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学生宿舍结构
大修及装修工程
监 理 细 则
(加固工程)
项 目 名 称: 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学生宿舍结构大修及装修工程
建 设 单 位: 上 海 音 乐 学 院 设 计 单 位: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 包 单 位: 上海昆仑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上海高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12年8月
上海高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学生宿舍结构大修及装修工程 1.2 工程项目地点:上海市零陵路530号 1.3 建筑规模:
1.3.1 建筑面积: 8062.8平方米 1.3.2 建筑物高度: 21.00米 1.4 结构类型:框架 1.5 计划工期: 183天 1.5.1 开工日期:2011年8月 1.5.2 竣工日期:2012年2月 1.6 建设单位: 上海音乐学院
1.7 设计单位: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8 总包单位:上海昆仑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9 监理单位:上海高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本工程主要建筑加固内容:
1、结构加固改造:①砖墙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②柱、梁混凝土加大截面。③预制板角钢加固④现浇混凝土梁、混凝土楼板
三、质量验收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06;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待批)GB50550-2010;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 JGJ/T13-94。 四、加固施工技术要求
①加固工程的施工必须具有特种施工资质(结构补强)的专业公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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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程施工前必须完全理解整体加固的原则及其加固的需要,部分结构拆除工作需先行加固,确保加固工作完成且加固构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相关的拆除工作。
③做好对新旧混凝土界面的处理,保证连接面的质量及可靠性。 ④加固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图要求。 ⑤植筋技术严格按图施工。
⑥钢筋绑扎、模板搭设、混凝土浇筑后外观质量等要符合GB50204-2002的要求。⑦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墙体技术,钢筋网采用ф6@900拉结筋,成梅花形布置。 ⑧混凝土缺陷修复及裂缝处理技术:原结构混凝土出现疏松、破损、严重碳化等缺陷应修复处理,应对原构件混凝土存在的缺陷清理至密实部位,并将表面凿毛,冲洗干净后涂刷一道界面剂后浇注C30微膨胀细石混凝土。
⑨加固部分的防护要达到相关的耐火等级要求,加固表面防护要在粘结胶完全固化后方可施工。
五、加固分项工程实施细则 1、砖墙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
①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② 制作钢筋网及拉结件或拉结筋;
③界面处理;④安装钢筋网;钢筋网与原构件的拉结采用穿墙 S 形筋时,S 形筋应与钢筋网片点焊或绑扎牢固,点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钢筋网应采用呈梅花状布置的锚筋、穿墙筋与原有砌体墙连接;其左右应采用拉结筋等与两端的原有墙体可靠连接;底部应有基础;板墙上下应与楼、屋盖可靠连接,至少每隔1m设置穿过楼板且与竖向钢筋等面积的短筋,短筋两端应分别锚入上下层的板墙内,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短筋直径的40倍。钢筋网片的钢筋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网片与原构件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5mm,钢筋网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 mm,不得有负偏差。 ⑤ 配制砂浆;⑥ 钢筋网砂浆层施工; 2、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工程
①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②安装新增钢筋(包括种植箍筋)并与原钢筋、箍筋连接;③ 界面处理;④安装模板;⑤浇筑混凝土;⑥ 养护及拆模;⑦ 施工质量检验。 3、预制板角钢加固
①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②加固角钢制作;③加固角钢安装,对穿螺栓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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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浇混凝土梁、混凝土楼板
①搭设安全支撑②卸载③原混凝土梁剔除、混凝土楼板拆除;③界面处理④安装新增钢筋(包括种植箍筋)并与原钢筋、箍筋连接;⑤安装模板;⑥浇筑混凝土;⑦养护及拆模;⑧施工质量检验。 六、加固质量验收工作
1、抗震加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制度。
2、抗震加固工程视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根据其加固材料种类和施工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每一子分部工程应按其主要工种、材料和施工工艺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建筑结构加固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原构件修整、界面处理、钢筋网加工与焊接、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 安装与锚固、模板安装、拆除、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混凝土施工、混凝土现浇结构 建筑结构钢构件加固 抗震加固 钢筋网-砂浆面层 原结构界面处理、钢构件加工与安装,锚固,涂装 原构件修整、钢筋网加工与焊接、安装与锚固、砂浆粉刷 局部凿除或拆除、界面处理、钢筋修复、混凝土浇筑、养护 局部混凝土置换 3、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①抗震加固设计单位应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据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②加固材料、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应按规范规定的抽样数量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送样应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复验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送检的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4、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前,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支护;
5、抗震加固工程的每道工序均应按相关规范及企业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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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尚应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相关各专业工种交接时,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7、原结构的清理、修整和支护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 拆迁原结构上影响施工的管道和线路以及其他障碍; ②卸除原结构上的荷载(当设计文件有规定时); ③ 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 ④搭设安全支撑及工作平台。
8、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清除原构件表面的尘土、浮浆、污垢、油渍、原有涂装、抹灰层或其他饰面层;对混凝土构件尚应剔除其风化、剥落、疏松、起砂、蜂窝、麻面、腐蚀等缺陷至露出骨料新面;对钢构件和钢筋,还应除锈、脱脂并打磨至露出金属光泽;对砌体构件,尚应剔除其勾缝砂浆及已松动、粉化的砌筑砂浆层,必要时,还应对残损部分进行局部拆砌。
9、 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构件。
10、在现场核对原结构构造及清理原结构过程中,若发现该结构整体牢固性不良或有严重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和加固设计单位报告。 11、建筑结构加固施工的全过程,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①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
②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检测,并作好观测记录备查; ③在加固过程中,若发现结构、构件突然发生变形增大、裂缝扩展或条数增多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支顶并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④对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措施,并应得到监理总工程师的批准;
⑤当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粉尘、噪音、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当使用化学浆液(如胶液和注浆料等)时,尚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
⑥化学材料及其产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储藏室内,并应密封存放; 12、当结构加固需搭设模板、支架和支撑时,应根据结构的种类,分别按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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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执行。 13、当采用的结构加固方法需做防护面层时, 应按设计规定的材料和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其施工过程的控制和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抽样原则所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15、检验批中,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加固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过程留置的试件、结构重要部位的加固施工质量等项目,均须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测或结构构件实体见证检验。任何未经见证的此类项目,其检测或检验报告,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依据。
16、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规范另有专门规定外,其抽检的合格点率应不低于 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及质量证明文件。
17、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其所含检验批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各检验批中每项质量验收记录及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18、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其质量均符合相关规范的合格质量规定;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其质量验收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完整。 七、竣工验收 1、书面文件要求
(1)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② 原材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产品的进场见证抽样复验报告;
③ 结构加固各工序应检项目的现场检查记录和检验报告; 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 ⑤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⑥ 加固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⑦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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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各分项工程,其质量验收合格; ②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③ 涉及安全的见证检验项目,其抽检结果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④观感质量经验收组成员共同确认合格。
2、 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质
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②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该加固项目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
③各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 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应指派其加固工程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④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办理有关建档和备案等事宜; 3、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①加固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以及加固设计文
件的要求;
②参与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③加固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④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已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了验收,并已形成验收文件;
⑤涉及结构安全的检验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见证取样检测,其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监理人员检查认可;
⑥ 加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其检查结果的综合结论已得到验收组成员共同确认。
4、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由施工单位返工重做,并重新检查、验收。若通过返工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加固工程,严禁验收。
编制人:陈侠祺、张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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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新晖中学抗震加固与修缮监理组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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