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成立学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二级学院(部)、部门党政负责人
小组办公室设于保卫处,由保卫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日常工作。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定期排查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在
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二级学院
(部)、相关部门将排查调处情况在每月向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
(3)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
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4)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
制度。
2、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
造册,建立台账。
(2)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做到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处
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
要跟踪督办。
3、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
析,梳理归类。
(2)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应及时召开矛盾纠
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3)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对师生及群众反映强烈、处
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提交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研究,由领导小组组织调处。确保矛盾纠纷、矛盾问题不出学校。
4、定期报告制度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
期报告学校保卫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限期处置。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由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学期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进行总结,形成专门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5、情况通报制度
(1)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
纠纷调处工作。
(3)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教学秩序稳定的部门进行
通报表扬;对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推向社会,把应该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直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学校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列入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建立档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奖惩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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