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一、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区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结合安康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特编制《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任务
、落实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
、对市域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进行安排;
、制定区域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调控和指导县(区)土地利用; 、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问题的通知》(国发〔〕号) 、《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号)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送审稿)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年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发〔〕号)
、《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
、《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安康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 、《安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年)
、宁陕、石泉、汉阴、紫阳四县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年) 、其他相关资料。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安康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年,以年为基期年,年为近期目标年,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市域概况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介于北纬°′″~°′″和东经°′″~°′″之间,地处川、陕、鄂、渝四省市的结合部。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占全省的。全市辖一区九县,即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年末,全市总人口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
一、自然概况
安康市位于秦巴山区东段,以汉水—池河—月河—汉水为秦岭和大巴山的分界,北靠秦岭,南依巴山,汉江横贯其中,形成“两山夹一川”的地貌轮廓。山地、丘陵、川道平地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安康市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年降水量在~毫米之间;属于长江流域的汉江水系,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地。全市水资源总量为亿立方米,人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是全国的倍,全省的倍。全市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万千瓦,可开发量万千瓦。
安康市旅游资源丰富,是连结国家规划的“西安——三峡——张家界”绿色生态旅游长廊中的重要驿站,又是陕西绿色生态旅游的品牌。已形成瀛湖、南宫山、香溪洞、千家坪、三道门、女娲山、平河梁、神河源、擂鼓台等一批具有秦巴汉水特色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特质的景区景点。
安康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并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有种,矿产地余处,其中金、汞锑矿、毒重石、瓦板岩、重晶石、锌矿和富硒矿泉水等在全省乃至全国位居前列。
二、社会经济概况
安康市区位条件优越,地处关中天水、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的交汇地带和几何中心,是国家长江经济带的上游组成部分,是陕西省汉江经济走廊的中心极核。
西康、襄渝、阳安三条铁路穿境而过,使安康市成为连接西北、西南和华中的交通枢纽,市内现有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随着西汉、西康、襄渝、阳安铁路复线、安康机场迁建、汉江吨级主航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安康市连接东西沟通南北的交通枢纽作用。
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亿元,占全省的。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占生产总值的;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为亿元,占,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指标执行情况
年末全市耕地面积公顷,上轮规划确定的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公
顷。年末,耕地面积为公顷。(二)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全市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公顷。据统计,从年的年间,全市各项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公顷,年均公顷,至年末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尚余公顷。
(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执行情况
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公顷,同期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增加耕地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累计多补充耕地公顷。
(四)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公顷,年末,全市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公顷。(五)生态退耕和灾毁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全市规划期间生态退耕和灾毁减少耕地指标为公顷。规划实施年中生态退耕和
灾毁导致耕地实际减少共公顷,超出原规划控制指标公顷。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规划将土地利用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妥善处理土地利用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有效的发挥了土地宏观调控作用,既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又防止了土地资源浪费,促进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规划实施有效提高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护耕地数量,并提高了耕地质量,保护了基本农田,从而缓解建设占用和确保粮食安全的矛盾,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二)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使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市单位农用地产值由年的元公顷提高到年的元公顷;粮食播面单产由年的千克公顷提高到年的千克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由年的万元公顷增加到年的万元公顷。
规划实施提升了经济发展质量。年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从万元公顷增加到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万元公顷增
加到万元公顷。充分说明规划的实施促进了安康市建设用地集约水平的提高,降低了经济增长的土地资源消耗水平。
(三)生态效益
规划促进了主要生态用地的保护。规划实施中安康市的基础性生态用地包括园地、林地、牧草地等面积逐年提高。同时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森林覆盖率,全市森林覆盖率由年的提高到年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有效治理了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
此外,规划实施通过促进产业,尤其是工业的空间集中布局,改变了过去零散布局带来的污染治理难问题,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水平显著降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有明显提高,减轻了土地污染状况。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分布
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建设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其他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一)农用地
耕地总面积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占农用地总面积的。人均耕地亩,略高于全省(亩人)和全国(亩人)的水平。全市耕地主要分布在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和汉阴县。
园地面积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汉滨区、紫阳县、白河县、平利县和石泉县。林地面积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宁陕县、旬阳县、平利县和汉滨区。
牧草地面积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汉滨区、旬阳县、平利县和紫阳县。
其他农用地面积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汉滨区、白河县、汉阴县和紫阳县。(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汉滨区、旬阳县、汉阴县和紫阳县。其中:城镇用地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公顷;采矿用地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其中:铁路用地公顷,
公路用地公顷,民用机场用地公顷,港口码头用地公顷,水库水面公顷,水工建筑用地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全部为特殊用地。 (三)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总面积公顷,主要分布在紫阳县、旬阳县和汉滨区。其中水域面积为公顷,占其他用地总面积的;自然保留地面积为公顷,占其他用地总面积的。
二、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率 土地利用率,居全省第三位;
土地垦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 复种指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 人均耕地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亩;
地均为万元平方公里,低于全省万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 三、土地利用特点
(一)山地多,平地少,土地垂直差异明显
全市属陕南秦巴山区,光、热、水等自然资源、生物类型、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生产力分布上存在着明显的垂直差异。全市山地与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生产条件优越的河谷盆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其中自然坡面小于°的耕地中的平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
(二)耕地分布不均,坡耕地比例大
耕地中汉滨区所占比重最大,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且质量较高;其次为旬阳县和紫阳县;而宁陕县耕地最少,仅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质量也较低。全市自然坡面大于°的陡坡耕地占耕地总量的,小于°的仅占耕地总量的,其中小于°的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
(三)林地比重大,森林覆盖率高
林地面积为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占农用地比重,全市森林覆盖率为,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全市耕地总面积公顷(万亩)。耕地中陡、碎、差的问题比较严
重,海拔在米以上、自然坡面在°以上不宜耕种的陡坡地占到耕地总面积的,且多以小块地分布,耕作条件差、难以实现机械化。此外,受自然历史条件制约,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不足,难以满足建设占用、自然灾害减少耕地的补充需要。
(二)耕地面积日益减少,人地矛盾突出
年,全市耕地共减少了公顷(万亩),人均耕地由亩减少到亩。人地逆向发展和农业生产水平低的严峻形势,给粮食生产和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障碍。除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调整造成的耕地减少外,建设占用优质耕地现象也较为严重。
(三)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相对频繁,土地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全市地处生态脆弱的秦巴山区,属于较为松散的土石山区地质结构,长期以来在自然和人为两种因素的作用下,各种类型的地质灾害对土地利用和规划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土地垦殖过度,林木毁坏严重,地质灾害发生率逐年上升。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省政府提出陕南地区突破式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及安康市政府提出以月河川道为主体、旬阳平利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城乡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期间是安康市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这对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机遇
(一)陕西省建设陕南水电能源与绿色产业基地对促进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提供了强大动力
依据全省能源产业布局,未来将重点开发陕南地区的水电能源,并配合全省北煤南运的格局,依托陕南丰富的水资源适当布局路口电站,可以预见能源基地的建设必将为安康市经济起飞带来新的机遇;此外,省人民政府已明确提出依托安康市优越的自然生态条件,重点打造以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为主的绿色产业基地,省政府的这一战略
举措将加速安康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而对优化全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方
式转变提供了强大动力。
(二)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对土地的综合整治,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近年来,各级政府注重了对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未来时期,土地整治的力度更会有所加强,如建设基本农田示范区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国家、省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加之安康市政府及县一级政府的资金投入,都将为提高全市耕地质量、强化土地集约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供很好的平台。
(三)土地管理基础不断增强,将为土地合理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随着安康市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公共财政投入加大,将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可靠资金保障,尤其为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的现代管理模式提供可能。
(四)公众参与程度日益提高,为规范土地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随着土地规划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土地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土地管理中的龙头地位逐步形成,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也明显提高,人们按照土地用途管制原则用地、执行土地规划的意识逐渐增强,公众依据规划关注和参与土地利用与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这都为加强土地管理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
二、挑战
(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更加突出
首先,依据《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规划期间仅中心城区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为平方公里;其次,为加快绿色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医药、安康丝绸、生态旅游等支柱产业快速发展,落实包茂高速(安康段)、十天高速(安康段)、安竹高速、襄渝铁路复线、阳安铁路复线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也需要占用大量土
地。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之受市域地形地貌的影响,未来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临的压力更大,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对全市土地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市人口、产业集聚于月河川道,同时也是优质耕地的集中区,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较为突出,如何更好的贯彻“一体两翼”的城乡经济发展战略,既要保障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对全市土地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加剧,作为“南水北调”的水源保护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
今后十几年是安康市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建设用地的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其他用地;同时,为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还需要开发一定数量的自然保留地,而自然保留地大多分布在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控制并减少农业污染和工业、城镇废弃物对土壤、水源的污染也变得更加迫切和重要。加之地处汉江中上游的安康市作为国家“南水北调”的水源保护地,如何实现“一江清水送北京”的目标,使区域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 一、战略定位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陕南地区突破性发展的战略要求,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安康市战略定位如下:
——西北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连接西北、西南、华中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 ——全国绿色产业发展示范区及西部新材料基地; ——国家“南水北调”的水源涵养地;
——中国山水休闲度假胜地和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亿元,第二、三产业占产业结构的比重达到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万元,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亿元;年生产总值达到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中二、三产业比重达到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万元,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亿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安康市土地利用战略是:双保、优化、统筹、平衡。
“双保”:即保护耕地、保障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障中心城区、重点县城、能源、交通、水利、绿色产业用地,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一是优化农用地结构,确保耕地数量,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林业投入,提高林地的生态效益。二是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做大中心城区,形成良好的社会与经济集聚效应;合理布局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提升经济发展的基础环境条件。三是构筑生态屏障网络,依托自然山川、河流安排生态用地,重点保护水源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
“统筹”:即统筹安排城乡用地、区域用地和行业用地。重点建设月河川道统筹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带动南北山区发展;按照各区域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重点产业和土地利用方向的差异,对全市土地利用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优势互补,促进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科学。
“平衡”:即耕地占补平衡。一是保证耕地数量平衡。建设占用耕地,必须通过土地整治,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保证耕地数量平衡。二是保证耕地质量不降低。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保证耕地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第三节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非农业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重点保障月河川道城乡重点建设区、工业园区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及其他民生用地需求。
三、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科学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统筹城乡用地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规划城乡发展用地,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大力保护生态环境
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统一、协调发展。
第四节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打造以清洁能源、新型材料与生物医药为主的循环经济体系,统筹安排各区域、各行业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为安康城市的发展建设和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实现安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土地保障,促进安康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一)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到年保持在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加强中、低产田和其他农用地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
产能力。
(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在保障全市科学发展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扩张,遏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保障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到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公顷。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提高建设用地效率,由总量扩张向内涵挖潜转变,充分利用闲置地和低效用地。预期年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达到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万元公顷。规划期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平方米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平方米以内。
(四)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
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面积;结合小流域治理,对农用地进行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对灾毁耕地复垦力度,增加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全市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公顷。整治基本农田面积达到公顷,确保基本农田质量稳步提高。
(五)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农田林网建设、城乡绿化等多途径安排生态用地。进一步提高秦岭南坡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育生态功能区、秦巴低山丘陵、河谷川道生态农业水土保持功能区、巴山北坡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用地比例。规划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到年基本控制住水土流失。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规模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调整以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前提,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农用地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一、耕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年的
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减少公顷。
二、园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三、林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四、牧草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减少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减少公顷。
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
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建设用地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到年的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一)城镇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减少公顷。
(三)采矿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二、交通水利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一)交通运输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二)水利设施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增加公顷。
第三节其他用地规模结构调整
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用地。其他用地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减少公顷。一、水域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其他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减少公顷。
二、自然保留地
由年的公顷调整为年的公顷和年的公顷;占其他用地的比重由年的调整为年的和年的。规划期间共计减少公顷。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优先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切实保护耕地,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期间,确保全市耕地总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各县区耕地保有量较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耕地减少区域主要是中高山区海拔高、自然坡度大以及河谷川道交通沿线与城镇周边规划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区;建设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区域主要是浅山区适宜耕作的荒草地。
重点保护月河川道、汉江河谷的优质耕地,加强农用地整理;逐步提高浅山丘陵区耕地的质量,适度推进土地整治。月河川道地区以汉滨区和汉阴县为重点进行布局,汉江河谷地区以旬阳县和紫阳县为重点进行布局。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国家对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在尊重现状、确保质量及因地制宜的前提下,结合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安康市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连片分布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将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绿色开敞空间保留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低等别、质量较差、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因灾毁、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规划后,全市共调出基本农田公顷,占年基本农田面积的,调出区主要是宁陕县、镇坪县和岚皋县。调入基本农田公顷,占规划目标的,调入区包括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紫阳县、平利县、旬阳县、白河县。全市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见附表。
三、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 严格落实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具体落实到图斑。以乡镇为单元,将耕地分布较集中、质量较高的区域划为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规划期间,重点保护好汉阴县、紫阳县、汉滨区和旬阳县的优质基本农田,开展基本农田建设计划,积极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农田环境综合治理,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
第二节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一、城镇发展空间结构及用地布局
依托阳安铁路线,汉江城镇发展带,构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月河川道城镇带为主体,旬阳、平利为两翼,“一体两翼”的城镇空间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加快重点城镇的发展,积极建设小城镇,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重点城镇为主体,向集镇、村庄辐射的多层次、网络化的城镇体系。
新增城镇用地布局以中心城区、县城及重点乡镇为重点。加快中心城区发展步伐,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以黄洋河湿地以南、南环快速干道以北和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两侧区域为重点。加快汉阴县城、石泉县城、蒲溪镇、涧池镇、池河镇、古堰镇、恒口镇、五里镇、关庙镇、梅子铺镇等重点城镇建设步伐,带动城镇带发展;县城以旬阳和平利为重点,辐射带动紫阳、白河、岚皋、镇坪、宁陕等县,旬阳县以城关、白柳、吕河“三镇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平利县以县城和老县镇发展为重点。
二、产业发展及工矿用地布局
本着“相对集中、突出特色、科学布局、合理规划”的原则,以地域产业组合分工为基础,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有效地集聚,加快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陕南重要的现代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逐步形成以安康中心城市为轴心,以月河川道为主体,以石泉、汉阴、平利三县为重点、其余各县为补充的产业空间格局。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中心城区,主要发展绿色产业、生物医药及新型材料制造生产产业;汉滨区以五里和恒口镇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产业;汉阴县以城关镇、
涧池镇和蒲溪镇为重点发展硅材料与光伏产业;石泉县以池河镇为重点发展新型建材产业,以古堰镇为重点发展丝纺制衣产业;旬阳县以城关镇、吕河镇、白柳镇为重点发展金属冶炼及金属材料产业;平利县以城关镇和老县镇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加工和中药材加工业;紫阳县以蒿坪镇为重点发展富硒食品加工业;岚皋县以城关镇为重点
发展魔芋加工业;镇坪县以城关镇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食品加工业;宁陕县以城关镇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白河县以中厂镇为重点发展生物化工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三、建设月河川道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验区
月河川道包括汉滨、汉阴、石泉三县区的个乡镇和办事处,总面积约平方公里。该区域区位优越、地势平坦、交通便捷、各种要素集聚,是安康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
规划期间,依托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建设,构建以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和生物制造为主的新型工业聚集带;依托安康中心城市西扩和县城及重点镇建设,构建较为发达的三级城镇体系;依托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和便捷的交通条件,构建以生态旅游和现代物流为特色的服务基地,成为引领安康突破发展、具有试验示范意义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区。
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合理安排和调整城乡用地布局,优先保证城市、县城、重点镇及工业园区用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变零乱分散为集中有序,变浪费土地为集约使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建设用地腾出空间,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第三节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一、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方面对现有公路网络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以包茂高速和十天高速“十字”型为主骨架,以“三横七纵”公路网络为次骨架的立体公路网络,并加快连接线建设;铁路方面预留西康、襄渝、阳安铁路复线建设用地,安排建设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和安康至常德铁路用地,并配套布局物流服务设施用地;安排选址用地迁建现有机场,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山地中等机场;水运方面重点建设石泉、喜河电站复航过船设施,按照国家四级航道标准建设蜀河、旬阳、白河电站吨级船闸,安排建设关庙煤炭分流港、安康港旅游客运码头和安康港集装箱码头用地。
二、水利设施用地
坚持水利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汉江梯级水电开发用地布局,全面启动汉江干流旬阳、蜀河、白河等座水电站建设和石泉、宁陕、旬阳、紫阳、岚皋、平利六县小水电“以电代燃料”工程。保障安康城市东坝、西坝防洪工程、“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和水源保护项目用地。
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全市国土生态屏障体系主要由汉江及其支流、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保护区和湿地构成。一、依托“两山夹一川”的地貌特征,构筑生态网络骨架
安康市北靠秦岭,南依巴山,汉江横贯其中,形成“两山夹一川”的地貌轮廓。以林业用地为主的南北山区及水资源丰富的汉江水系构成了安康市独特的山水格局,既是安康市的天然屏障也构成了生态网络的基本骨架,为安康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优越的生态基础。
规划期间,继续实施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人工育林生态工程建设,坚持造、管、育相结合,实行乔、灌、草相结合,结合林带林网建设,构筑生态网络骨架。
二、严格保护水源地、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
安康市域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水源保护地,水源也关乎着安康市三百万人口用水安全问题。规划期内要大力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核心地带的开发活动,地下水源保护区要限制城镇发展,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堆放,禁止不合理的矿产开发活动。
全市现有五处湿地被列入全省重要湿地名录,包括岚河湿地、旬河湿地、坝河湿地、南江河湿地和大暑河湿地。规划期内要进一步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充分发挥湿地在抵御洪水、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和美化环境等方面的作用,禁止湿地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治污染。
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严格保护乡土生物栖息地
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区主要包括牛背梁、化龙山及天华山三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瀛湖湿地、平河梁、皇冠山三处省级自然保护区。规
划期间要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建设,强化保护区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土地的生态服务功能,适度开发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产业,控制不合理的开发建设,并注重环境保护。
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依据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要求,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园、林、牧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
一、园地布局
规划期间调整改造现有园地,适当增加园地面积,控制园地总体规模,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不得占用耕地发展园地,加强现有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着力发展优质果园、茶园、药园和桑园,建立优质果产品、茶品、中药材生产基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净增加公顷,新增园地主要布局在汉滨区、石泉县、紫阳县、平利县、旬阳县和白河县。
二、林地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原则。规划期间在管理好现有万亩有林地的基础上,完成宜林宜草荒山荒地绿化造林万亩,重点完成瀛湖周边、汉江两岸、城镇周围、交通线路两侧的植树(竹)造林绿化任务,优化农田林网;着力提高对现有林地的管护水平,加强对疏林地、灌木林等低效林地的改造。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加公顷,主要布局在紫阳县、汉滨区、旬阳县与岚皋县。
三、牧草地布局
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保持在公顷,主要布局在除宁陕、镇坪外其余县(区)的海拔米以下的浅山丘陵区,重点加大对现有天然草地的改造力度,改天然草地为人工草地,提升牧草地的质量。
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规划期间,应紧抓全市重点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大好时机,构筑富有安康特色的秦巴汉水景观风貌,充分发挥自然景观用地的多重功能,构筑城乡建设开敞空间,提升人居环境。
规划期内,围绕“一山一湖一城”,重点打造千里汉江山水画廊,以“瀛湖——一江两岸”为核心,包括西经汉阴至石泉,南经紫阳,东经旬阳至白河的汉江水面及其它滨河区域,大力加强两岸生态保育,立体绿化防洪设施建设,丰富植被层次;结合汉江梯级开发与沿线城镇建设,打造大水大绿的城乡景观空间。
第六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在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评价基础上,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土地主导用途或功能一致性原则,将市域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林业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六个土地功能分区,并提出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向。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
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进行基本农田建设的区域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市共划定片基本农田集中区,总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
积的。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布局在月河川道和秦巴浅山丘陵区。 土地利用方向:
(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特别是月河川道及其他县域的盆地、河谷地带,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二)浅山丘陵区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坡改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提高耕地质量;
(三)整理基本农田集中区,将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四)注重培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地力,防止土壤污染。
二、一般农业发展区
区域总面积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于月河川道、汉江河谷及秦巴浅山丘陵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的耕地、园地和牧草地区域。
土地利用方向:
(一)一般农业发展区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二)提高区内耕地、园地及牧草地的质量,对条件适宜的积极发展现代化绿色农业,建设优质茶叶、烟叶、魔芋、中药种植基地;
(三)在避免引起不良生态后果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宜耕、宜园荒草地;
(四)在区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同时,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同样要高度重视并提高生态效益。
三、城镇村发展区
区域总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该区域主要分布在月河川道、汉江河谷地区、汉江各支流及、等交通干线两侧。
土地利用方向:
(一)强化以中心城区建设为核心,以旬阳、平利等周边城镇为卫星城的组团式建设和发展,加快石泉、汉阴、岚皋等区域性中心城镇建设,适度增加建设用地供给;
(二)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的完善,统筹区域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支持主导产业,引导产业集中建设、集群发展;
(三)提高城镇集聚程度和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较快发展。四、林业用地区
区域总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秦巴中高山区,包括宁陕县、镇坪县的大部分区域及其他县区部分区域。
土地利用方向:
(一)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途;
(二)在土地开发利用上,应大力发展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三)大力发展林特产业,提高林分质量;
(四)以绿色资源为依托,以绿色产业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区域总面积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包括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地、汉江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各县域的水源保护地、湿地及地质灾害易发区。
土地利用方向:
(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二)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三)重点完成瀛湖周边、汉江两岸的造林绿化工程;
(四)加大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力度,禁止在水源保护地水质安全控制区以内开展与保护无关
的各项建设。
(五)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检测预报与防治力度。 六、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
区域总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包括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瀛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平河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区域内的森林公园及南宫山地质公园等风景名胜区。
土地利用方向:
(一)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加快珍稀动物生态走廊建设,保护森林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二)区内影响自然与人文景观的其他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三)处理好旅游开发与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要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加强保护;
(四)区内不得建设破坏生态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项目,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
第二节县(区)主要用地调控 一、汉滨区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
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区内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适当增大园地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拓展城市空间。重点建设五里镇、恒口镇,优先支持重点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重视区域内特别是瀛湖及周边生物与生态用地保护,适度开发瀛湖与安康市周边的黄洋河、吉河旅游景点,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业。
二、汉阴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加强耕地保护,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育生态高效农业基地,重点建设油菜生产基地,保障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着力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一步做好土地开发与农村居民点整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县城建设,带动川道区城乡发展;重点建设涧池镇。
三、石泉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蚕桑丝绸基地建设,保障石泉火电厂等能源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发展方向沿汉江、饶峰河向东、西延伸发展,形成以汉江为主轴,在东、西河谷平坝呈两翼发展的组团式城市结构;重点建设池河镇。
四、宁陕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证粮食自给;以林业发展为主,继续建设、保护水源涵养林,保护恢复天然次生林,宁西、宁东国有林场应加大幼林抚育栽植管护力度;大力发展林特产业,重视农林产品深加工;加强牛背梁、天华山、皇冠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珍稀动植物保护力度;以绿色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五、紫阳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支持扩展富硒茶叶基地建设所需的农业用地;保障发展富硒食品加工业和板材业所需的建设用地,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县城主要向南、向西发展,重点建设蒿坪镇;加强地区生态保护,发展旅游业。
六、岚皋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加强农用地保护,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保障小水电产业所需的建设用地;加强南宫山国家地质公园与神河源天然大草地的建设与保护,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与绿色食品加工业,建设安康旅游服务基地。
七、平利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紧扣“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果则果,宜林则林,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建立以茶、桑、烟、药、羊为主的“两业三基地”;加强化龙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保护,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发展地方特色工业为主,有计划地发展采矿冶炼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建设老县镇。
八、镇坪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以林业发展为主,着重建设水源涵养林,保护和恢复天然次生林和竹林,积极营造和发展茶、
桑、漆等经济林;建设以化龙山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发展水电、生物医药、特色生物产品加工业和旅游服务业所需的建设用地,合理增加交通用地,促进经济发展。
九、旬阳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严格保护耕地,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发展烟草加工、生物医药、水电能
源、建材及旅游产业,重点保障旬阳水电站、蜀河水电站、旬阳火电厂、矿产采冶、基础设施等所需的建设用地。
十、白河县 (一)主要调控指标
到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突破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公顷,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基本农田保护。重点保障白河水电站、白河粉磨站和县城防洪建设等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防止土地污染。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配置,落实省上下达安康市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和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基础上,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及禁建边界,将安康市域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包括安康市中心城区、各县城、重点乡镇、部分中心村及大中型独立工矿建设用地。该区土地总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包括汉滨区公顷,汉阴县公顷,石泉县公顷,宁陕县公顷,紫阳县公顷,岚皋县公顷,平利县公顷,镇坪县公顷,旬阳县公顷,白河县公顷。其中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公顷,占其总面积的。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建设,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土地总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各县城、重点建制镇的允许建设区周边。
其中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的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公顷,占其总面积的,主要位于付家河以西和安康大道以南的区域。
管制规则:
一、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城乡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该区土地总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包括区域内的一般农业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和林业用地区。
其中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的限制建设区面积为公顷,占其总面积的。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该区土地总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及各县(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风景名胜区、汉江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等。
其中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的禁止建设区面积为公顷,占其总面积的。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中心城区性质
安康市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辐射区,西安、成都、重庆、武汉四大都市圈的重要连接点,中国中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陕西省东南部中心城市,以发展旅游休闲、新型工业(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医药、安康丝绸)、现代物流等产业为主,是具有优良生态环境、丰富人文景观、秀美自然风光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二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及规模 一、规划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汉滨区的老城办、江北办、新城办、关庙镇、建民镇、五里镇、吉河镇、张滩镇、花园乡、河西镇、迎风乡和县河乡,共十二个乡(镇、办)。年末总人口万人,其中城市人口万人;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其他用地公顷。农用地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牧草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包括城市用地公顷;建制镇用地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公顷;采矿用地公顷;独立建设用地公顷。
其他用地中水域公顷;自然保留地公顷。 二、中心城区规划规模
规划到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公顷,较年增加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公顷,较年增加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公顷,较年增加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市用地规模控制在公顷,较年增加公顷;建制镇用地控制在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公顷;采矿用地控制在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控
制在公顷。
为适应远期规划的不确定性,划定中心城区发展扩展边界,扩展规模为公顷。其中城市建设以片区发展为格局,城市扩展边界以现有城市格局向外扩展,扩展规模为公顷。
三、中心城区功能分区
受自然地形限制,安康市中心城区规划呈组团式布局,大致可划分为四个片区。
(一)中心片区
该片区历史悠久,城市功能完善,是安康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功能区。包括江南老城区以及江北沿汉江区域,南至香溪洞风景区、北至火车站、西至汉江三桥、东到东坝湿地公园。
规划期间应当进一步强化其核心功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适度开展“退二进三”,并加大火车站改造力度,扩修站前广场,将其建设成以行政、商贸、文化、金融、居住及旅游为主的城市主体功能区,该片区新增城市用地规模公顷,预留扩展规模公顷。
(二)西部发展新区
该区域是中心城区未来发展的主体方向,是绿色食品、医药化工、新材料基地的承载区域。包括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安康大道两侧其他区域,南至月河,北至现状高压线以北区域,西至傅家河,东至刘家沟。
该片区起步晚,底子薄,规划期间,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重点扶持、做大做强绿色产业、生物医药及新型材料产业。规划阳安铁路以北主要以制造、研发、物流用地为主,铁路以南以金融、办公、文化教育、居住为主,该片区新增城市用地规模公顷,预留扩展规模公顷。
(三)关庙片区
该片区是未来发展物流业主体功能区,包括铁路东站以及关庙镇建成区域,是以物流仓储功能为主、兼具居住的片区。规划期间,进一步加大火车东站扩建改造力度,提高其货运仓储能力,该片区新增城市用地规模公顷,预留扩展规模公顷。
(四)张滩片区
该片区地处汉江与黄洋河交汇处的高地,东靠黄洋河湿地,西依大庙山景区,风景优美,环境怡人,是安康市中心城区未来的休闲、疗养胜地。规划期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将其逐步建设为以休闲疗养、居住功能为主的综合新区,该片区新增城市用地规模公顷,预留扩展规模公顷。
四、中心城区生态格局
依托城市周边天然水系、山体设定生态屏障,重点打造“一江三河两带两屏障”,将山、水自然元素纳入城市构架,形成“汉水穿城、三河环绕、群山环抱、城绿交融”的城市生态总体格局。
(一)“一江三河”即汉江及其支流(月河、黄洋河、吉河)。规划期间紧抓“千里汉江山水画廊”建设的契机,充分发挥汉江及其支流的水体景观作用,加快滨江、沿河亲水平台建设,形成滨水绿化廊道,将汉江、月河、黄洋河、吉河融入安康的城市生活;建设黄洋河湿地公园,提升城市品质。
(二)“两带”即襄渝、阳安铁路沿线绿化带(城区段)。规划沿线预留米带宽,布局带状绿化,构成城市绿化基本骨架,并结合道路绿带、高压走廊,构建网格状城市绿地总体布局。(三)“两屏障”即香溪洞风景区与龙王山风景区。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大香溪生态旅游区及适度开发龙王山风景区,发挥其调节气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的大绿地功能,并依托延入城区的山体、坡地布局契形绿地,将外围绿色生态向城市内部渗透,形成城市绿色景观的开敞空间。
第三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
按照土地利用的区域特点,将中心城区划为个土地用途分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范围:该区面积为公顷,占总面积的,其中基本农田面积公顷。主要分布在五里镇、花园乡、河西镇、关庙镇的北部,以及十天高速以南的优质耕地区。
管制规则:
(一)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三)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五)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形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二、一般农地区
范围:该区面积为公顷,占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周边的耕地和园地区。
管制规则:
(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二)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三)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四)农业内部结构调整需占用一般耕地挖鱼塘和发展林果业的,要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五)禁止荒芜、闲置耕地。 三、林业用地区
范围:该区面积为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控制区的南部和北部区域。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五)严格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范围:该区面积为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汉江和等交通干线两侧。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但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已经办理手续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开发利用的,原则上无偿收回使用权;
(五)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六)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村庄整治。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范围:该区面积为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布局在关庙镇。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用地;
(二)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少占甚至不占用耕地;(三)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土地的应当及时复垦,并优先用于农业生产,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
(四)搞好独立工矿的污染整治,防止工矿“三废”污染农田和环境;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范围:该区面积为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主要为香溪洞风景旅游区,位于新城办南部。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范围:该区面积为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包括区域内的汉江、月河、黄洋河、付家河、吉河及其各支流,马坡岭及许家台水源地。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一节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农用地用途的管制,合理进行农用地结构调整;强化土地执法监督,将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到实处。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控制基本农田的建设占用和规划调整。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修改或调整均需按规划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必须依法报国务院批准;经法定程序通过调整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占用时必须按规定补划,并保证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落实到村庄、农户。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考核目标。建立农田动态巡查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以及举报奖励制度等。
四、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
规划期间通过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的投入,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面积,提高耕地质量。针对安康市历年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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