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涉及全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与保密工作有关的主要职责范围。
2 保密工作的实施对象
2.1 公司下属的各机构(包括子公司)的行政工作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业务销售人员、
生产制造人员及财务审计人员。 2.2 责任人
2.2.1 公司各机构中的部门负责人、项目主管、制造主管均为第一责任人。 2.2.2 公司涉及保密工作内容的工作人员均为第二责任人。 2.3 责任人的职责
第一责任人对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不得随意外传,不得提供各种方便措施供他人复制资料文档,对于任何涉密人员均有互相监督的责任。必要的防范措施和方法的建立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第二责任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协议的各项条款。
3 保密工作的范围
3.1 保密工作分为保守商业秘密、参观公司及公司文档保密管理、保密协议签定。
“商业秘密”指与公司有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参观公司”指外来人员在工厂车间和研发部实验室进行参观了解的全过程。 “公司文档管理”指内部文件、图纸、会议纪要的传送、存档、回收。
“保密协议”指公司与个人间就相关内容、知识产权、专利等内容所鉴定的责任与义务与权益的保密协议。 3.2 内容
3.2.1 列入商业秘密的内容 3.2.1.1 公司财政及经营管理状况。 3.2.1.2 公司经营项目的内容和进程。
3.2.1.3 公司进出货的渠道、价格和有关客户资料。 3.2.1.4 公司的技术资料、软件及实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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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 有关公司的技术开发的信息和资料。
3.2.1.6 员工之奖金状况亦属财政保密范畴。不得询问外传。 3.2.2公司文档管理的内容
3.2.2.1原始文件的整理必须及时归类,定收密级用文件夹封装,外人不得翻阅和随意处置。 3.2.2.2不得将原始文件私自带离办公室,必要时应有书面申请。 3.2.2.3原始文件的销毁须有保管人申请批准后再销毁,并做好记录。
3.2.2.4平时产生的错稿、废稿、多余稿纸要统一销毁,光盘在两人监视下人为毁坏。 3.2.2.5及时进行文件保管的检查,由总办进行,检查结果分别处置,奖罚分明。 3.2.3列入保密范围的其它内容
3.2.3.1 工厂和研发部(技术中心)是公司的核心地区,公司将其确定为保密部门,不对
外开放,谢绝参观。
3.2.3.2 因业务需要须经审批后方能参观并须执行下列规定: 3.2.3.2.1接待人员必须陪同。
3.2.3.2.2被参观部门的主管或指定人员陪同。 3.2.3.2.3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委婉拒绝。
3.2.3.3.4除总经理外凡未办手续者,保密部门有权拒绝参观。 3.2.4 列入保密协议的内容
3.2.4.1员工涉及下列工作范围的,其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同时生效。 3.2.4.1.1技术研发人员
3.2.4.1.2管理产品与技术图纸、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人员 3.2.4.1.3管理公司专利技术、证书的人员
3.2.4.1.4涉及公司营销计划、销售渠道、投招标书、市场分析人员 3.2.4.1.5涉及产品关健购、外协的采购人员 3.2.4.1.6涉及公司财务操作和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 3.2.4.1.7公司审计人员
3.2.4.2不签保密协议的员工不准从事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和技术研发活动。
3.2.4.3保密协议中规定了不同岗位的人员分别有30-180天的离职换岗期和相应的守密承
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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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视保密的程度分别给予守密责任的补赔或津贴
5 保密工作的管理要求
5.1 总办对新进公司的人员进行保密工作的入职教育。 5.2 人事部门负责保密协议的制定和签定工作。 5.3 总办定期检查各部门保密工作执行的情况。
5.4 总办负责考核保密工作的业绩并决定对违纪行为和人员作出处理。
附加说明:
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 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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