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
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⑤获大学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从事专业工作二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⑥获中等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
(二)外语水平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申报职称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国家职称外语考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相应程度的职称外语考试
①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对于申报翻译系列的人员,其外语专业指第二外语);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语通过国家六级统考;
③近3年中参加“TOFFL”考试达到500分以上(含500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达到600分以上(含600分)申报高级职务;
④近三年中参加“IELTS”(雅思)考试达到5分以上申报中级职务,达到6分以上申报高级职务;
⑤经过培训获得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资格认证。
⑥近5年内有正式出版的5万字以上的译著;
⑦申报助理级、技术员级人员。
(三)对于计算机水平或考试成绩,暂不做统一规定。
分则
一、高级工程(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①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有较深的钻研;
②熟悉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建筑设计、科研以及施工工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并能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新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开拓能力;
③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
④了解现代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理论,掌握本专业质量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工作经历与能力
①具有本专业科研、设计、施工或工程管理的丰富实践经验,主持过二级(5000—20000平米、1000万元—4000万元、高24米—50米的公共建筑或12层—20层的住宅或100000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10000平米的地下工程)工程的设计、施工。
②熟练掌握运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指导技术工作。
③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提出过二级(同上)以上工程专业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方案或地市级科研课题的选题报告,并被采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协调二级(同上)以上工程中不同工种间的配合施工。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并对其技术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
3.业绩与成果
(1)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地高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②作为专业负责人在设计、施工或工程管理方面完成过二级项目(5000—20000平米,投资1000万元—4000万元、高24米—50米的单体建筑或12层—20层的住宅或100000平米的住宅小区或10000平米的地下工程)两项以上或完成过三级项目(5000平米及以下、投资1000万元以下、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的单体建筑或12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三项以上;
③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制定过省部级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编写。
(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总公司级奖励一项,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局、院地市级奖励两项;
②主持完成两项二级(同上)及以上工程的设计、施工,解决了工程中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技术措施合理,工程质量优良;
取得过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被省、部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在施工中被实际采用,取得明显效益;
③经专家鉴定,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及应用推广中有较大创新,或独立创立、研究的新方法、新技术居国内先进水平,效果显著。
(3)论文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
应至少提供一篇5000字以上的工程方面的论文,可以是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
二、工程(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①全面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②了解国内外建筑设计、科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
③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规定,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④了解质量管理的知识和本专业质量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2.工作经历与能力
①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地市级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三级以上工程项目的建筑设计或施工、监理的全过程;
③正确应用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从事本专业的设计、科研、施工或监理;
④有较好的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能编写设计说明、技术总结、科研选题立项报告、施工方案
等;
⑤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有较好的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种密切配合,并能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3.业绩与成果
(1)任助理工程师(建筑师)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过两项以上三级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监理)全过程,质量优良,并在科研、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解决过一些技术问题;
③在科研、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能够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两项以上。
(2)任助理工程师(建筑师)期间,撰写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独立撰写过已出版著作的部分章节;
②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③在地市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过学术论文,有一定学术价值;
④撰写过项目技术报告,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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