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及地面注氮工。 第2条 注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操作注氮机等机具向采空区注氮。 2、检查、维护注氮管路系统。
3、负责注氮机、空压机等机具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注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注氮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4条 注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注氮操作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注氮的有关规定。 4、熟悉注氮的正规流程、操作程序。
5、熟悉注氮设备的参数以及对注氮的相关要求。
6、熟悉注氮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知识。
7、了解工作范围内的管路系统 (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 8、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9、掌握煤矿自然发火的机理及防治知识。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注氮管路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确保密封不漏气。
第6条 注氮工必须携带瓦斯氧气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进入工作地点,应首先检查瓦斯等气体以及巷道顶帮的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第7条 井下注氮操作场所附近必须安设电话,能与调度室保持联系。
第8条 注氮的操作,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注氮量、注氮方式等。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井下注氮检查:检查工作场所附近的巷道顶帮及气体情况,检查管路及阀门的状况,确保安全、完好。
第10条 地面注氮前的检查:检查注氮机组的状况,包括检查机组油量、冷却水系统、仪器仪表、阀门、供电系统等是否满足要求。
五、操作顺序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操作顺序:安全检查→打电话汇报调度室是否供氮气→打开阀门注氮→观察记录注氮量。 六、管路维护操作
第12条 下井后要沿注氮管路行走,并用随身携带的工具进行检查,发现有漏气要及时处理。
第13条 用氮气防灭火时,要对管路进行检查,对管路中的积水要及时排除。 (一)向采空区注氮
第14条 将管路接到防火墙上预留的注氮孔管路上,注氮时由通风队打开阀门。 第15条 机电队得到调度室通知,开启注氮机注氮。
第16条 观察并记录注氮量。每隔2h记录1次仪表值,并填人注氮记录表上。 第17条 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超限时要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第18条 达到设计的注氮量时,要停止注氮,由生产办有关人员验收后,再决定撤出管路或继续注氮。 第19条 停止注氮时,要先通知调度室,经同意后,再关闭阀门。 (二)向采空区注氮
第20条 工作面开切眼时要预先埋设注氮管路,沿走向每推进一段距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再沿工作面埋设注氮管路。
第21条 根据设计的注氮量进行注氮操作。 (三)停产工作面的注氮防火
第22条 通过临时密闭预留的注氮孔管路向停产工作面进行注氮。
第23条 向停产工作面进行注氮,要保证停产工作面进、回风巷的密闭不漏风。 (四)制氮机组的操作
第24条 开机前首先打开冷却水总进水阀门。 第25条 关紧载荷阀门,打开排气管路阀门。 第26条 合上开关,检查各电表和指示是否正常。
第27条 开关在手动位置,按启动按钮,电机电流升到满表位置,当回降到正常值附近时,按运转按钮。
第28条 空车启动后,操作者应注意检查:油泵压力表指针是否马上升压;电机、空压机的声音是否正常;检查各运动部位温度是否正常。
第29条 将减荷阀手轮逐渐打开,空压机开始加载,压力表开始升压,逐渐达到规定值。 第30条 空压机进入正常运转后,此时各工况应符合以下要求: 1、此空压机吸气温度应不大于40℃。 2、空压机排气温度应不大于160℃。 3、冷却水进水温度应不大于35℃。 4、冷却水排水温度应不大于40℃。
5、传动机构润滑压力 (油泵压力表):0.15~0.35MPa。 6、传动机构润滑油温度应不大于70℃。 7、空压机压力应不小于0.8MPa。 8、排出氮气浓度必须大于或等于97%。 第31条 空压机的停机必须做到卸载停机。
第32条 停机前操作者必须先关闭减荷阀,停止供气,使空压机空运转数分钟,若排气管道中设有放空阀,也应打开阀放空。
第33条 按停止按钮,断电使机组停止运转。
第34条 停机后约l5min左右待各气缸逐渐冷却后,再关闭冷水阀停止供水,并放掉机内的存水(水管最低位置的水阀打开),以防冬季冻结。
第35条 排放中间冷却器和储气罐内的凝结油、水。 第36条 制氮机组运行中每隔2h作l次运行记录。 (五)注氮机组的操作(移动式)
第37条 首先对设备、冷却水系统、电器、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要求: 1、检查空压机油气桶的油位,油位应位于窥镜刻度线的上限与下限之间。
2、检查注氮机组各阀门的位置。注氮阀门应处于关闭位置,注氮压力调节阀处于预先调节好的位置 (一经调节好以后,无须再动),注氮放空阀应处于开启位置。
3、检查水量、水温是否满足要求。 4、检查电器设备,绝缘与防爆要符合要求。 5、制氮机组所有的排污阀,进行1次排放。
第38条 开启冷却水进水阀门,使冷却水循环系统开始工作。 第39条 合上高低压电源开关,检查电压指示是否正常。
第40条 瞬时点动空压机电机,检查电机转向是否正确(应符合 电机旋转指示方向)。 第41条 启动空压机,使得空气罐升至满压,打开膜分离系统的进气阀。
第42条 手动闭合膜分离系统电控箱内的断路器,然后按下膜分离系统上的启动按钮,启动氮气系统,使系统达到正常压力。
第43条 校验氧分析仪。
第44条 调整纯度控制阀,直至产出的氮气浓度合格。在产出合格的氮气之前,产出的气体将自动通过放空电磁阀排空。
第45条 打开产品氮气出气阀。
第46条 制氮机组运行中要随时注意观察排气温度,一般应控制在50—60℃。 第47条 制氮机组运行中空气缓冲罐每隔lh必须排污1次。 第48条 制氮机组运行中每隔2h作1次运行记录。 第49条 制氮机组停机时,应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按下膜分离系统上的停止按钮。
2、关闭空压机,膜分离器将在停止进空气时通过渗透侧放空管自动降压。 3、关闭氮气输出控制阀。
4、断开膜分离系统电控箱内的断路器。 5、关闭水冷却系统水源。
第50条 定期更换过滤芯。在更换过滤芯之前,应关闭压缩空气人口阀门,使管路泄压。 第51条 定期对安全阀、冷凝液排放管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52条 冬季停机或长期不用时,应将各部件的冷却水全部放掉。 七、特殊操作
第53条 处理漏气管路时,要首先关闭阀门,如果需要停气,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54条 处理漏气管路时,要有3人以上,并有人检查氧气浓度,如果低于20%,不得操作。
第55条 井下发现不适合注氮时,要立即打电话通知注氮机组操作人员进行停机,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56条 机组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进行处理,必要时要停机。 八、收尾工作
第57条 交接班时,要将当班的注氮量、注氮浓度、室内温度的情况进行详细交接。 第58条 交接班时,注氮机组运行记录要一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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