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栏杆工程
二、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和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计算方式确定。本合同暂定分包价款为 元。
固定综合单价包括范围:为完成本分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税金、工伤保险等一切费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表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项目特征(或工作内容) 预 计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备 注 1 铝合金玻璃栏杆 M 1、 栏杆高度大于等于1100,栏杆系列型材:扶手YG—FS015,壁厚2.2mm,立柱YG-106C,YG-106,壁厚2.0mm,盖板YG-FS104B, 2、 玻璃原片品牌及规格:台玻集团成都玻璃有限公司,规格为:6+0.76+6双钢化干法夹胶玻璃, 3、 热镀锌底板:150mm*150mm*5mm. 7500.00 265.00 承包人不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方式和时间:转帐方式、按月进度额的70%支付工程款,余款扣除质量保修金(5%)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壹年内付清(不计息)。
三、竣工验收及结算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 年 / 月 /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 份。
分包工程完工后15日内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本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劳动工资员会同承包人安全生产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分包结算书,承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20天内审核完毕,以承包人公司副总经理签认后生效。完工后一月内未办理完毕分包结算的,视为分包人自动放弃收取分包价款的权利,承包人不再支付其分包价款。
项目经理: 1
有限公司建设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分包结算报承包人审核前,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提供分包项目质量验收资料、有效的相关的发包人经济签证和图纸资料至承包人经营部,由承包人项目经理部造价人员提供其计算式并同承包人经营部对分包结算进行核对。否则经营部不予受理审核,后果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承担。
分包人承接的本分包工程须按照规定提供工程所在地的发票结算。
四、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4年 11 月 20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5 年 2月 20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90 天。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无
未按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未按期竣工,分包人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五、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检查与验收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 年 / 月 /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分包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违约责任: 无偿返工,直到合格为止,费用等由分包人负责 ;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六、组成分包合同包括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6、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
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额度为分包结算金额的 5 %在办理财务分包决算
时扣留,质量保修期 2年满后无息退还。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
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承包人的工作:
9.1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高级工程师 。 9.2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无
项目经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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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无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十、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项目负责人: 职称: 负责人 。 10.2分包人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 。
10.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2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无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10.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10.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自行完成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0.6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 无 。
10.7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10.8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和决定。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0.9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10.10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含罚款。
10.11遵守承包人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服从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及公司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分包人未履行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按承包人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
十一、安全施工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
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十二、工程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按有关规定办理
项目经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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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自行办理自身有关人员、机械等的相关保险,因分包人未办理相关保险给承包人及分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十三、担保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无
担保额度: /
十四、争议
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
(1)将争议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分包合同解除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十六、转包与再分包
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
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十七、材料设备供应
除承包人供应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及要求: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质量标准 备注 十八、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2、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十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承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室 ;
项目经理: 4
有限公司建设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本合同双方约定_双方签字盖章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 陆 份,其中,承包人 叁 份,分包人 叁 份。
二十一、补充条款:
1、 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验收合格。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分包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项目经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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