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会议
——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规定的通知
2012年6月14日上午,我们公司项目经理李龙杰召集所有的养护工人,在基地开了一次关于公路养护安全的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规定的通知的要求。
结合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公司项目经理着重以下内容对养护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 一、在养护维修安全作业方面应注意: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套装),头戴桔红色帽,其中公路、市政道路维修养护施工人员头戴桔红色安全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2、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应用专用车辆接送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二、在清扫、绿化养护安全作业方面应注意: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进行人工清扫。 2、遇大风、大雨、大雪、雾天等特殊气候时必须停止绿化养护维修作业。 三、在养护维修机具安全操作方面应注意: 1、养护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作业,不得操作带故障的机械作业。
2、养护机械在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 3、养护机械应按时进行保养,严禁养护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禁止在养护机械运转中进行保养、修理作业。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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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庆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华夏路(2)标 20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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