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新思考
◆文/解贞玲
年来,通过对“承包”企业调查了
面上完成“承包”任务,实际是“虚盈实亏”。甚至有的企业领导把企业当成私人财产,随意挥霍;有的法人代表利用“一支笔审批”特权,胡支乱用钱,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五、企业被长期困扰
在“三角债”怪圈中,解脱不出来,资金呆滞,难以盘活。六、产权不明。有的主管公司人、财、物管理权又过度下放,造成主管单位对企业的管理、监督失控,有的企业借口“效益不好”,抵赖不交利税、利息,不还贷款,不交管理费,把经济包袱甩给国家。七、有的地方对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也增加了企业负担,使国有资产多渠道渗漏流失。为进一步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首要的措施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
近
解、清产核资和财务检查,发现企业内部的国有、集体资产经营
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企业“承包”,签订承包经营责任书后,经
营不善,企业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有的企业连续多年亏损。二、潜亏包袱重,资金挂帐数额大。有些应收款长期收不回,成为呆帐、坏帐;有些应及时处理的费用、库存积压和商品损失没有及时处理,形成待处理损失挂帐。三、各种形态的资产流失严重,如原有的设备丢失、老旧,形成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产品、半成品贬值造成的削价(售价低于进价)损失。四、长期形成的企业管理松散、会计核算虚假。有的企业固定资产大量闲置,该提的折旧不提,搞“分光吃净”政策;有的为讨好上级,造假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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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名言
简明的东西和真诚的东西,总是切合人意。—[古罗马]西塞罗
工作研究
一、确实搞好清产核资工作。对固定资产设备的价值给予重估,登记、贴卡、造册,有专人负责管理;核对公积金数额;清查历年银行贷款、计息数额;搞清资产损失和潜亏挂帐数额及问题所在;查实应交未交的利税、管理费等数额项款等。
二、盘活资金,加快处理经济包袱。针对一些企业在实行承包以后出现的“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要尽快制定财务管理检查考核制度,可采取核实消化“经济包袱”比例,定期检查,年终考核交帐制度。要积极制订措施,明确把处理消化经济包袱指标列入一年一度的企业内部承包责任书中,实行奖罚考核,公开兑现制度。
三、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在落实企业做为法人,行使企业自主权的同时,要着重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的财务活动行为,一方面主管单位要加强企业的单独核算职能,帮助企业提高财会人员的财经政策水平和会计核算能力,使主管单位能及时真实地掌握企业承包后的经营效果,积极提高国有、集体资产的利用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主管单位要不定期的开展专项财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暴露内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企业财会队伍培训,增强财务人员自觉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意识,积极捍卫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要定期组织对财会人员培训,学习财务知识和有关国有资产的专业知识和法制知识;组织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提高财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自觉维护国有、集体资产的意识。
五、对“挂帐”、“三角债”等造成企业潜亏的重要问题,财会人员要自觉承担重任,积极主动地向有关单位联系,力争讨回债款,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六、增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自觉维护财经纪律。敢于坚持按《会计法》和财务制度办事,对违犯财经纪律的人和事、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敢于“见义勇为”,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蚀。
(作者单位:山西省五金家电日用机械公司)责编:江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李瑞兴赵秋兰
现
状:管理机制不健全,手段落后。
位主义思想导致有些企业只要缴纳3%的营业税就可以取得运费发票抵扣10%,于是纳税人就在运费发票上作文章,以达到扣税的目的,二是税务部门受地方利益的趋动,采取企业预缴或缴6%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办法,使上一个环节少缴税款下一个环节合法抵扣;三是农产品、废旧收购发票由企业自行开具、自行抵扣漏洞较大。多种抵扣凭证并存,也给实现微机管理规范化的交叉稽核带来一定的难度。
第三、企业在涉税事项中显得力不从心。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寻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企业的倚重之虑,而在涉税事项中,顾此失彼,差错经常发生。纳税人实行自核自缴后,向纳税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纳税人必须对各项税收政策掌握的了如指掌才能保证申报税款的准确、无误。但由于税收政策变化快,企业人员并非专职搞税务,对于进项税额中哪些应该抵扣、哪些不应该抵扣、哪些应该进项税转出就会因为不了解税收政策而造成混乱,这也是进项税额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一、进项税额管理滞后。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保姆式的征管模式,使企业养成了依赖思想,取得的进项税凭证没有把好入口关。主要表现在伪造,虚开、代开、大头小尾及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凭证抵扣,这些问题屡禁不止。于是,虚假的进项税额由此而生,给国家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加之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监控只能依靠手工进行,客观上使偷税活动有了可乘之机。
第二、进项税凭证种类多,管理难度大。新增值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然而随着微调政策的出现,进项税抵扣凭证增加为现行的五种,使增值税链条式的运转也随之发生变化,如:运费发票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凭证可抵扣10%,废旧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凭证可抵扣10%等等,给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运费发票归地税管理,本36
税收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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