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文件传阅表
文件名称 批 阅 人 批 阅 内 容 JSYQ-JL(2014)第09号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批阅时 间 传阅人签名/传阅者阅后感及提议 时间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已掌握/提议: 注:本表由项目资料管理人员管理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六部文件
签发人: JSYQ-JL(2014)第09号
通 知
经报本单位同意,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营部特制定本办法,希各监理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本通知自2014年5月8日实施。
2014-5-8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营部对员工的奖惩管理。 3 职责
3.1经营负责人负责员工奖惩的归口管理及决议的具体实施; 3.2各项目部负责所辖范围内员工的奖惩及有关材料的上报。 4 控制要求和方法 4.1奖励
4.1.1经营部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4.1.2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4.1.3奖励分为合理化建议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通报表彰并授予奖品和颁发奖金等多种形式。 4.1.4奖励标准
4.1.4.1经营目标责任制奖:
a) 经营部根据年度和项目经营目标,向各项目部分解下达经营目标责任; b) 完成目标任务和超额完成的项目部将获得奖励; c) 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部的员工不得奖或给以相应处罚。 4.1.4.2对下列情况的集体或员工进行通报表彰:
a) 工作成绩突出并被评为公司年度先进个人者; b) 提出合理化建议而被公司采纳者; c) 领导所属项目部取得较好成绩者; d) 集体获得区级以上荣誉者; e) 年终民主评议成绩优秀者; f) 其它有必要进行通报表彰者。
4.1.4.3对下列情况的员工或荣誉集体,公司一次性给予奖励并通报表彰:
a) 获得区级荣誉者,奖励500元; b) 获得市级荣誉者,奖励1000元; c) 获得省级荣誉者,奖励2000元; d) 获得部级、行业荣誉者,奖励3000元; e) 获得国家级荣誉者,奖励4000元;
f) 及时制止并避免重大事故及损失者,奖励500---1000元;
g) 有重大技术改革或发明,并在本单位得到应用的,奖励2000---5000元; h) 提出合理化建议而被公司采纳者200---2000元;
i) 示范项目创建过程,内部验收符合要求的每次奖励1000元。 4.1.4奖励程序
a)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或员工,由其所在项目部及时提出申请,报经营负责人汇总;
b)报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c)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通报公布; d)奖励事宜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4.2处罚
4.2.1经营部报请单位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等情况的员工,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4.2.2处罚分为警告、通报、罚款、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五类。上述处罚种类可以单独使用,必要时也可合并使用。 4.2.2.1警告、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初犯者给予警告处罚,再犯者处以罚款50元。 a) 在工作时间内,无故到其它部室谈论非本职业务,且妨碍他人工作,造成扰乱其它部室正常工作现象的;
b) 工作时间吃零食,在禁烟区内吸烟的;
c) 言语粗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及时整理工作区域的; d) 不遵守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的; e) 不爱护公共设备、器具的; f) 违反安全规定的;
g) 工作时间干私事的;
h) 衣冠不整,穿拖鞋进入工作场所的; i) 每月抽查两次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现场的;
j) 用电话机、复印机、传真机及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或在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的;
k) 不遵守会议会风,未经批准无故缺席会议的; l) 违反公司其它制度或规定的。 4.2.2.2通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进行通报或处罚:
a) 违反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及其它制度或规定者; b) 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者; c) 解除劳动合同者; d) 其它有必要进行通报者;
e) 示范项目创建过程,内部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通过二次验
收符合要求的不予奖励,二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0元; f) 被省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2000元; g) 被市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1000元; h) 被县/区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500元。 4.2.2.3记过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200元罚款: a) 工作怠慢、敷衍了事,有损公司声誉遭到投诉者; b) 上班时间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c)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并擅自行事者; d) 工作时间睡觉者;
e) 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业务程序,并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f) 在工作中以职务之便接受他人礼品、酬金者; g) 呈交伪造的各类证明文件者; h) 工作失误、推卸责任者;
j)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者;
l) 违反“淮安市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行为考核办法”中任何一条; z) 公司认为有必要处罚的其它情况 。 4.2.2.4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a) 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警告处分或两次记过处分者; b) 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者; c) 有意泄露公司重大机密者;
d) 在公司内外散布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且造成极坏影响者; e) 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营私舞弊、索贿受贿者; f) 偷盗公司或员工财物者; g) 拒绝接受工作调遣者; h) 在外从事兼职工作者;
i) 工作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j) 行为不检点、道德品质低下的。
4.3员工考勤处罚,执行JSYQ-JL(2014)第01号相关规定。
4.4处罚程序
a) 员工因各种情况的违纪,由所在项目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营部负责人同意后,通知本人并进行通报。
b)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须报单位批准。 c) 处罚事宜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4.5申诉。
4.5.1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经营负责人提出申诉。申诉期间维持原处理结论;
4.5.2经核实后,处罚结果无误的,维持原处理结果。 4.6奖惩分为公司(经营部)奖惩及项目部内部奖惩: 4.6.1公司(经营部)奖惩执行4.1、4.2有关规定;
4.6.2各项目部可参照公司(经营部)奖惩管理办法,可制定相应的内部奖惩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