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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标准及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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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标准及使用说明

一、本基准地价是在《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暂定标准》(赤政发〔1993〕53号)的基础上,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由赤峰市土地估价委员会在调查中心城区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收益状况、各种样点的基础上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本基准地价可作为政府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宏观调控本地区地价水平的依据;可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及清产核资中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依据;可作为征收土地使用税、费的依据。

三、本基准地价是在假定用地功能合理的前提下确定的。土地用途不符合优地优用原则的,应增收地价。一、二级地区主要安排商业、服务业、旅游、金融保险业、商品房开发,原则不安排工业用地;在一、二级区内安排工业用地的,按同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50%确定。

四、基准地价是一个级别中同一使用类型土地的平均价格,由于同一级别土地仍存在差异,所以宗地标定地价的评估要根据不同类型级别基准地价进行微观因素修正,并结合国家产业、经济政策综合确定。

五、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改变为经营性用途的,交纳地租,租金标准以财政、物价、土地部门定期发布的标准为依据。

六、本基准地价标准为无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有限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为:

V=J·(1-〖SX(〗1〖〗(1+r)n〖SX)〗)〖HJ〗 其中: 评估师信息网论坛 http://bbs.imcpv.com

V: n:年期地价 J:基准地价

n:使用年限 r:还原利率=7.47% 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地价 土地级别 +46% 一 920 -43% +48% 二 413 -46% +49% 三 233 -47% 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出让金 级别 商业 住宅 工业 95 -48% 168 -46% +48% 80 -49% 300 -42% +46% 126 -43% +49% +47% 267 -45% +43% +45% 标准 幅度 标准 幅度 标准 幅度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 二 三 640 290 190 210 120 70 110 50 35 评估师信息网论坛 http://bbs.imcpv.com

说明:1、表中出让金标准是按容积率2.0-3.0(商业)、1.5-2.5(住宅)、1.0-1.5(工业)测算的。2、用地条件不在此表范围内的,底价采取评估方式确定。3、对繁华有竞价的地段,必须按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受让方按成交价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协议出让土地的,商业、住宅用地按标定地价的70%,工业用地按标定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本表所列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均质地域的平均价格。4、土地级别范围的标定以《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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