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128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西周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 A.听狱 B.断狱 C.五听 D.听讼
正确答案:D
解析:西周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已有明确的区分,前者称“讼”,后者称“狱”。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作“断狱”。
2. 英美法系是以英国(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A.私法 B.普通法 C.衡平法 D.宪法
正确答案:B
解析: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产生于英国,其起源就是11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逐渐形成的普通法。其后出现的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补充。
3. 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中,属于理性论的是( )。 A.格劳修斯 B.约翰·奥斯丁 C.卡尔·冯·萨维尼 D.罗斯科·庞德
正确答案:A
解析:格劳修斯是理性论的代表人物之一。
4. 宋太祖于建隆四年实行的作为重刑的代用刑是( )。 A.折杖法 B.盗贼重法 C.重法地法 D.刺配之刑
正确答案:A 解析:宋太祖于建隆四年实行的刑罚制度方面的一项新规定是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
5. 司法脱离行政,实行独立审判的历史任务,是( )提出来并付诸实施的。
A.奴隶主阶级 B.地主阶级 C.资产阶级
D.无产阶级政党
正确答案:C
解析:古代社会,司法与行政不分。近代以来,出于保障自由、民主、人权的需要,资产阶级提出了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学说,司法遂从行政中脱离出来,走上了独立审判的道路。
6. 我国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的协定的机关是( )。 A.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的第十四项,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的协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7. 我国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正确答案:C
8. 下列法典中不体现公法、私法混合性质的是( )。 A.《行政许可法》 B.《环境保护法》 C.《劳动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正确答案:A 解析:公法与私法是大陆法系中适用的法律分类,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的。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主要是环境法、劳动法、经济法,《行政许可法》属于公法。
9. 下列选项中,属于划分法律部门标准的是 A.法律汇编的方法 B.法律清理的方法 C.法律调整的方法 D.法律解释的方法
正确答案:C
10. 把法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是根据( )。 A.法的效力范围 B.法的效力等级 C.法的创制方式 D.法的表现形式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本法与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通常只适用于成文宪法制的国家。效力范围是划分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标准。
11.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分标准是 A.有无书面的宪法文件 B.有无统一的法典文件 C.有无严格的制定程序 D.有无严格的修改程序
正确答案:B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担任的职务是( )。 A.国务委员
B.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C.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D.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但是否可以担任军事机关的职务,没有限制。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
13.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事项属于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A.税务局向某个体工商户征税
B.赵某与其邻居因为房屋采光产生纠纷 C.工商局向某公司颁发营业执照
D.钱某承诺一定请甲某喝酒
正确答案:B
解析:AC都不是民法上的法律关系。D不形成法律关系,只是一个简单的承诺。
14. 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中国不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因此,中国国家权力体系中不存在国家权力的划分和分工
B.近代以来,法治与人治的对立主要表现为民主与法制、主权在民与主权在君、法律与当权者个人意志之间的对立
C.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D.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规则,但并不限于法律规则,还包括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等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这是因为:与某些实行三权分立制的西方国家(最具代表性的三权分立国家是美国)不同,我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度,即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同时也是我国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之间并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实行“议行合——”制度,但这并不等于说我国的国家权力体系中就不存在分工和制约,我国的国家权力仍然有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划分,这三种国家权力之间仍然有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关系。选项B、C、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15. 行业协会属于( )。 A.营利性结社 B.非政治性结社 C.政治性结社 D.人民团体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结社自由。公民的结社因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1)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如商业结社中的公司、集团、中心等,通常由民法、商法、公司法来调整其权利义务关系。(2)非营利性的结社。其中又分为:政治性结社,如政党、政治团体等;非政治性结社,如宗教、慈善、文化艺术等团体。行业协会属于非政治性结社。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
16. 秦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 A.刑部 B.大理寺 C.廷尉
D.司寇
正确答案:C
解析:秦朝时期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封建司法机构,在中央,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廷尉作为中央最高的司法长官审理全国案件。御史大夫与监察御史,作为监察官吏,对全国行使法律监督。在地方由郡守、县令监理司法审判,因此本题应选C。
17. 关于法律的起源与演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 B.法律的形成过程是法律日益脱离宗教、道德规范而成为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的过程
C.社会公共事务的简化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是促进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政治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的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增加而增长,这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故A项错误。在原始社会,法律与氏族习惯、宗教、道德规范混为一体,法律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日益脱离习惯、道德和宗教规范而成为独立的社会规范体系的过程。故B项正确。法是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故C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因素,即统治阶级所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故D项错误。
18. 按照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政体制,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机构是( )。 A.立法院 B.行政院 C.最高法院
D.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规定,“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拥有解释宪法、法律的权力,其作出的解释例或决议,具有与宪法或法律同等的效力。
19. 我国代表机关的组成方式是( )。 A.地域代表制
B.以地域代表制为主,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相结合 C.职业代表制
D.以职业代表制为主,职业代表制和地域代表制相结合
正确答案:B 解析: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这表明,我国实行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的代表机关组成方式。故选B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20. 我国进入法治繁荣时期的标志是()。 A.“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确立 B.国家对经济立法的加强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
正确答案:A
解析:在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将“依法治围”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以此为标志,我国法治建设进入繁荣发展的新时期(发展阶段的第三个历史时期)。故A项表述正确,选A项。第二个历史时期从1979年至1996年,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恢复和初步发展时期。法治的初步发展以整个20世纪80年代的法制建设和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及国家加强经济立法为标志。故B、C项表述的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阶段第二个历史时期的标志性事件,故不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胡锦涛总书记于2005年至2006年提出来的,发生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第三阶段,但这不是标志性事件,故不选D项。 知识模块:法理学
2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娴缔结原则的是()。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七出、三不去”
正确答案:D
解析:西周时期婚娴缔结遵循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七出、三不去是西周时期婚娴解除的条件,而不是婚娴缔结的原则,故选D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2. 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1年单选18)
A.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B.宪法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反映
C.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D.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正确答案:B
解析:宪法和其他法律一样,都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但宪法在表现统治阶级意志过程中却存在自身的特点,这就是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地表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选项B认为宪法反映的是“全民
意志和利益”,是错误的。
23.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设立居民委员会依据的原则是( )。(2011年单选29)
A.便于治安管理原则 B.便于经济发展原则 C.便于居民自治原则 D.便于行政指导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100~700户的范围内设立。条文中的“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字眼,表明本题应选C。
24. 对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罢免案,必须有全国人大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多大比例以上的代表提出方可?
A.1/5 B.1/3 C.1/10 D.2/3
正确答案:C
25.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说法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 A.法律与道德存在共同调整的领域 B.法律是一元的,而道德是多元的 C.法律是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 D.道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义务或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统一性,因此是一元的;至于道德,不同的阶级、阶层或集团有不同的道德取向,因此道德是不统一的,是多元的。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而反之则不是。因此选项C错误。
26. 决定我国政党制度的是( )。 A.国家性质 B.根本制度
C.根本政治制度 D.国家结构形式
正确答案:A
解析:决定我国的政党制度的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即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
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27. 《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正确答案:D 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D不准确。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故A是准确的。《法经》共6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故B准确。《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故C准确。
28. 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是( )。 A.国家公务人员 B.普通公民 C.企业
D.社会组织
正确答案:A
解析: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其针对对象是国家机关内部人员,因而对BCD均不适用。
29.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
A.华侨代表 B.妇女代表 C.军队代表
D.少数民族代表
正确答案:D
30. 关于政治与法的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政治关系的基本状况是法的重要根据 B.政治可以为法的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 C.政治是阶级社会的现象,法既是阶级社会的现象也是无阶级社会的现象,二者无必然联系
D.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
正确答案:C
解析:政治对法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法律对政治具有促进和保障作用,抓住这两方面即可理解二者关系。当然,政治和法律都具有阶级性,故C项错误。同时要注意区分经济基础对法律的决定作用与政治对法律的指导制约作用二者的差别。A、B、D三项都正确表述了政治对法律的作用。
31. 《唐律疏议》的重要指导思想是( )。 A.明刑弼教 B.明德慎罚 C.德主刑辅 D.德本刑用
正确答案:D 解析:《唐律疏议》明确将其指导思想表述为“德札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即德本刑用。
32. 西周时期对司法官规定了明确的刑事责任,即凡是“五罚不服,正于五过”。其中把报私怨而枉法的称为( )。
A.惟官 B.惟来 C.惟内 D.惟反
正确答案:D
解析:西周的“五过”是司法官渎职犯罪的罪名。“五过”指的是:(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2)“惟反”,指挟私怨报复而枉法;(3)“惟内”,指为亲属利益而徇私;(4)“惟货”,指贪赃受贿枉法;(5)“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凡是法官渎职犯罪,都以“五过”之罪予以惩罚。
33. 在中国历史上最先确立12篇体例的法典是( )。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开皇律》
正确答案:C
解析:北齐在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564年),由封述等人在总结十余年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北齐律》,使之成为当时具有最高水准的封建法典。《北齐律》体例12篇949条,在中国封建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对隋唐时期的封建立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选项A不正确,魏明帝时,有识于汉朝律令的繁杂,于太和三年 (公元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即《魏律》或《曹魏律》。选项B不正确,《晋律》对汉魏法律进行改革,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选项D不正确,隋朝的《开皇律》的体例也是参照《北齐律》,
为12篇。
34. 以社会形态为标准对法的历史发展所作的划分,称为( )。 A.部门法 B.法的渊源 C.法系
D.法的历史类型
正确答案:D 解析: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和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的不同而对各种社会的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是与社会形态相联系的概念。此题中容易混淆的“法系”,则是指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上具有共性的法律体系,也可以理解为“法律家族”。
35.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最早确立于1978年宪法 B.我国实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在一定意义上,宪法实施保障也称宪法监督
D.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及其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最早确立于1954年宪法,A错误。我国实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正确。宪法实施保障是指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在一定意义上,宪法实施保障也称宪法监督。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及其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CD正确。
36. 某法学教授著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进行讲解、释义,这一解释属于( )。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正式解释 D.非正式解释
正确答案:D
解析: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该教授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也称学理解释,因此ABC均不正确。
37. 法在颁布生效以后,它的效力要维持适当的时期,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能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指( )。
A.法的连续性 B.法的严肃性 C.法的权威性 D.法的稳定性
正确答案:D
解析:法律的稳定性是法律的内在属性,也是法律规范性的要求。法律具有对本人行为的指导作用,对他人行为的评价作用,对一般人行为的警戒作用或教育作用,对人们相互行为的预测作用,对违法者的强制作用。上述作用并不能自然地发挥。它除了有赖于法律的强制性外,还取决于法律的稳定性。如果法律朝令夕改,那么生活期间的人们就会无所适从。
38.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是( )。 A.国际条约 B.党的政策
C.特别行政区法律 D.单行条例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当代法律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等九大类。党的政策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
39. 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是( )。 A.普通法 B.一般法 C.不成文法 D.特别法
正确答案:D
40.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私自修订法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这位大夫是( )。
A.邓析 B.叔向 C.子产 D.范宣子
正确答案:A
解析:邓析是郑国大夫,他于公元前502年私自修订郑国法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A正确。叔向是晋国大夫,他是激烈反对成文法公布的代表人物,B错误。子产铸刑书于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C错误。范宣子是晋国执政,曾编纂刑书,其后赵鞅、苟寅将其刑书铸于鼎上,D错误。因此选A。
41. 下列关于法的类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08年单选6) A.程序法有助于实体法的实现 B.合同法相对于民法而言是特别法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程序法 D.行政法与刑法都是公法
正确答案:C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涉及的是消费者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属于实体法。本题选C。
42.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罢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的备案机关是( )。(2010年单选22)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D.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D 解析:《选举法》第50条第2款规定,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据此。本题选项D正确。 知识模块:国家基本制度
4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权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人选的是( )。(2011年单选26)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一任国家主席
正确答案:B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据此,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故B项正确。 知识模块:国家机构
44. 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2011年单选34) A.中华民国临时幻法 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正确答案:D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于1911年12月3日通过,1912年1月2日修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南京国民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孙中山先生就任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而不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知识模块:近代法制
45. 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 A.一般法与特别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根本法与普通法 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正确答案:C 解析: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与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根本法与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一般法与特别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分类;国内法与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6. 下列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的是( )。 A.各部部长
B.各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C.国务委员 D.审计长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但各委员会副主任不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
47. 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 )。 A.法律规则在成文法中要由法律条文体现出来 B.一个法律条文等于一个法律规则
C.一个法律条文并不等于一个法律规则 D.一个条文中可能包括几个法律规则
正确答案:A,C,D 解析: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作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二者是对应
关系,但在特殊情况下往往不一致,其情形要理解记忆。
48.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 )。
A.引导 B.鼓励 C.监督 D.管理
正确答案:A,C,D
解析:此题测试我国现行《宪法》的三次修正问题。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大量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49. 下列法学分支学科中,属于理论法学的有( )。 A.法理学 B.刑法学 C.民法学 D.法律史学
正确答案:A,D 解析: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划分法学的分支学科,比如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等。应用法学包括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等。答案选AD。
50. 下列关于《唐六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1年多选63) A.修订于唐太宗贞观年间 B.系统规定了唐朝的官制
C.采取“官领其属,事归于职”的修订方法 D.效仿《周礼》,制理、教、礼、政、刑、事六典
正确答案:B,C,D 解析:《唐六典》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修订的,故A项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
51.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从体现国家意志的角度讲,法总是一元的
B.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意味着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 C.国家意志并不必然表现为法
D.国家的存在是法存在的前提条件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法是一元的,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国家意志不仅体现为法,还体现为道德、伦理等多方面;法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以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为前提条件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
52.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定的人民团体的有( )。 A.工商联
B.反高房价联盟 C.青年团 D.民盟
正确答案:A,C 解析:人民团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历届全国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按照其各自特点组成的从事特定的社会活动的全国性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包括工会、妇联、青联、学联、青年团、台联、工商联、侨联、科协、文联、记者协会、作家协会、对外友好团体等。可见,选A、C项。反高房价联盟是自发的组织,不属于我国法定的团体范围。民盟则属于政党组织,而不是人民团体。故排除B、D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53. 下列关于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包括卢梭、孟德斯鸠、格劳秀斯等人 B.自然法学派将法的本质归结为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 C.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 D.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是相互分离的
正确答案:A,B,C
解析: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恩、杰斐逊等。可见,A项表述成立。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可见,B项表述成立。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可见,(二项表述正确。自然法学派强调法与道德不可分离,法要最低限度地体现道德要求。可见,D项表述错误。据此,选A、B、C项。 知识模块:法理学
54.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需要对以下主体负责,这些主体有( )。
A.中央人民政府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香港特别行政区 D.全国人大
正确答案:A,C
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可知。本题选AC。
55. 在明朝法律上,厂卫机构具有以下哪些司法特权?( ) A.侦查缉捕权 B.讯问权 C.判决权
D.法外施刑权
正确答案:A,B,D
56. 清末变法修律中出现了“礼法之争”。下列哪些是“法理派”的主张?( )
A.取消“干名犯义”专条 B.保留“存留养亲” C.取消“无夫奸”条 D.“子孙违犯教令”不应保留在刑律中
正确答案:A,C,D
解析:保留“存留养亲”不是“法理派”的观点,而是“礼教派”的观点。
57. 在我国,有权对法律作出规范性解释的国家机关包括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正确答案:B,C
58.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 )。 A.对立统一的关系 B.互补关系 C.制约关系 D.主次关系
正确答案:A,B,C,D
59. 狭义的法律效力,可以分为( )。 A.法的溯及力 B.对人的效力 C.空间效力 D.时间效力
正确答案:B,C,D
60. 法律与政策相比,日益成为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依法治国成为基本的治国方略的原因是
A.政策必须被法替代
B.法律是贯彻国家政策和执政党政策最为重要的手段 C.法律能够保证社会调控的形式正当性和程序性
D.法律能够更好地调整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正确答案:B,C,D
61.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些项是正确的?( )。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D.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正确答案:A,B,D
解析:ABD均正确表达了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内容,C项错在清末在司法机关的改革方面,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62. 法律区别于道德、宗教、政策等相近社会现象的专有属性包括( ) A.社会规范性
B.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C.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 D.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律的特征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理由和标准,根据学界通说,法律的特征主要包括: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和权利义务的一致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上述特征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全部具备上述特征才能将某一规范称为法律,比如道德规范同样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与属性,国家政策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综合分析,ABCD选项入选。
63.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增加了( )等崭新的内容。 A.“三三制”政权组织形式 B.保障抗战
C.普及文化教育
D.保障人权
正确答案:A,D 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制定于1941年,其增加了“三三制”政权组织形式和保障人权等崭新的内容。
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4. 简述法律制定的意义。
正确答案: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体现国家职能和作用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形式。(1)首先,它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把反映自己整个阶级根本利益和长远意志的内容,通过立法手段,形成国家意志,使之得到有效维护的重要手段。(2)其次,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也必须利用立法形式来确认那些有利于自身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3)立法者还能利用立法手段来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4)立法还能制定出既满足当前需要,又能适应未来变化,对未来社会发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的法律。(5)在现代社会,立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
65. 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第一,在历史形势的迫使下,特别是在帝国主义为保护、发展其在华利益而实行的威胁与利诱面前,清政府提出了以“参酌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的立法指导思想,制定了既要维护封建制度,又要满足洋人要求的修律方针。第二,清末修订的法律,内容上表现为封建主义传统和资本主义法律新成果的混合。一方面,它坚持“首重尊王”及封建纲常“不可率行变革”,肯定君主专制统治和家族主义;另一方面,它又标榜“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由于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清末修订的法律就成为一部分最落后的内容和一部分最先进的理论的复杂而奇特的混合体。第三,清末修律改变了沿用两千年的“诸法合体”的基本法典的编制原则,明确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与民法、商法的分工,编订了法院组织法,制颁了若干行政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第四,它是清朝统治者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反动政权的需要,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它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但其后期规定的主要法典由资政院加以审议的程序,与独裁擅断的封建立法程序相比,已经有所不同。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清政府在二十世纪初所进行的大规模变法、修律活动,虽然在主观上看是一种被动的、被迫进行的法律改革,修律本身也极明显地存在着局限性。但此次变法,是中国历史上自商鞅变法以来最重要的一次法律变革,在客观上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1)清末变修法律直接导致了中华法系的解体。清末的立法活动,在客观上改变了中国古代数千年相传的“诸法合体”的法典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区别,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由此被打破。同时,由于在修律过程中大量引进西方近、现代资本主义的法律学说、法律制度和法律技
术、术语,中国传统法律的“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开始受到很大的冲击,由此说明中华法系法律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特性正在逐渐消失,在世界法律史上曾经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最终走向解体。(2)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在变法修律的近十年时间中,修订法律馆参照德、法及日本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成文法体系和法律原则,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草案,初步建立起一套近代意义上的、与原有法律体系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这些变法的成果,在客观上直接成为北洋政府及南京国民党政权法律制度发展的基础,为中国法律由古代法律体系向现代法律文明的转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3)清末变法修律活动在客观上促进了西方近、现代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这些活动,使得西方近现代资本主义的政治、法律学说,有系统、有规模地被介绍到中国,在客观上促进了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的传播和普及,从而也在客观上促进了一部分中国人的现代法治观念。
66. 简述唐律十二篇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唐律疏议》一共12篇500条。12篇按照顺序及其内容来看,分别为:(1)《名例律》,规定唐律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在12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卫禁律》,关于警卫皇帝宫庙、陵墓以及保卫城关要塞和边防的法律。(3)《职制律》,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4)《户婚律》,关于户籍、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5)《厩库律》,关于牲畜管理、仓库管理、官物出纳方面的法律。(6)《擅兴律》,关于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军需供给和兴造工程等方面的法律。(7)《贼盗律》,关于严惩十恶以及恶性杀人、害人的法律,是分则中很重要的内容。(8)《斗讼律》,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法律。(9)《诈伪律》,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10)《杂律》,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11)《捕亡律》,关于追捕逃亡方面的法律。(12)《断狱律》,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方面的法律。
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7.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恶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春秋繁露.精华》 “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盐铁论.刑德》 试分析上述两段文字的含义并加以评析。
正确答案:(1)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断狱者必须根据案情事实,判断犯罪者的心理状态或目的动机;对动机违背《春秋》精神的,即使犯罪未遂也应论罪;尤其对首犯要处重刑;如果目的、动机纯正,即使违法,也可从轻发落。春秋决狱的基本精神是“论心定罪”,那些目的动机纯正的行为,即使违法也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动机邪恶的,看似合法也要制裁。(2)区分“志善”、“志恶”,是以儒家经义所谓的“微言大义”,即封建论理纲常为准并以此作为断案的依据。由于春秋经义与汉律在“亲亲”、“尊尊”等总的原则上是相通而且互补的,是汉律以经注律,又以律注经的体现,也是礼法并用在司法领域中的反映。董仲舒《春
秋决狱》的出笼,标志着汉律的儒家化。(3)春秋决狱,是指在审判时,法无明文规定或依汉律有悖伦常时,以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
68. 请分析说明以下几句话的基本含义,并结合这些内容简要论述唐律的特点。 A.“诸共同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
B.“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C.“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
正确答案:A句是对共犯的规定。唐律规定,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称为共犯,其中“造意为首,余并为从”,指提议的主谋者是首犯,其他参加者为从犯。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区分首从的标准有所不同,如若家长与家人共犯,或监临主守参与共同犯罪,则无论家长或监临主守是否为“造意”者,均以首犯论处,表明了立法者加重家长和监临主守责任的意图。对于共犯的处刑原则是,造意者依律处断,随从者减一等处罚。这一规定有利于区别犯罪者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重点打击首犯。但对于某些严重的犯罪,如谋反、谋大逆等则不分首从,一律严惩。B句是对“大不敬”罪的解释和说明,目的是引用儒家经典阐发封建礼教的“义理”,引礼入法。C句是有关类推原则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当处理某一案件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唐律规定可以适用类推原则,即“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这一规定使得封建法网更加严密,适用法律更加灵活,不论对某一行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为犯罪,只要被认为是“不应得为而为之”,均可通过类推予以制裁。但是这与现代刑法所遵从的“罪刑法定主义”思想有较大的差距。 以上几句话反映了唐律的基本特点在于: (1)“礼法合一”。唐代继承、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使法律内容“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把封建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与国家法律统治力量紧密糅合在一起,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礼的约束力增强了法的威慑力量,从而构筑了严密的统治法网,有力地维护了唐朝的封建统治。 (2)科条简要、宽简适中。唐代立法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西晋、北齐修律将律文内容予以精简。唐朝在前律的基础上,再次实行精简、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0条。 (3)用刑持平。唐律规定的刑罚比以往各代都轻,死刑、流刑大为减少。死刑只有绞、斩两种;流刑除加役流外,只服劳役一年;徒刑仅一年至三年;笞杖数目也大为减少。更重要的是,其适用刑罚以从轻为度;刑罚的加减原则,也是以从轻为特点。如凡加刑,依次递加一等;凡减刑,依次递减一等。但加刑时,一般不加死刑,个别加至死刑的,则处绞而不处斩。减刑时,“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即斩减一等,不是处绞刑而是流刑三千里;流三千里减一等不是处流刑二千五百里,而处徒三年。由此可见唐律刑制为轻的特点。 (4)语言精练明确,立法技术高。唐律用语精练明确,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高超的水准,自首、化外人有犯、类推原则的确立都是集中表现。为了防止官吏滥用比附,用精确的语言规定了在法无明文规定条件下,官吏故意与过失出入人罪的处理办法。唐律还进一步明确公罪、私罪、故意、过失的概念,并规定了恰当的量刑标准。唐律以其结构严谨、立法技术完善而被举世公认。 由此可见,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到鼎盛阶段的产物,它对当时社会经济的繁荣、
政治的稳定和文化的进步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上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69. 澳门回归祖国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有人认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同广东省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行政区域单位,没有任何区别。请你运用《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有关知识,对此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因此,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香港和广东省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单位,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特别行政区是相对于一般行政区而言的,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自治权包括:①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行政事务。②立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虽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并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④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根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2)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3)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该区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4)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
论述题第70小题,本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70. 联系当前实际,论述现代法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2013年论述70)
正确答案: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法治要求“法律的统治”,意味着公权力的取得和行使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现代法治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制约国家公权力的运行从而达到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实现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现代法治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法律至上原则。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的法治原则,其意在强调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任何社会规范都不得否定法的效力或与法相冲突。它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其中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则的核心。 (2)权利保障原则。法治的所有价值目标都可以归结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充分尊重和扩展人权是法治的终极性的
目的价值。权利保障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3)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要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这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 (4)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是指任何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以确保结果的公正,具体包括回避制度和程序公正。 涉及知识点:法治、法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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