况等。 二、检查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台建规„2011‟474号);
(二)《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定》(台建规„2011‟397号);
(三)《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台建规„2011‟136号);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于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在建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所发现的各项问题及时组织力量整改落实到位;
(二)第二阶段: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于3月4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普查工作,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工程;
(三)第三阶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于3月上旬开展建筑施工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抽查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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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性住房工程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其工程质量和安全事关民生改革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工作,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四是程序管理到位;五是日常监管到位。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要主动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建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目标,编制相关防治方案措施,重点整治影响使用功能的空、渗、漏、裂等质量通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涉及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隐患消除前不得复工。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管理。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责令各责任主体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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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复查后方可复工。
(四)开展复工排查,消除生产隐患。各施工、监理企业春节节后复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用电、临边防护、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对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民工和转岗民工,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并通过民工学校等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附件:1.台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基本情况表
2.台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检查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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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台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县(市、区):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m2) 中标价格(万元) 形 象 进 度 计划竣工时间 层 数 施工许可证号 工程造价(元/m2) 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单 位 资质情况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质量监督机构 备 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资格或职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日期:
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负责人为现场监督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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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台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
责任主体行为检查表
(一)建设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形象进度 评 价 施工前办理质量安全按规定办理。 监督手续情况 未按规定办理。 施工前办理施工图设按规定办理。 计文件审查情况 未按规定办理。 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按规定办理。 (开工报告)情况 未按规定办理。 按规定选择施工、监理按规定选择。 情况 未按规定选择。 按规定委托检测情况 按规定委托。 未按规定委托。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底情况 未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设计变更按规定办理、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审。 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办理、重大变更未按规定重新报审。 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7 组织设计变更情况 8 视频监控系统情况 检查情况 说 明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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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
责任主体行为检查表
(二)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序号 1 检查项目 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含分包单位)资格情况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现场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 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图集、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 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纳入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 检查内容 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符合相应要求。 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应要求。 检查时项目经理在现场,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 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符合相应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不符合相应要求。 按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混乱,或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 有水准仪、经纬仪、磅秤、钢尺的计量检定证书及运行记录。 无水准仪、经纬仪、磅秤、钢尺的计量检定证书及运行记录。 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图集、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图集、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质量问题认真、及时整改,质量事故严肃处理。 质量问题不整改,质量事故不处理。 按规定纳入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 未按规定纳入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 形象进度 评 价 2 3 4 5 6 7 8 检查情况 说 明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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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
责任主体行为检查表
(三)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序检查项目 号 1 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验收情况 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纳入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 检查内容 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符合相应要求。 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应要求。 检查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押证人员相符,配备到位。 检查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押证人员不相符,配备不到位。 按规定编制、审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未按规定编制、审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或未执行。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认真审查。 未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 实施了见证取样制度,见证人员资格符合相应要求。 未实施见证取样制度,见证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应要求。 按规定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有相关记录。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没有或多数没有实施旁站监理。 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有相关记录。 未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无相关记录。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齐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及时,资料齐全。 不按规定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质量问题整改结果不复查。 按规定纳入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 未按规定纳入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 形象进度 评 价 2 3 4 5 6 7 8 9 检查情况 说 明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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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建筑 质量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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