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中心,以加强安全生产整治为着力点,不断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并逐年趋于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2010年,全县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31,比2005年下降90%,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2.5,比2005年下降62.1%,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为4.073,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为3,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高危行业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不同行业和单位之间安全发展还不平衡。
“十二五” 期间是我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重要时期,是提前八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战时期和建设幸福铜陵的关键阶段,对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全面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信息网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煤矿全部关闭退出,露天矿山和石料厂关闭整合,井采矿山完成“六大系统”改造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4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煤矿全部关闭退出(见表一)。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根本好转。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
1. 煤矿: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下井带班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防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今后,煤矿复产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根据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退出转型工作,实现在2015年前煤矿全部关闭退出。
2. 非煤矿山:按照“从严准入、控制总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非煤矿山资源,推动非煤矿山走规模化、机械化、规范化生产的道路,争取在五年内非煤矿山数量减少30%。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以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为着力点,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确保在2013年6月底前井采矿山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推广尾矿充填等先进适用技术。到2015年尾矿库数量减少10%。
3.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成十五种危险化学品工艺的自控化改造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随着城市规模发展而导致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提高区域安全水平。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在2012年底前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
4. 公众聚集场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和集镇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5. 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打非”活动,开展经常化“打非”工作,探索建立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新机制,不断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2012年底前************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
6. 民爆器材:加强对民爆器材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私藏、私自运输、私自使用民爆器材等违法行为。
7. 道路交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运输经营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和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以及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平安畅通”等活动,严厉查处“三超”(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建立健全客运和危化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等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村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农机安全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推进“平安农机”活动。
8. 水上交通: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非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以及水运经营者资质管理,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实施“洲圩区水上交通安全”民生工程,提高渡船、渡口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
9. 建筑施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以防止高处坠落、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垮塌、物体打击、触电等隐患治理为重点,深化建筑安全整治。全面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信息系统。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筑企业在2013年底前安全标准化达标率为100%。
10. 特种设备: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动态监管网络,严把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容器(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使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达到规范要求。
11. 工商贸行业:强化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和商贸等工商贸行业的属地安全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施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强制淘汰相关行业的落后技术和产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2013年底前完成冶金等8个工商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2015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下企业实现达标。 (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制度及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检测监控系统。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对矿山、化工、冶金、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采空区、山体滑坡、尾矿库、公路危险路段、储罐区等进行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
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定时公告制度,严格实行重点跟踪、限期治理、按时销号。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明确县相关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密切县安监部门与县卫生、人力资源、社保、工会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防范意识,有效防范职业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开办安全生产栏目,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倡导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使安全知识进厂矿、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社区,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各行业安全管理及执法人员的培训,推进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率达100%。 (五)加快推进安全科技兴安工程
以矿山、化工、冶金、特种设备、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矿山重大灾害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安全管理信息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等相关问题研讨与技术创新。有重点地推广应用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淘汰落后工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促使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适应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各级安监机构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乡镇安监所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必需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健全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建立以政府应急救援组织为中心,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为骨干,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为基础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各级政府、各监管职能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等工作,并定时进行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实用性。
三、重点工程
(一)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
到2012年底,县级有关监管人员和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制药、木质家具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淘汰小煤矿、小型采石场、小水泥厂、小化工、小球团厂等落后产能。
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
(二)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在全县开展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尾矿库、特种设备等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立起县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形成县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县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 (三)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工程
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大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排查治理力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落实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定期、专项、重点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和完善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县、乡镇、园区和重点企业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五)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切实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健全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安全执法重心下移,加大安全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县、乡两级安监机构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配置安全监测专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安全监管。着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从防范性执法向服务性执法,从单独执法向合力执法转变,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成果转化。重点推广全尾充填、电子监控、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连锁装置等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和新产品。
(七)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和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逐步推进中介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
(八)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各种宣传展板,编印各种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图片等。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舆论作用,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理念,促进安全意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四、规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全县“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乡两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统计指标体系。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把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相关内容和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二五”安全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一票否决。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各乡镇(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各级各部门应对本区域、本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起责任。大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级工会、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 “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按国家政策规定完善安全监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专项经费提取制度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县、乡(镇)二级政府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与事故预防、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保障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保障安全监管机构设施、装备、经费到位,支持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督促企业加大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建立企业、政府、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提高企业和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 (五)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面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发挥大众媒体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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