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VA方法的企业并购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是指在两个企业组成一个企业之后,其总产出比原来的两个企业各自产出的总和大,即一加一大于二。具体表现为并购后竞争力增强,经营业绩显著提高,导致净现金流量超过两家公司预期现金流量之和,或合并后公司业绩比两个公司独立存在时的预期业绩高,增加股东财富。本文以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分析此次合并是否体现了协同效应。选择本案例是因为此次合并是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次在大股东共同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反响巨大。
有学者认为此次合并并未体现协同效应,而是将流通股股东的财富转移到了大股东手中。评价合并是否产生了协同效应,需要对比合并前后的企业业绩、股东财富及现金流量是否增长。企业业绩评价理论大致有以财务指标评价为主体的财务模式、以MVA、EVA为核心的价值模式和以平衡计分表为核心的平衡模式。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方法,计算合并前后三年的传统财务指标、MVA(市场增加值)、EVA(经济增加值),首先使用趋势分析和统一度量报表分析了合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对比了合并前后的现金流量,然后具体分析了合并发生前后三年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现合并之后财务指标明显提高,现金流超过合并前。
之后对比了MVA和EVA,发现合并之后的MVA和EVA均优于合并之前,说明合并之后公司价值得到了提升。综合财务模式和价值模式的分析结果,认为合并之后公司财务状况优于合并之前,公司的市场价值和经济增加值均高于合并前,此次合并体现了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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