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农
民
工
创
业
协
会
策
划
一、成立目的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大量的农业用地变成了非农业用地,失地农民数目越来越多,给社会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协会
为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引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将失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项目化管理,帮助政府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
二、协会介绍
名称:失地农民创业协会
宗旨:为农民减轻压力,为社会创造动力
工作原则:“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
面向群体:运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三、协会基本任务
一、加大调查了解力度,切实掌握就业技能情况,立足将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广下去,切实让老百姓享受到实惠的政策扶持。
二、认清形势,开拓创新,开展市场大调查,充分发挥群团整合资源的优势,积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全面了解市场实事动态信息
三、全面落实政策,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失地农民工拥有一种或多种技能,大大增加了社会竞争能力,同时缓解了社会稳定压力,推进了加快建设新县城的步伐。
四、加大青年创业项目的宣传和推动工作,调动广大青年朋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自主创业,帮助他们寻找项目,寻找机会,争取创业启动资金,推进征地范围内青年的
创业工作。
四、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1、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 会员入会退会程序:
(一)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经协会办事机构审定,即为本会会员。
(二)凡加入本会的会员,当累计五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即视为退会,同时收回会员证和本会授予的有关荣誉称号。
3、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内有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对理事会成员有权提出批评、质询、要求撤换和罢免权;
(四)要求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五)有向本会反应在就业创业中存在的问题、求得法律援助的支持的权利;
(六)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福利、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医疗优惠待遇的权利。
4、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守法进行创业就业工作,依法纳税;
(二)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热心为社会服务,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五、协会的相关组织及管理制度
1、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会员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各项选举和表决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
(三)协会的领导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
(四)凡属协会的重大问题,均应经过理事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
2、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协商选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和协会负责人,可以被推选为代表。
3、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4、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权力: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任务;
(四)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
(五)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讨论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5、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6、 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7、理事会的职权: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决定本界理事会的工作方针的任务;
(三)民主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增补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下属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并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8、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须经常务理事会决议,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9、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工作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10、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完成本届理事会的工作任务,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监督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研究本会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三)向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11、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12、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每界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理事在必要时可以增补、撤换,本人可以提出辞职,增补、撤换、辞职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13、协会设立秘书处、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信息采集部、就业创业培训部,在秘书长领导下组织协调处理日常事物。
14、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
六、经费
1、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馈赠;
(三)业务主管部门拨款;
(四)其它合法收入。
2、协会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接受市商业局、市民政局、审计部门和会员的监督。
3、经费开支范围:
(一)本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以及法律顾问费等;
(二)为会员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知识讲座、技术培训、福利待遇、奖励等费用;
(三)组织本会会员参观、学习、考察等费用;
(四)组织本会会员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和大型纪念活动的费用;
(五)救助困难会员和会员在经营中遭遇灾难时的探视慰问等费用;
(六)有关会员的其他支出。
4、协会的经费,按规定范围开支,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截留和挪做它用。
就业是民生资本,只有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才有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小康。只有联合所有失地农民,配合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力合作。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市场和思想政治下作等的综合措施,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一定会得到良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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