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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检修规程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2)

来源:二三娱乐


直流系统检修规程

1.直流分配电装置检修规程

1.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我厂发电厂#1、2机组及35KV 10KV 直流系统分配电屏及所属装置。

1.2 检修注意事项:

1.2.1 检修使用绝缘工具,防止触电。

1.2.2 工作应认真仔细,不得误碰其它带电设备。

1.2.3 工作时不得触及其它带电设备。

1.3 检修内容:

1.3.1 全面清扫、检查:

19.3.1.1 设备表面清洁无积尘。

19.3.1.2 设备表面干燥,绝缘良好。

1.3.2 直流小开关检查:

19.3.2.1 直流保险应完好。

19.3.2.2 直流小开关活动灵活,无卡涩现象。

19.3.2.3 直流小开关把手应牢固,无断裂现象。

1.3.3 直流刀闸检查:

19.3.3.1 直流刀闸接触面光滑,无烧伤痕迹。19.3.3.2 直流刀闸活动部分应灵活无卡涩。

19.3.3.3 消弧罩健全无损伤。

1.3.4 母线及附属设备检查:

19.3.4.1 母线清洁无杂物。

19.3.4.2 附属设备完好,功能正确。

2.直流系统监控装置检修规程

1.4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厂发电厂#1、2机组及35KV 机直流系统绝缘检测仪。

10KV直流系统所使用的WZJ-4型微

1.5 检修注意事项:

1.5.1 检修使用绝缘工具,防止触电。

1.5.2 工作应认真仔细,不得误碰其它带电设备。

1.5.3 工作时不得触及其它带电设备。

1.6 检修内容:

1.6.1 全面清扫、检查

20.3.1.1 设备表面清洁无积尘

20.3.1.2 设备表面干燥,绝缘良好

20.3.1.3 外部电源开关接触良好,活动灵活

1.6.2 装置检查

20.3.2.1 装置外观检查

20.3.2.1.1 装置开关、按钮无损坏

20.3.2.1.2 装置插头紧固,螺丝压接牢固

20.3.2.1.3 外观无损坏

20.3.2.2 装置功能检查

20.3.2.2.1 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10%或高于额定电压15%时,装置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20.3.2.2.2 装置显示直流系统正、负极母线对地电压值正确。

20.3.2.2.3 装置显示直流系统正、负极母线对地绝缘电阻值正确。

20.3.2.2.4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用5千欧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装置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20.3.2.2.5 装置各项参数整定正确。

1.7 装置技术条件

1.7.1 环境温度 -5℃ 至 +50℃

1.7.2 相对湿度 90%(最大)

1.7.3 大气压力 86KPa 至 106Kpa

1.7.4 被检测电压等级为 直流220V、 110V

1.7.5 功率消耗 小于 20W

1.7.6 重量 13Kg

注:1.机组A级检修时,上述项目需全部进行。

2.标有“*”的检修项目,机组B、C级检修时不做。

3.直流蓄电池检修规程

1.8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青岛发电厂#1、2机组及220kV系统110V、蓄电池。

1.9 检修注意事项:

1.9.1 检修使用绝缘工具,防止触电及接地。

1.9.2 工作应认真仔细,不得误碰其它带电设备。

1.9.3 工作时不得触及其它带电设备。

1.10 检修内容:

1.10.1 蓄电池外部清扫、检查

220V直流系统所使用的

21.3.1.1 蓄电池外部清扫,应无积灰及腐蚀氧化物

21.3.1.2 蓄电池瓶体清洁、冲洗,应无漏液痕迹

21.3.1.3 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测量、记录

21.3.1.4 蓄电池电解液液面应在规定范围内

21.3.1.5 蓄电池至直流母线刀闸电缆绝缘良好

1.10.2 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

21.3.2.1 核对性放电的作用

长期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极板表面将逐渐产生硫酸铅结晶体,堵塞极板的微孔,障碍电解液的渗透,从而增大了蓄电池的内电阻,降低了极板中活性物质的作用,蓄电池容量大为下降。核对性放电可以使蓄电池得到活化,容量得到恢复,使用寿命延长,确保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21.3.2.2 核对性放电周期

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的蓄电池,第一年每6个月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运行1年以后的蓄电池,1至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

21.3.2.3 核对性放电的工作步骤

21.3.2.3.1 我厂每段有两组蓄电池,一组运行,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

21.3.2.3.2 按放电装置要求进行接线。

21.3.2.3.3 用I10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单体电压为终止电压1.8V,停止放电。

21.3.2.3.4 放电过程中计下蓄电池组的端电压,每个蓄电池端电压,电解液密度。

21.3.2.3.5 放电完毕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达到(2.30-2.33)V╳N时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下降到0.1 I10电流时,转为浮充电运行。

1.10.3 蓄电池故障处理

21.3.3.1 整组蓄电池放充三次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可判断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需安排更换。

21.3.3.2 单体蓄电池内部极板短路或断路,应更换蓄电池。

21.3.3.3 蓄电池极板弯曲、龟裂或肿胀,若容量达不到80%以上,此蓄电池应更换。

21.3.3.4 蓄电池容量下降,更换电解液,用反复充电法,可使蓄电池的容量得到恢复。若进行了三次充放电,其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此组蓄电池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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