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小区室外沥青道路工程招投标及现场施工指导。
2、 2.1 2.2
依据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地产提出,由**地产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 3.1
术语
沥青(birumen):黑色到暗褐色的固态或半固态粘稠状物质,由自然形成或人工制造而得,主要为高分子的烃类和非烃类所组成.
3.1.1 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煤沥青、乳化石油沥青、液体石油沥
青等.本工程采用道路石油沥青,符合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质量要求及中、轻交通道路石油沥青质量要求(《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96表C.0。1及表C。0.2)。
3.1.2 沥青标号的选择:灯塔区域属于寒区,沥青标号的选择详见《沥青路面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092-96)表4.2.2(采用AH—90重交沥青)。
3.2
沥青路面:用沥青材料作结合料粘结矿料或混合料修筑面层与各类基层和垫层所组成的路面结构.
3.3
中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为16㎜或者19㎜(AC-16mm或AC-20mm)的沥青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的配比应符合《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表D。0。7或表D。0.8.
3.4
抗剥离剂:为提高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增强沥青混合料抗水损害能力向沥青或沥青混合料中加入的表面活化剂或石灰、水泥等填料。
3.5
沥青碎石混合料:矿料中细颗粒含量少,含少量填料(或不加填料),压实后剩余 空隙率在10%以上的半开级沥青混合料(AC—30 mm)。 4、 4.1
材料、工序及施工要求 统一做法(由上到下):
普通沥青: a) b) c)
40㎜厚中粒式抗剥落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上面层(AC—16mm); 60㎜厚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AC—30mm); C20素砼200mm基层。
改性沥青:不适用于本标准。 4.2
施工内容
a) C20素砼200厚基层、路缘石施工(详见图纸及附件,伸缩缝表面需上盖无纺布/
玻璃钢格栅,且伸缩缝两边搭接宽度不少于30cm); b) 道路混凝土井盖的处理;
c) 与“道路石材铺贴”接口部位的施工与配合, 与11CM厚的沥青路面分界处用
10mm厚钢板或角钢贯通道路断面做为沥青与地面石材两种做法的分界; d) 配合施工范围给排水等各专业管道检查管井位置与标高调整; e)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 4.3
施工工艺及工序:
4.3.1 沥青路面采用层铺法施工。 4.3.2 施工工序:
道路路基层清扫及喷洒透层沥青施工→底层沥青碎石混合料→面层细粒式抗剥落路面清扫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施工。
测量放样 缩缝、胀缝处理 喷洒透层沥青(满洒) 设置基准线 混合料至现场 (温度等情况检测) 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 底层沥青碎石混合料摊铺 压路机初压 面层沥青混合料摊铺 配合:井 压路机初压 压路机复压 终压成型 盖调整压路机复压 终压成型 自 检 竣 工 4.4
材料要求
4.4.1 沥青材料应附有炼油厂的沥青质量检验单。运至现场的各种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
试验,经评定合格方可使用。
4.4.2 沥青:使用的沥青材料为道路石油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
规范》附录C表C.0。2的规定;
4.4.3 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厂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械拌制。沥青混合料拌合时间以混合
料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并且试拌确定。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分离现象;
4.4.4 沥青混合料运输应采用较大吨位的自卸汽车,运料车应用蓬布或加盖覆盖,用以
保温、防雨、防污染。
4.4.5 沥青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实践经验和马歇尔试验的结果,经过试拌、
试铺论证确定.
4.4.6 每一批沥青材料都应附有厂家的技术标准试验分析证明书,并提交招标方及监理
检查。施工时按批准的比例配制沥青,由承包人实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
4.5 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
4.5.1 道路沥青铺筑必须采用合宜吨位的机械摊铺压实成型,摊铺机成梯队作业,进行
联合摊铺。相邻两幅之间应有重叠,重叠宽度至少大于10㎝。相邻两台摊铺机宜相距10~30M,且不得造成前面摊铺的混合料冷却。
4.5.2 中标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发包方报送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沥青混合料配合比;下、
上面层集料粒径选用符合规范要求(《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表D。0.7);沥青混合料松铺系数符合规范要求《(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表7.6。8机械摊铺);施工方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取样试验,并及时向甲方报送相关资料。
4.5.3 沥青路面必须按照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排水坡度找坡,严禁倒坡、积水; 4.5.4 沥青道路砼基础可能已有局部破损,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并视现场情况
采取措施保证基层稳定以免沉陷;
4.5.5 各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现场路面情况并考虑调整已完成的砼基层之局部高程、横
坡及平整度;
4.5.6 当遇雨或基层潮湿时,不得摊铺沥青混合料。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
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且施工时气温不能低于5℃.
4.5.7 验收标准: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碴、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
中等现象;用重型压路机碾压无明显轮迹;接荐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完成后沥青路面各层厚度、平整度、高程、横坡度、压实度等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该国家标准表E。0.5中“其他城市道路”规定值要求。
规定值或允许 偏差(㎜) ≥94 5 符合设计要求 —5 ±20 序号 1 2 3 4 5 检查项目 压实度(%) 平整度 弯沉值 厚度 纵断面高程 检查方法和频率 钻孔取样:每500㎡ 测1点 3M直尺:每1000m测10处 自动弯沉仪,全线每5m测1点 钻孔取样:每500㎡测1处 水准仪测量:100m测5个断面 6 7 横坡(%) 宽度 ±0.5 ±30 水准仪测量:每100m测5个断面 用尺量:每100m测5个断面 注:招标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上述方法或其它简单方法检测,承包方需无条件执行,相关费用已在工程总价中考虑。
4.5.8 中标单位铺筑沥青前,必须与其他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道路下的雨污水管网管井、
路牙石及井口标高等的办理书面交接要求,如未办理移交手续,中标单位进场施工的,则视同中标单位已经接收,同时承担相关雨污水管网管井、路牙石及井口的保修和疏通义务;
5、 5.1
成品保护
喷洒透层油前,将路缘石及其它接近路面建筑物应用土工布或彩条布覆盖,防止污染;
5.2 5.3 5.4 6、 7、
沥青路面施工完毕,沥青温度冷却至50度以下才能行车; 严禁有柴油、汽油、天那水等化学品污染路面; 严禁在沥青路面拌水泥砂浆等。 本项目特殊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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