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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20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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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209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修改宪法的权力,只能由( )行使。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理论上只有人民才能拥有修改宪法的权力。而宪法又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因此只有全国人大能够有权代表全国人民修改宪法。

2. 下列关于直接投票选举的表述中哪项是正确的?( ) A.选区全体选民够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B.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C.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2/3票即可当选 D.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半数票即可当选

正确答案:B

3.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不同,法律责任分为( )。 A.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 B.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C.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D.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诉讼责任、国家赔偿责任和违宪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

4. 民事法律关系是典型的( )。 A.平权型法律关系 B.绝对法律关系 C.相对法律关系 D.隶属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

5. 引起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 )。 A.行为 B.事件

C.积极行为 D.消极行为

正确答案:B

6. 英美法系中,哪种法律渊源最重要( )。 A.国际条约 B.习惯法 C.判例法 D.制定法

正确答案:C

解析:英荚法系是以判例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首要先注重和遵守的是先前的类似判例所体现的原则和规则,因而判例法成为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7. 第一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 A.《新律》 B.《大律》 C.《北魏律》 D.《晋律》

正确答案:D

8. 宋朝最经常、最重要的立法活动称为( )。 A.编敕 B.编例 C.刑统 D.律例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立法。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称为“编敕”,在宋代,每一个皇帝上台之后,都会进行编敕活动,由此成为最经常的立法活动。在宋朝;敕的地位很高,甚至达到以敕破律、以敕代律的局面,可见,A项表述正确;编例虽为宋朝的立法活动,但不如编敕频繁,因此,排除B项。刑统属于宋朝的基本法典,但是仅在宋朝初年进行编纂,并不经常,因此,排除C项。律例属于明清时期的立法活动,宋朝没有这种立法活动,因此,排除D项。

9. 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包括( )。

A.法律制定的过程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B.制定的法律要内部和谐统一

C.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 D.法律制定应合理吸收、借鉴历史和外国的经验

正确答案:D 解析: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主要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和科学预见相结合。法律制定应合理吸收、借鉴历史和外国的经验正是这一要求的体现,故D选项正确。A选项、C选项是民主性原则的要求,B选项是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

10. 被称为“刑网简要,疏而不失”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泰始律》 B.《北齐律》 C.《开皇律》 D.《唐律疏议》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隋朝《开皇律》的历史地位。隋文帝杨坚时期制定的《开皇律》,无论从其基本内容上看,还是从篇章体例上看,都体现了篇章体例定型化的特点,该部法典不仅进一步删减了罪条,取适于时,刑网大大简略,而且无所疏漏,故被誉为“刑网简要,疏而不失”,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平。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泰始律》(《晋律》)是西晋时期晋武帝司马炎制颁的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该部法典的特点是礼律并重,较为简约,但是受历史的局限,该部法典还不具备《开皇律》所具有的声誉。《北齐律》是南北朝北齐时期制颁的一部法典,该部法典被誉为“法条明审,科条简要”,可见,《北齐律》也没有达到《开皇律》所具有的声誉。《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时期颁布。的一部法典,该法典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它虽然是以《贞观律》为蓝本制定的,但立法技术高超,声誉显赫,不过后人并没有对该部法典赋予总结性的声誉评价。因此,排除D项。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关于对《北齐律》的声誉评价和《开皇律》的声誉评价搞混。

11.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 )任免。 A.上级人民代表大会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

12. 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之间的规范冲突的最终决定权属于

( )。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限。

13. 法律意识有不同的形态,既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既有传统的,也有现代的。以下几种法律意识形态中集中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体现一个社会法制的总体发展程度的是( )。

A.社会法律意识 B.法律思想体系 C.立法意识

D.执政党的法律意识

正确答案:A

解析:社会法律意识是集中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法律文化和法制状况的意识。

14. 唐朝有关强奸罪的内容规定在《唐律疏议》的( )中。 A.贼盗律 B.户婚律 C.杂律 D.名例律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律篇目的主要内容。唐律一共十二篇,500条。十二篇按照顺序及内容来看,分别为;(1)《名例律》,规定唐律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在十二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卫禁律》,关于警卫皇帝宫庙、陵墓以及保卫城关要塞和边防的法律。(3)《职制律》,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4)《户婚律》,关于户籍、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5)《厩库律》,关于牲畜管理、仓库管理、官物出纳方面的法律。(6)《擅兴律》,关于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军需供给和兴造工程等方面的法律。(7)《贼盗律》,关于严惩十恶以及恶性杀人、害人的法律,是分则中很重要的内容。(8)《斗讼律》,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法律。(9)《诈伪律》,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的法律。(10)《杂律》,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11)《捕亡律》,关于追捕逃亡的法律。(12)《断狱律》,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的法律。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A项、B项和D项均没有关于强奸内容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B项和D项。

15.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该规定属于

法律规范中的( )。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命令性规范

正确答案:A

16. 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 )。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后法优于前法 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的效力终止的方式包括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默示废止是指在适用法律上出现新法和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故选B项。A、C、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法律效力位阶所遵循的原则,而非法律效力终止的问题。

17. 《唐律·斗讼》中的“六杀”除了谋杀、误杀、故杀、过失杀以外,还包括( )。(2011年单选38)

A.斗杀和戏杀 B.贼杀和戏杀 C.斗杀和情杀 D.奸杀和劫杀

正确答案:A 解析:《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故A项正确。

18. 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的划分依据是( )。 A.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 B.法的渊源与法规范的关系 C.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 D.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

正确答案:C 解析:依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可将法的渊源分为制定法渊源和非制定法渊源。 知识模块:法理学

19. 根据现行法律,下列哪项做法正确?( )

A.某乡政府规定:本乡各村村委会有权制定村规民约,但须报乡政府批准B某乡人大决议:本乡各村村民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但须报乡人大主席备案

B.某街道办规定:本街道各小区居民公约由该小区居民会议制定,并报街道办备案

C.某区政府规定:本区各小区居民公约由该小区居委会制定,并报该区政府备案

正确答案:C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据此,村规民约的制定主体是村民会议,而非村民委员会;须“报备案”,而非“报批准”;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而非“报乡镇人大或其主席备案”。故A、B项均错误。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据此,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制定,而非居民委员会制定。故C项正确,而D项错误。

20.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下列哪个机构召集?( ) A.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C.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正确答案:D 解析: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上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召集,有两个原因:其一,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到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时止,这样在本届全国人大召开时,仍由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其二,本届的人大常委会还没有产生,全国人大主席团是全国人大会议的主持者,不是会议的召集者,主席团是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的全国人大会议举行前的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的。

21.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以公法和私法作为法的基本分类;英美法系以普通法和衡平法作为法的基本分类

B.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正式的法律渊源;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制定法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C.大陆法系具有经验主义的哲学倾向;英美法系具有理性主义的哲学倾向 D.大陆法系采取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英美法系采取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

正确答案:A

22. 下列关于地方性法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B.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C.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报请其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也有权制定自治条例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性法规。A项表述错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包括: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2)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B项表述错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而不是“批准后实施”。C项表述正确: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的,应当在4个月内予以批准;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D项表述错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果不是民族自治地方,则无权制定自治条例,而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未必是民族自治地方。

23. 1864年,清政府和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特殊审判机构,称为( )。

A.化外人 B.会审公廨 C.观审处 D.领事法院

正确答案:B

24. 唐朝在婚姻解除方面新创的制度是( )。 A.“七出”与“三不去” B.“三不去”与“和离” C.“和离”与“义绝” D.“三不去”与“义绝”

正确答案:C 解析:“七出”、“三不去”都是唐朝沿袭前朝的婚姻解除制度;“和离”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唐朝新创的制度;“义绝”一词虽最早见于汉代《白虎通.嫁娶》,但“义绝”作为强制离婚的法律规定始于唐代。故本题正确选项应该为C。

25. 下列关于秋冬行刑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秋冬行刑理论源于西周

B.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是秋冬行刑理论的进一步规范化 C.秋冬行刑作为死刑执行制度始于汉代

D.秋冬行刑制度是清朝秋审制度的直接历史渊源

正确答案:D

26.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正确答案:B

解析:C选项的说法很明显是正确的,在此不赘述。A、B、D三个选项都是有关权利、义务主次关系问题的。从价值上看,权利、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的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因此,A、D两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B选项的“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颠倒了权利、义务的主次关系,不符合现代法治国家精神,因此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法的运行

27. 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是( ) A.民主性原则. B.科学性原则 C.合宪性原则 D.社会主义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法律制定的原则共有三个: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其中,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是宪法,只有在严格遵守宪法的前提下,才能谈及法制的统一。

28. 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是

A.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B.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C.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D.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和首都

正确答案:B

29. 以下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开端,标志着中国古代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的终结的是( )。

A.《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B.1922年民国政府颁行的《刑事诉讼条例》

C.1906年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D.《大理院审判编制法》

正确答案:A 解析:《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的制定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开端,标志着中国古代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的终结。

30.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单一制

C.民主集中制 D.人民民主专政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1. 清末修律过程中没有正式颁布的有( ) A.《大清现行刑律》 B.《公司律》 C.《大清民律草案》 D.《法院编制法》

正确答案:C 解析:《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于1910年5月(清宣统二年)公布的一部过渡性刑法典;《大清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实施;《钦定大清商律》;由商部制定,该律结构由《商人通例》和《公司律》组成,1904年奏准颁行;而《法院编制法》虽经正式颁布,但是并未真正实施

32. “改法为律”的是( )。 A.李悝 B.萧何 C.商鞅 D.秦始皇

正确答案:C

解析:商鞅在秦变法时,“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李悝制定的是《法经》;萧何在《秦律》的基础上增加三篇,是为《九章律》。

33. 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法律是( )。

A.北魏律 B.唐律 C.北齐律 D.晋律

正确答案:D 解析:《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封建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斩衰亲、齐衰亲、大功亲、小功亲、缌麻亲。服制不仅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而且也确定了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适用的原则。在刑罚适用上,凡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罚越轻;以卑犯尊,处罚越重。凡服制越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准五服以制罪”制度的确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影响深远,直至明清。选项A、 B、C不正确,《北魏律》、《北齐律》和唐律的制定时间晚于《晋律》。

34. 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区别,错误的是( )

A.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的制定必须以执政党的政策为依据,因此,法律和党的政策都具有国家意志性

B.法律通常以法规的形式表现,执政党政策通常以党章党规的形式表现 C.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执政党政策是由党的组织来监督实施的

D.法律具有稳定性,执政党政策具有灵活性

正确答案:A

解析: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的制定必须以执政党的政策为依据,但是,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执政党政策在为上升为法之前,仅仅能代表党的主张。法律通常以法规的形式表现,执政党政策通常以党章党规的形式表现。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执政党政策是由党的组织来监督实施的。法律具有稳定性,执政党政策具有灵活性。故,本题选A。

35. 下面有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而成为国家机构的核心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两院制,设常委会作为常设机关 D.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兼职制

正确答案:C 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同我国政权性质最相适应的制度,它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本质。B正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其权力分配和制度安排都在于此;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而成为国家机构的核心,其在地位上高于其他国家机关,一切国家机关都在人民代表大会之下;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其代表实行兼职制,并设常委会作为常设机关。A、D正确,C错误。

36. 下列哪个选项不是英国宪法的渊源( )。 A.宪法法典

B.宪法惯例

C.宪法判例

D.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正确答案:A 解析:所谓英国宪法,实际上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和不同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宪法惯例、判例所构成。没有成文法典。英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可知,本题选A项。英国没有宪法法典,只有宪法性法律文件。

37.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是( )。

A.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B.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C.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D.自治州州长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要点是民族自治地方政权机关组成。《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据此,选D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 7条第1款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据此,不选A项。《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据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属于自治机关,因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不一定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故不选B项。《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据此,不选C项。

38. 宪法关系的一方,一般总是( )。 A.公民 B.团体 C.政党

D.国家或国家机关

正确答案:D

解析: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两个特点:其一是调整对象非常广泛;其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

39.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 A.国家的民族关系

B.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

C.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 D.国家的阶级关系

正确答案:C

解析: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关系的。

40. 我国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另一类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 B.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 C.司法行政机关的解释 D.国务院法制办的解释

正确答案:B

解析:所谓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

41. 根据《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 )的支配。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任何人 D.外国势力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的是有关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中宗教信仰自由部分的内容。本题直接来源于《宪法》第36条第4款的规定。《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42. 我国历史上首创法典编纂先河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秦律》 B.《法经》 C.《铸刑书》 D.《唐律疏议》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无论从律典体例、篇章结构、立法宗旨、内容实质等各个方面,《法经》都成为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标志,对后世两千多年的各代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后秦国商鞅变法,即在《法经》六篇基础上,“改法为律”而制定秦律。“汉承秦制”,萧何又以秦律为基础增律三章,制定《九章律》,为魏晋以后各代

成文法典所宗。因此,《法经》作为中国古代成文法典之源头,开创了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的立法先河。可见,B项为正确答案,排除A项、C项和D项。

43. 下列关于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颁布众多单行法规

B.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C.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 D.废止清末新订法律,以新颁法典取而代之

正确答案:D

解析: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采用、删改清末新定之法律。第二,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司法渊源。据此,本题答案为D。(对于此类题目,了解即可,以便应对选择题。)

44. 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某利用其掌握的城市居民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陈某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 )。(2013年单选9)

A.行政处罚 B.刑事制裁 C.民事制裁 D.行政处分

正确答案:D 解析:《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据此,题干中的撤职属于D项。 知识模块:法的运行

45. 下列关于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11年单选10)

A.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有发达的市场经济 B.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的要求就越高 C.法律的数量越多,经济发展水平就会越高 D.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

正确答案:B

解析: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它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因此,在法与经济的关系中,经济处于决定地位,而法处于从属地位。选项A、C认为法处于决定地位的论断是错误的。商品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备的法治,法治是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故B项说法正确。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和发展变化,都要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水平高,法治状况就高。在实践中,法治状况也可能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提高。故D项说法错误。

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6. 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是( )。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正确答案:C,D

47.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 A.国家的利益 B.集体的利益 C.社会的利益

D.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体现了公民宪法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8.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期间,下列机关或个人可以提出议案的是( )。

A.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C,D

49. 以“名例律”这一称谓作为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的刑法典有( )。 A.《曹魏律》 B.《泰始律》 C.《宋刑统》 D.《大明律》

正确答案:C,D

解析:考查要点是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名例律》。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法经》中将类似于近现代刑法总则的篇目称为“具法”。秦国商鞅改法为律,将“具法”改为“具律”,秦朝的《秦律》和汉朝的《九章律》沿用“具律”的名称作为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三国曹魏时期制定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律”。西晋制定的《晋律》(《泰始律》)将“刑名律”分为“刑名律”和

“法例律”两篇,共同作为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南北朝《北齐律》又将“刑名律”和“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自此,我国北齐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的封建成文法典都以“名例律”命名,作为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篇,并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沈家本修律。《曹魏律》以“刑名律”命名总则,《泰始律》以“刑名律”和“法例律”两篇命名刑法总则,所以排除A项和B项。《宋刑统》是以“名例律”为统率,采取律下分门的编纂方式;《大明律》是以“名例律”为统率,分则按照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篇,共组成7篇,可见,C项和D项是正确答案。注意;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完善是常考知识点,考生应当认真复习该部分内容。

50. 某林区村民小李为盖房欲去山上砍伐几棵国有树木。村长对他说,未经许可砍伐国有林木属于乱砍滥伐,是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定的,于是小李听从了村长的劝导,放弃了去砍树的念头。该事例说明法有( )功能。

A.指引功能 B.评价功能 C.教育功能 D.强制功能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案例既有对他人行为的评价,如村长的说法;也有对,自己行为的指引,如小李放弃了去砍树的念头,因而体现了法的指引和评价功能。当然也有教育功能。

51.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 )。 A.国家的保障 B.社会的保障

C.企事业组织的保障 D.国家机关的保障

正确答案:A,B 解析: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52. 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在()。 A.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 B.来源不同或产生方式不同 C.调控范围不同 D.作用对象不同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与宗教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来源不同或产生方式不同;调控范围不同;作用对象不同;调控方式和实现方式不同;内容不同;等等。故备选项应全选。 知识模块:法与社会

53. 我国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大体包括( )。 A.责任法定原则 B.平等原则

C.责任自负原则 D.因果联系原则

正确答案:A,C,D

解析:归责是一个复杂的责任判断过程,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责任时必须依照一定的原则。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归责一般必须遵循以下法律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2)因果联系原则;(3)责任相称原则;(4)责任自负原则。

54. 南京临时政府宣布改革称呼旧制,民间普通称呼为( )。 A.大人 B.先生 C.小人 D.君

正确答案:B,D

55. 关于法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正确表述是 A.法有赖于国家

B.法需要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C.法的渊源形式主要决定于法的本质 D.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运行需要法

正确答案:A,B,D

56. 法律的强制力( )。

A.是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 B.具有直接性 C.具有潜在性

D.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

正确答案:A,C 解析:法律的强制力是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的,但法律的强制力的实现不是通过直接的方式而是通过其本身的潜在力量来实现的,故B选项不正确。法律的强制力当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是通过多方面因素保证进行的,故D选项也不正确。

57.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是不能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A.森林 B.矿产 C.山岭

D.水流

正确答案:B,D

解析:现行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58.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在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 B.司法的过程,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C.在我国,经过二审后的判决,还要经过再审才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D.司法要遵循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

正确答案:C,D

解析:在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司法的过程,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称为程序法定性。因而,AB选项是正确的。在我国,审级为两审终审制。经过两审后的生效判决,具有极大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废除。再审是一种纠错机制,是两审终审的一种例外情形。即便是再审的案件,在再审出现前,判决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在我国,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合法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责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民主专政是一个政治导向,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司法原则。所以,本题选项为CD。

59. 下面关于我国国家经济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B.“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C.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是1999年修正案的内容。

D.“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是1993年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正确答案:B,C,D

解析: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是1988年修正案的规定。A正确。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BC错误。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错误。

60. 在体例上,《宋刑统》主要取法( )。 A.《永徽律疏》 B.《唐六典》 C.《大中刑统》 D.《大周刑统》

正确答案:C,D 解析:《宋刑统》的体例编排形式是“以律统类”,其直接的体例渊源是唐末的《大中刑统》和后周的《大周刑统》。

61.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自治与民族区域自治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0年多选58)

A.两者都是区域性自治,但自治的基础不同 B.两者都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特殊设计 C.两者都是为了实现区域内人民的高度自治权

D.两者都是地方性自治,但自治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正确答案:A,D

解析: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故两者都是区域性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是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而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基础是特别行政区的历史和王见实情况。由于基础不同,因而两者自治权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选项A、D说法正确。在我国单一制图家结构形式建立和运转过程中。由于存在特定国情,因而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表现出自已的特点:(1)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民族问题;(2)通过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据此,选项B说法正确。特别行政区享有中央授产的高度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民族自治地方仅享有不同于一般行政区域的民族自治权。故选项C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国家结构形式和地方自治制度

62. 下列选项中,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有( )。(2011年多选57)

A.行政公署 B.村民委员会 C.街道办事处 D.居民委员会

正确答案:A,C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据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非派出机关。故本题排除B、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

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行政公署(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即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即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属于派出机关。故本题应选A、C。

63. 下列关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共同特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2011年真题)

A.源于公民的请愿权

B.属于公民表达意愿的自由 C.主要在公共场所行使 D.由多个公民共同行使

正确答案:A,B,C,D

解析: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最初源于请愿权。可见,A项表述正确。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某种意愿的行为.是言论自由的扩展形式。可见,B项表述正确。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举行的活动。可见,C项表述正确。集会、游行、示威是由公民举行的活动,该活动须由多个公民共同行使。可见,D项表述正确。 知识模块:宪法学

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4. 简述清朝典卖契约制度的发展。

正确答案:清朝典卖契约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明确典、卖两种契约的区别。凡为典契的,须在典契中注明回赎字样,凡为卖契的,须在卖契中注明永不回赎字样。对于乾隆十八年前的旧有契约,如果契约没有注明是否回赎字样的,30年内可以回赎,或由典权人再向出典人支付一次“找价”,所有权归典权人;30年以上的,尽管没有写明“绝卖”或注明回赎,仍不得再请求找价或回赎。可见,典与卖的重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允许回赎。此外,对于典当契约,无须经过官府加盖官印、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2)明确典当回赎权的年限。清律规定,典当契约约定的回赎年限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以买卖契约论,并交纳契税。(3)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若出典的房屋失火焚烧,如果出典年限未满,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建造,典期延长3年,3年后出典人仍以原价回赎。如果出典人无力出资,由典权人出资建造,典期仍延长3年,3年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140%回赎。相反,如果典权人无力出资,由出典人出资重建,则典期届满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60%回赎。双方均无力重建的,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1/3归还出典人。

65. 简述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正确答案:(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对于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待,不允许有任何享有优越条件的特殊公民,也不允许对任何人歧视。 (3)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制作法律文书。 (4)专门工作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涉及知识点:宪法学

66. 社会主义宪法有哪些主要原则?

正确答案: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原则有:(1)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社会主义宪法确认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主要体现为人民通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权力属于人民原则的宪法保证。(2)保障公民权利原则。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法原则同权力属于人民原则密切联系,它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并把公民权利扩展到社会经济方面,切实注重这些权利实现的物质保障。社会主义宪法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体现。(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活动应当置于法制的基础上,其基本内容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反对根据任何个人意志治理国家等;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法规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4)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一项根本活动原则,也是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这一原则在理论上确认国家权力的不可分割性,在实践中以人民代表机关作为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7. 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提出:“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狭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内容和效力之异。” 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对该讲授内容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该教师的说法是错误的。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的确有广狭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狭义的法律则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从范围上看,两者的确有范围大小之别,即广义

的法律范围宽于狭义的法律范围。但其内容和效力是有差别的,并非“无内容和效力之异”。就内容而言,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规等,其所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与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有明显的差别。就效力而言,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具有最

68.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的什么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段文字规定的立法宗旨和意义是什么? (4)举例说明这段文字所确立的原则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正确答案:(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刑罚适用原则。(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足,一个人虽犯了小罪,却不是由于过失.而足一贯犯罪,就是自行不法,即使其罪很小:就不可不杀;反之,一个人罪虽大,但是不是惯犯,又出于过失,虽然按照断狱的道理处罚其罪,但是罪不致死。在这段文字中,过失被称为“皆”,故意被称为“非眚”,偶犯被称为“非终”,惯犯被称为“惟终”。 (3)这段文字表明.在西周时期,故意和过失、惯犯与偶犯在观念上已有所区别。凡是故意犯罪及惯犯都要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及偶犯则可减轻处罚,这

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刑法原则。考生在回答该分析题时,应当按照所问回答,此时应当注意条理性。对于举实例。一般至少要举两个例子。

69. 某地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决定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共同成立“三家联合办案”机构,从快从重处理刑事案件。此举在法学界引起较大争议,一些学者撰文表示反对,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应予坚持。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谈谈你的认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成立“三家联合办案”机构的做法不妥,与法治精神是相违背的。(2)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公、检、法三机关各司其职、独立办案、互相制约的司法机制,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目标的有效实现,从而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维持社会正义。(3)三家联合办案的做法,实际上使三家互相制约的机制趋于失效,同时也使司法权本质上是一种判断权从而具有的中立性、专属性、非服从性等特性失去依托,也就很难有效维护司法公正。(4)此外,从重从快的刑事策略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也不能超越法律处理任何案件,必须避免不顾程序和超出法律规定处理案件的倾向。(5)必须承认,我国长期以来对司法权与行政权严格区分的原理认识不足,导致了把司法权与行政权在执行法律、实行专政、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共同性加以盲目扩大,司法权至今仍有严重的行政化色彩。法治国家需要有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因而独立司法是我国当今应当重视的重要课题。

论述题第70小题,本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70. 试论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①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一,要在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方针的统一,要实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本质的统一。这就要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以代表最厂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服务职能。 第二,要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既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又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第三,要在贯彻宪法原则的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方针的统一。这样做,既维护了宪法和法制的尊严,也确保了党的路线、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四,要在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方针的统一。 第五,要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关系。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统一的,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是辩证的统一。 ②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民主政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又是民主政治的规范化、法制化。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得以充分发挥,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③依法治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发挥社会主义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实现法治的程度,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促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 ⑤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在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执政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依法治国的方略才能得以实施。因此,要把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就会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党的领导就会得到不断完善和加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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