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室内吊顶工程。 1.2、地点: 办公楼施工现场。
1.3、工程内容及范围:卫生间PVC吊顶,走廊三防贴面板吊顶。
1.4、合同价款:PVC吊顶63元每平米,三防贴面板吊顶36元每平米。 1.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工程期限:本工程计划自2010年 11月13日开工至2010年11月23 日竣工,日历天数20 天,施工期内甲方变更、停水、停电或阴雨 等,以及遇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1.7、施工期内增加工程内容,双方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待竣工后统一结算。 1.8、工程付款及结算方法:按实际面积结算,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分批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1.9、施工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及相关的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因乙方错误施工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2.0、施工中乙方须配合其他工种,注意预留孔洞、灯具安装骨架等位置的处理。 二、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1、甲方提供住房及水电。 三、乙方职责
3.1、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施工技术要求施工。 3.2、乙方施工时应对其他工种的成品予以保护,不得破坏。
3.3、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处理,如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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