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后无法胜任工作通知书
xx(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现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现通知你:
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解除(该日期不属于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的,公司将依法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特此通知!
员工签字: Xxxxxxxxxxx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本通知将通过邮件/邮寄/微信/QQ(请勾选一种方式)方式送达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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