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
“校讯通”使用的暂行规定
“校讯通”是连接家庭、学校、教育部门、社会的教育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对学生而言,是与教师感情交流,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对家长而言,是获取子女在校信息的实时手段;对学校而言,是实现家校联系工作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量化管理的有效方式。但这种方式毕竟是学校与移动公司运营商之间的合作,而付出代价的是家长,如果使用不当,将会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讯通”的使用和管理,使之更好、更有效地为推进学校、教师和家长的交流,增进感情友谊,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合力而服务,特制定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校讯通”使用暂行规定:
一、使用原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不得传播有损国家、学校的安全、利益的信息和含有政治性传闻、非法组织、色情、赌博、封建迷信等消极甚至反动内容的信息与言论。
2、“校讯通”的使用采取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时征求家长意见。
3、内容要有针对性,不能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短信、商业信息、培训信息、广告、及私人短信等,信息内容要简明扼要。不得向教师、家长发送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等的信息。
4、本着尊重家长、平等沟通的原则,信息言语要礼貌、诚恳,切忌生硬、命令、挖苦、训责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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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洪(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王顺民(党委委员、副校长)
罗 江(党委委员、副校长)
陶道彬(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筱平(党委副书记)
成 员:薛道平 周锡冰 李清院 唐 强 古登华 邓能彬朱兴无 李万洪 孙神圣 邹 红 邢 彬 谢邦建 邓建平
2、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主 任:陶道彬
副主任:李清院
成 员:李万洪 孙神圣
负责校讯通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资料收集等。第 2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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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要求
1、为避免打扰家长休息,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10:30以后不得发送信息(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实行“三级管理书面审批负责制”。需全校性发布的信息书面交陶道彬审核报李志洪校长同意后交校讯通管理员发布;需年级、部门发布的信息书面交李清院审核报陶道彬同意后交校讯通管理员发布;需班级发布的信息由班主任短信告知年级部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同意后交校讯通管理员或自己亲自发布。
3、“校讯通”联系内容均要记载备案,以备检查。
4、“校讯通”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因此各年级、各部门和全体班主任应当使用好,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班主任每月所发给家长的信息量不得少于4次,信息以反映学生在校的各种情况为主(如在校思想表现、出勤、作业、学习、生活、健康等情况),信息次数由年级部统计后每月上报德育处。
5、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得以“校讯通”代表家长会和家访工作。
6、每次学校放假前一天各年级部按时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学生离校时间,并督促学生养成进出校门刷卡的习惯。
7、班主任可对班上同学的消费情况了解,并对个别突出的同学及时以短信告知家长,教育孩子合理消费和按时吃饱吃好三顿正餐。
8、请老师们一定要在学生有进步的时候及时向家长告知,以便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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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平台办成批评的平台、告状的平台,而应该办成一个利于学校、利于班级教育的平台,一个利于家长接受,乐于配合学校教育的平台,一个真正让学生、家长和学校三方受益的平台。
本“使用暂行规定”从2014年春期起实施。
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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