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隶属性。这是建设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建设法规必须要采用直接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即以行政指令为主的方法调整建设活动的法律关系。调整方式包括:授权 、命令、禁止、许可、免除、确认、计划、撤消。
(2)经济性。建设法规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也必然带有 经济性的特征。
(3)政策性。建设法规体现着国家的建设政策。 (4)技术性。建设法规的技术 3.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土木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财(建设资金货币)
(2)物(建筑物、材料、设备、机械)
(3)行为(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等活动) (4)非物质财富(方案、专利等智力成果)
企业花费一定的经费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教育属于( )类客体。 A、非物质财富 B、行为 C、财 D、物
施工许可证 是指建筑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的可以施工的证明。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指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 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为建设单位 4.发证时间
符合申领条件的,在15天内发证。 5.时间效力
(1)在三个月内应开工
(2)因故可以申请延期开工2次,每次可以延期3个月 6.自行废止
(1)未开工且未申请延期 (2)超过延期时限
3.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 (1)工程用地已获批准 (2)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3)动拆迁符合施工进度 (4)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单位是( ) A、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是( )。 A、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
B、自第一次申请延期之日起3个月内
C、申请2次延期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9个月内 D、申请延期后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9个月内
E、申请1次延期的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 4.资质证书
定义: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院、监理公司等),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对其“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查,由此核发以确定其“可承担范围”的资质证书。 7.监理单位的资质
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
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二、发包
发包的定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的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承包并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 三、承包
1.承包的定义:通过招标方式取得建设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取得相应费用而完成建设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行为。
《建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建设工程的总承包方式按承包内容的不同,分为施工(或勘察、设计)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其中,施工(或勘察、设计)总承包是我国常见且较为传统的工程承包方式,其主要特征是承包商仅承揽了施工(或勘查、设计)任务;
1.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在( )范围内承揽业务。 A、资质等级许可 B、级别许可 C、营业许可 D、政府许可
2. 乙级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的工程是( )。 A、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B、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C、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D、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等工程
1.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教材P45 ) A.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B.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C.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D.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
E.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2.中国建造师执业分为14个专业,下列( 教材P45 )不属于这14个专业 A. 水利水电工程 B. 通信与广电工程 C. 机械工程
D. 市政安装工程
下列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有( )。 A、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 C、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D、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项目 5.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先要求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2)公平原则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公正原则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三、招标
1、定义:招标是招标人提出招标条件、投标人提出最佳报价和最佳条件,通过竞争而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 5.招标的方式
(1)公开招标(无限制竞争) (2)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 多选
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开标前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 )。 A、中标结果
B、招标投标过程 C、招标的信息
D、参加投标单位的数量 E、标底
4.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2000.5.1 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l)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由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办理审批手续; (2)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如果有); (3)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7)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8)接受投标书; (9)开标: (10)评标;
(11)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12)签订合同。 四、投标
定义:投标又称为报价,是指作为承包方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条件向招标人提交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即向招标人提出自己的报价,以期承包到该招标项目的行为。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A.委托的代表,B.技术专家,C.经济专家,D.其他专家。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 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多选
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条件正确的是( )。 A、招标人代表可以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B、有关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C、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D、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者即是评标委员会专家 E、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派成员参加评标委员会 (2)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45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完全同意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中标通知书属于(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时间是( )。 A、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B、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0日内 C、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D、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严格的计划性和程序性;
2.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
3.签订及履行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4.主体之间具有严密的协作性和连带性; 5.建设工程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 四、建设施工合同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二)建设施工合同的特征 1.合同标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建筑产品的不动性与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队伍、施工机械必须围绕建筑产品不断移动。特殊性还表现在产品的单一性。
2.合同履行的期限的长期性。工期与一般工业产品比较工期较长,而合同履行长于施工工期。 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4.合同管理的严格性。对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对合同主体的管理都很严格。 5.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缔约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不违反建设工程的基本程序; (5)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关于无效合同的理解,正确地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B、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合同 C、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D、一方恶意,损害对方利益的合同 习题
某施工企业于开发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由于施工企业人员不足导致工期后延2个月,此时遇到市场价格上涨20%,其后延2个月的工程的费用应该( )。 A、按原合同价执行 B、按新价格执行
C、按签合同时市场价执行 D、按涨价前的市场价执行 解析: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习题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这是( )。 A、撤销权 B、代位权 C、主张权 D、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其只适用于(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合同履行之后 D、同时履行 (三)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习题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 )。 A、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B、以债权人的债务为限 C、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D、以债务人的债务为限 (四)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因行使撤销权而取得的财产价值应与债权人的债权价值相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合同法》第75 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无效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但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没有法律约束力,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甚至要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制裁的建设工程合同。 二、可撤销的和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1.可撤销的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第54条)
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违背合同生效条件,经一方当事人要求,又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后予以撤销的建设
工程合同。 可撤销的原因:
(1)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行为。 2)显失公平;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 习题(3)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法定原因包括( )。 A、误解 B、显失公平 C、欺诈
D、趁人之危 E、胁迫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1.委托人履行
(1)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 (2)按合同规定行使权利
2.监理人的履行(略,见前:监理的实施程序) 3.监理酬金的支付
建设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势的变化,对原订立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协商进行修补或补充而达成的新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理由: 1.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3.重大误解 4.显失公平
5.国家修改基本建设计 6.情势变更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含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2.监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质量、进度、造价”三控制。主要是对质量的控制。
“两管理”。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的管理和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信息的管理。 “一协调”。协调参与一项工程建设的各方的工作关系。 4.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习题
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或者安装前,应该经过( )签字。 A、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 C、项目经理
D、建设单位代表 .
安全生产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月4 日建设部令第78 号发布)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 天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明确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 (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使用。
(5)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6)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
(8)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建设主要行政责任 一、行政责任概念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种类
(l)公民和法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2)国家工作人员因违反政纪或在执行职务时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三、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l)行政处罚。即由国家行政机关或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2)行政处分。即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 五、安全劳动保护制度 六、保险制度
七、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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