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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美学

来源:二三娱乐
康德的美学

一、康德批判哲学体系

康德对美的分析是从分析鉴赏(鉴赏是评判美的能力)判断(Geschmachsureil)即审美的判断入手的。康德认为,判断力是把特殊包涵在普遍之中来思维的能力。有两种判断,一种是先有普遍,再找特殊,这就是规定判断或科学判断,另一种是先有特殊,再找普遍,这才是审美判断或反思判断。从形式逻辑判断的质、量、关系和方式四个方面对审美判断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著名的审美判断四契机学说。

二、理解康德美学的关键概念

1、认识:局限在现象界,物自体不可知,认识功能:想象力 和 知解力 2、想象力:掌握事物的形式或形象

3、知解力:形式逻辑的推断、分析、综合和推理能力,但也只能掌握自然界现象的某些部分,不能窥到无限和整体。

4、理性概念:无限、整体、物自体等只有通过理性掌握。理性与知解力对立,理性掌握概念不是认识功能是对现象世界合理或可理解的必须假定的理性概念。 5、判断力:不是知解力的逻辑判断,而是反思判断。 6、反思判断力:审美和审目的两种判断力。

7、目的:造物主造物时的设计安排中所存的目的,分为两种:

(1)主观的目的:即主观的符合目的性,事物的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想象力 知解力)它们具有某种形式才使我们认识到它们的形象并感到愉快。

(2)客观的目的:自然界有机物各有本质,其结构形式符合它们的本质,它们完善而不畸形或有缺陷,显出客观的目的。

8、审美判断:从情感上感觉到事物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

9、审目的判断:从概念上认识到事物形式符合它们自己的目的,因而是显得完善的。

二者都不是逻辑判断,都是对个别对象所起的感觉即反思判断,而在对象是美的或者 完善的时候,感觉就是愉快的。

三、美的分析

1、质:不涉及利害,因而不涉及欲念和概念 2、量: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使人愉快的。

3、关系:美没有明确目的而却有符合目的性的矛盾或二律背反。 4、方式:凡是不凭概念而被认为必然产生快感的对象就是美的。 (一)、质:不涉及利害,因而不涉及欲念和概念 区别逻辑判断和审美判断 1、逻辑判断:概念

2、审美判断:只涉及形式不涉及具体内容,不涉及概念。情感判断 3、审美判断是一种情感的判断,不同于逻辑判断。 审美快感不涉及利害,不等同于一般快感。

美感不能与一般快感完全相同。康德认为一般快感都要涉及利害计较,都只是欲念的满足,主体对满足欲念的东西只关心到它的存在而不关心它的形式。单纯的快感,作为欲念的满足,还是实践方面的事。审美活动却不能涉及利害计较,不是欲念的满足,对象只以它的形式而不是以它的存在来产生美感。审美只对对象的形式起观照活动而不起实践活动。

美感起于对形式的观照而不起于欲念的满足。所以美感不等于一般快感,美在性质上也不等于愉快。 “一个审美判断,只要是掺杂了丝毫的利害计较,就会是很偏私的,而不是单纯的审美判断,人们必须对于对象的存在持冷淡的态度,才能在审美趣味中做裁判人。” ——康德 审美快感不涉及概念,不等同于善。 美也不等于善,因为善是意志所向往的目的,要涉及利害计较的实践活动,和愉快的东西还是类似的。

“要把一个对象看作善的,我们就必须知道这对象是应该用来做什么的,对它就必须有一个概念。在对象中见到美,就无须对它有什么概念,花卉、自由的图来画,以及没有目的地交织在一起的线条(即所谓“叶状花纹”)都没有意义,不依存于明确的概念,但仍产生快感。”

愉快的东西使人满足,美的东西单纯地使人喜爱,善的东西受人尊敬(赞许),即被人加上一种客观价值,无理性的动物也可以感到愉快;美却只是对人才有效,“人”指既具有动物性又具有理性的东西,不单纯作为理性的东西(例如精灵),也作为动物性的东西;善则一般只对具有理性的人才有效。……在这三种快感之中,审美的快感是唯一的独特的一种不计较利害的自由的快感,因为它不是由一种利益(感性的或理性的)迫使我们赞赏的。所以我们可以说,在三种快感之中,第一种涉及欲念,第二种涉及恩爱,第三种涉及尊敬。只有恩爱才是自由的喜爱。一个欲念的对象,以及一个由理性法则强加于我们,因而引起行动意志的对象都不能让我们有自由去把它变成快感的对象。一切利益都以需要为前提或后果,所以由利益来做赞赏的原动力,就会使对于对象的判断见不出自由。 ——《判断力批判》第五节

(二)、量:美感不涉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

如果一个人觉得一个对象使他愉快,并不涉及利害计较,他就必然断定这个对象有理由叫一切人都感到愉快。

“如果一个人觉得一个对象使他愉快,并不涉及利害计较,他就必然断定这个对象有理由叫一切人都感到愉快。因为这种愉快既不是根据主体的欲念(或是其它意识到的利害计较),而是感觉到在喜爱这个对象中自己完全是自由的,他就会看不出有什么只有他才有的私人特殊情况,作为他感到愉快的理由,因此,他就必然认为可以设想:产生这种愉快的理由对一切人都该有效,相信他有理由去假定一切人都能感到同样的愉快。因此,他会把美说成仿佛是对象的一种属性,把审美判断也看成仿佛是逻辑判断(即通过对象的概念来得到对于对象的认识),尽管它只是审美判断,只涉及对象的形象显现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之所以这样看,是由于审美判断毕竟和逻辑判断有些类似,可以假定它对于一切人都有效,但是这种普遍性不能来自概念,因为不能由概念就转到快感或不快感,……因此审美判断既然在主体意识中不涉及任何利害计较,就必然要求对一切人都有效。这种普遍性并不靠对象,这就是说,审美判断所要求的普遍性是主观的。” ——第六节 (三)、关系: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美感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感官判断、事实判断、逻辑判断、道德判断,都有判断前的目的,是“由目的而生判断”。审美判断却没有这个目的。审美,是无目的的。或者说,审美是以自身为目的的。以自身为目的,也就等于没有目的。但是,审美判断却又无不合目的。第一,它生愉快,因此是一种“主观合目的性”;第二,它非概念,因此是一个“涉及形式的规定”;第三,它无利害,因此使一种“单纯形式”;第四,它具有普遍性,因此不是某个具体的客观目的,也不意某个具体的客观目的的形式出现。 (四)、方式:不凭概念必然产生愉快

审美具有“主观普遍性”的先验条件:“共通感” 共同感觉力 美感的特征

1.审美判断是一种情感判断,不同于逻辑判断。 2.审美快感不涉及利害,不等同于一般快感。 3.审美判断不涉及概念,不等同于善。 4.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地使人愉快的 。

结论:“审美趣味是一种不凭任何利害计较而单凭快感或不快感来对一个对象或一种形象显现方式进行判断的能力。这样一种快感的对象就是美的。”所以就质来说,美的特点在于不涉及利害计较,因而不涉及欲念和概念。因此,美感具有普遍性,“非概念而又有普遍性”,因为美是超功利的。 审美具有“主观普遍性”的先验条件:“共通感”

所谓共通感,不是说每个人都“将要”同意我们的判断,而是“应该”对它同意。共通感虽然是一个“主观性原理”,是一个“先验假设前提”,却规定着我们的审美活动。这个原则虽然只是主观的,但却被设想为具有普遍性的。因为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必然的理念。

共通感是审美的 “先验假设前提”。第一,它是先于经验的,是在审美之前就已经设定的,不是审美的

结果。第二,它是一种假设,假设大家都会赞同你的感受,而不是因为多次见到别人和你一件相同。它不是经验证明,而是先验假设。第三,它是审美的前提。

四、美的秘密

(一)、美判断的四个契机

1、超功利:审美是一种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却又使人 愉快的活动,美感是唯一无利害的自由的快感,而

能够产生这样一种超功利愉快的对象就是美。

2、非概念:这种与愉快既不是概念,也不凭借概念,却有被假设为像概念一样具有普遍性。 3、无目的:这种愉快和判断也没有任何具体目的,只有一种主观的合目的的形式。

4、主观普遍性:既非概念,又无目的,还能普遍地和必然地使人愉快,这种普遍性和必然性就只能是

一种“先验假设前提”。也就是说,这种普遍性只能是主观普遍性。

(二)、审美判断中的二律背反

1、审美判断不涉及欲念和利害计较,不是实践活动,却产生类似实践活动所产生的快感;

2、它不涉及概念,不是认识活动,却又需要想象力与知解力两种认识功能的自由活动,要涉及一种“不确定的概念”或“不能明确说出的普遍规律”;

3、它没有明确的目的,却又有符合目的性,它虽是主观的,个别的,却又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最重要的还是它不单纯是实践活动而却近于实践活动,它不单纯是认识活动而却近于认识活动,所

以它是认识与实践之间的桥梁。 (三)、审美的普遍性是一种主观普遍性

审美的普遍性是一种主观普遍性,它不是基于经验事实。审美普遍性的依据是一种“先验假设前提”。也就是说,审美只是在理论上、逻辑上是有普遍性的。审美判断实际上是主观的,却又在逻辑上、理论上要求普遍有效性。“在审美判断里假设的普遍赞同的必然性是一种主观的必然性,它在共通感的前提下作为客观的东西被表象着”。

五、康德给我们的启迪

(一)、审美判断只与主体有关

审美与非审美,至于主体的态度有关,不与对象的性质相干。因此,审美与非审美的区别,仅在于主体的态度。因为美归根结底是“以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的主观的东西”,只能是与主体联系。 (二)、审美即是“审人”

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它表面上是审物(判断一个对象的美丑),实际上是审人(判断内心世界的美丑)。心中无美,则世间无美。 (三)、审美判断须由主体的审美感受来确证

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美必须由主体的审美感受来确证。用学术语言来描述,就是:只有在主体感受到美的时候,对象对于这个主体来说才是审美对象,也才是美的。 “不言而喻,人的眼睛与野性的、非人的眼睛得到的享受不同,人的耳朵与野性的耳朵得到的享受不同,如此等等。……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四)、审美判断带有一种期待性质

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它不是认识,不是发现,而是期待。也就是说,审美判断,与其是说审视对象是否美,判断对象是否美,不如说是希望其美,证实其美。 (五)、审美判断只和对象的形式有关,和对象的实存无关

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如果它和对象有什么关系的话,也只和对象的形式有关,和对

象的实存无关。艺术品的价值主要在于它的特殊形式,不在或基本不在它的材料。

六、康德其他的美学思想和文学艺术理论

1、崇高论(与朗基努斯、席勒的比较) 2、艺术的本质特征——游戏说 3、审美观念 4、天才论

黑格尔的美学思想

一、黑格尔的美学范畴体系

在黑格尔那里最一般的美学范畴:美、崇高、悲剧性、喜剧性、丑等是相互联系和矛盾转化的一个有机整体,而且与艺术的具体历史发展的阶段和形式相联系和相对应,形成一个自在而自为的发展圆圈。他以美为核心构筑了一个内容丰富的美学范畴体系,总结了西方美学发展一千年来的全部美学成果,达到了近代西方美学的高峰。

二、黑格尔哲学的关键概念

1、“凡是现实的都是理性的,凡是理性的都是现实的” 2、肯定了理性世界和感性世界的统一 3、吸取了康德的范畴说

4、普遍的范畴可以逻辑地把真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推演出来。

如何从理念和范畴中推演出宇宙? 对立面由矛盾统一辩证发展

理念:概念(正)——概念代表的实在(反)→二者统一 (合) 理念的辩证发展过程:自否定(自确定)、自生展

三、绝对理念

1、整个真实界

2、抽象理念或逻辑概念和自然由对立而统一的结果 3、即绝对精神、绝对心灵

4、最高的真实:概念与存在的辩证统一

5、绝对精神显现与艺术、宗教、哲学三个阶段

四、存在的三种形式:

1、理念 :潜在 虚有 抽象的有 2、自然:自在或 实有

3、人类精神的存在:自在又自为 只有自在自为状态,精神才真正绝对无限、自由、独立自主 他的巨大功绩在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成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成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五、几个基本美学观点:

(一)、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1、基本内容:

理念是绝对精神,是最高的真实,是艺术的内容;就内容而言,艺术、宗教和哲学都是相同的,三者的不同在于表现形式,其中艺术表现绝对精神的形式是直接的,用的是感性事物的具体形象;显现则与存在对立,是一种自否定的辩证过程。显现的结果就是艺术作品,在艺术作品中,人们可以从一种有限事物的感性形象中窥见到无限的普遍真理。因此,艺术寓无限于有限。 2、基本原则:

(1)理性与感性相统一。从黑格尔对美的定义可以看出,黑格尔既肯定艺术的感性因素,又肯定艺术的理性因素。他将理性放在艺术的首要地位,认为艺术在诉之感性的同时更要诉之心灵,即强调思想性在艺术中的重要地位。但另一方面,黑格尔又反对艺术的抽象公式化,他指出抽象的思想在艺术作品中应该以有血有肉的感性具体形象来体现,这便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2)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内容就是理性因素,形式就是感性形象。艺术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并且

内容决定形式。这是对形式主义美学的有力批判。

(3)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理性在人的精神方面是以主观的、内在的形式存在的,它的对立面是客观的外在的现实。因此,理性观念必须通过自否定的辩证过程,才能达到主客观统一、内外在统一,才能成为有生命的现实存在。艺术就是将主观的内在理性观念通过客观的外在感性形式表现出来。 3、局限性:黑格尔的出发点是抽象的理性概念,而非现实具体的生活,是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的表现。

(二)、美学中实践观点的萌芽

在自然界与人的关系中,自然界成为人认识的对象,人将自身的理念作用于自然,形成人化自然。在这一过程里,人在为实现自身目的而改造自然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理想和意志体现于自然,使自己得到认识和肯定。在这种改造自然同时也改造自己的劳动实践过程中,黑格尔见出了艺术的根源。将艺术与人类劳动实践相联系,是黑格尔美学最基本的合理内核。但他的局限性在于只将劳动限定为抽象的心灵劳动,即理念的外化。 (三)、艺术美与自然美 1、对于艺术美与自然美,黑格尔的基本观点是艺术美高于自然美。黑格尔轻视自然美,一方面是他“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观点的必然结论,另一方面与他反对浪漫主义对自然崇拜的风气的斗争密切相关。黑格尔提倡人本主义,他认为人是艺术的唯一对象,即便是表现自然美的艺术,目的也非表现自然美本身,而是为了借自然来象征了人的性格和精神,即中国美学家所说的“比德”。

2、美是理念的显现。理念不仅无限的,而且是自在自为的。艺术美就产生于人类心灵认识自己的自为活动。而自然则是有限的,而且只是自在的,因此不符合美的定义,它所体现的美是不完善的 3、对于自然界而言,它可分为无机界和有机界,有机界可进一步分为植物和动物,动物又可以再分为低级动物和人类。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精神的作用越来越多。精神灌注生气于每个个别部分,使它们在杂多中见出整一,继而形成有机整体,最终体现出生命。生命本是一种观念性的统一,它克服外在的具体物质,经过自否定的过程,从而转化为具有生命的客观存在。只有在有机物的阶段,自然才现出灌注生气与全体歌部分的生命,因此才可以有美。自然美的顶峰是动物美,但它还是有缺陷的,因为它只自在而不自为,没有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基于自然美的这种缺陷,艺术美产生了。艺术由心灵自为地将理念显现于感性形象,真正见出自由与无限。 (四)、艺术的发展史:类型与种类的区分

艺术是普遍理念与感性形象、内容与形式对立统一的精神活动。但这两个对立面的完全吻合只是一种理想,事实上,它们只能有不同程度的吻合。因此艺术就分为三种类型: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而每种类型之下又可分为若干种类,如建筑、雕刻、绘画等。每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艺术类型和种类。

1、象征型: 在这一阶段,人们不能将朦胧认识到的理性观念用合适的感性形象来表现,只能用带有神秘色彩的象征符号来代替。象征型艺术的产生原因是人类精神内容本身还是抽象的,理念尚未达到主客体统一,其一般特征是用形式离奇体积庞大的事物来象征理念,因而往往产生崇高感,而非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的美感。

2、古典型: 在这一阶段,精神达到主客体统一,精神内容与物质形式完满契合,理性观念可以通过感性形象来明确表达。就内容与形式一致的方面来说,古典艺术是最完美的艺术。典型的古典艺术是希腊的雕刻。希腊雕刻所表现的神不像象征型艺术那么抽象,神总是作为人来表现,因为人是自在自为的,是理念最适合的表现形式。在人体形象中,神的普遍性转化为个别性,但神还要维持其普遍性,即“静态“。因此,古典艺术最大的特点在于静穆和悦,“单纯的高贵,静穆的伟大”。而雕刻最适合于表现这种静穆,因为雕刻只表现静态而不表现动作。

3、浪漫型: 由于精神是无限的,而人的形体是有限的,因此导致了古典艺术的解体。有限的物质形态无法继续完满表现精神,所以精神又回到了心灵世界。它与象征型艺术是两个极端:象征艺术是物质溢出精神,而浪漫艺术则是精神溢出物质,是较高水平地回复到内容与形式的失衡。典型的浪漫艺术是近代欧洲的基督教艺术。由于精神回到心灵世界,即人回到自我,因此浪漫艺术主观性很强,主要体现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表现人内心的冲突,是动作和情感的冲动,与古典艺术的静穆相反。浪漫艺术表现分裂的灵魂,因此古典主义所力求避免的痛苦、丑陋、罪恶等事物反而成为浪漫艺术

的主要内容。

总结: 随着艺术的发展,物质因素越来越少,精神因素越来越多。精神继续发展,开始不能通过艺术的具体形象来表现,因此,艺术要让位于哲学,即通过概念的形式来认识理念。但黑格尔同时认为,艺术并非绝对会灭亡,小说是种具有无限生机的新艺术形式。黑格尔艺术史发展看法的进步性在于肯定艺术的发展以及与一般社会情况相联系,但局限性则在于将艺术的发展看做精神克服物质的过程,并且带有狭隘的民族主义观点,如东方为西方做准备,西方又为普鲁士做准备。

(五)、人物性格与环境的辩证关系:情致说 1、主要概念:

(1)一般世界情况:某特定时代的一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大背景。其中伦理、宗教法律等信条

和理想叫做“普遍力量“。

(2)情境:一般世界情况具体化为推动人物行动的个别客观环境,是人物行动的外因。 (3)情致:普遍力量在个人身上具体化为推动行动的内因,如主观情绪等。

2、独立自足性:是理想人物性格的特征。并非指脱离社会环境,而是指能熟悉社会环境,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去行动,能对自己的行动负责,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在一般世界情况下,由外在情境和内在情致所引起的矛盾冲突,是悲剧情节发展的推动力,也是人物行动的推动力。 3、英雄时代——独立自主性得以形成的环境:

(1)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人一方面依存于社会,接受社会理想;一方面又不受社会限制,能凭自己的认识判断行动是否符合理想,能凭自己的意志去实现理想。

(2)在人与物质世界的关系方面,人进行个人劳动,自给自足。人能够通过实践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自然在自己的主宰范围之内,人不受制于自然。

对于英雄时代的看法,黑格尔见出文艺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艺术活动和劳动实践的关系。 4、两种不利于“独立自主性”的环境:

(1)牧歌式的情况,即空想乐园,人物性格见不出高尚的理想;

(2)散文气味的现代情况,即资产阶级的社会情况,个人行动取决于外因,不能自主选择,个人与社会对立,失去了对外在世界的主宰。因此黑格尔认为资本主义不适合文艺发展,但由于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后还有社会主义,所以得出艺术将要衰亡的结论 (六)、冲突论和悲剧论

1、冲突论: 冲突是人物性格在某种具体情境中所遭受的两种普遍力量的分立和对立。普遍力量原本是抽象统一的。但在具体化到个人的过程中普遍力量得到了定性,并显示出了差异性。差异的双方对立,继而产生矛盾冲突。理想的冲突起源人本身,即两种同是普遍力量的斗争。

2、悲剧论: 两种普遍力量都是正确的,但若要实现其中一个力量,就要以另一个力量的消亡为前提,这是不符合理性的。在这样一种两难境地,只有使持有这两种普遍力量的人遭受痛苦或毁灭,悲剧才能得以解决。个人岁遭到痛苦,但两种普遍力量都得以保存。悲剧对个人来说是种痛苦,但对普遍力量来说又是永恒的胜利。所以黑格尔认为悲剧的效果不仅是亚里士多德的恐惧与哀怜,还有愉快和振奋。

3、总结:黑格尔从“凡是现实的都是理性的”基本原则原则出发,把悲剧看作矛盾对立统一发展的过程,排斥了命运说和神力说,这是其合理内核。由于强调悲剧冲突的双方都代表普遍力量,因此艺术不适宜 表现反面内容。从这一观点我们可以看出黑格尔全部哲学思想的妥协性,即认为革命会引起悲剧,是一种革命反动论。 (七)、理想的人物性格

1、自在自为的人才能体现理念,因此人物性格是理想艺术的真正中心。 2、三大特征:(1)丰富性,要求人物性格丰富而反对抽象化;

(2)明确性,要求人物性格显示出主要矛盾,即使是多面性格也要有主要方面; (3)坚定性,即始终如一地坚持自己的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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