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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
未经交通科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值班、变更调度指令。 不得传播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听、不说、不传小道消息。 如实填报加值班表和公里里程,不得虚报。 严禁公车私用。
严格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不参加业务、安
全等会议。 8、 9、
爱护车辆,确保车容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 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安全正点、文明有礼”。
以上规定如有违犯,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停驶、调离、解聘处理。 绩效考核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亦应调离、解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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