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庆自来水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甲方建设的“化工工业园办公楼”的供水问题。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化工工业园办公楼”供水工程,全长1700米,管径为DN50衬塑钢管。
二、工程费用
1、工程款:按安庆市给水工程设计室提供“化工工业园办公楼”的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玖佰柒拾柒元贰角叁分(112977.23元)。该工程款以甲方委托安庆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最终审核造价为准。
2、入网费:甲方申请安装LXS-40水表壹只,本工程入网费为人民币叁万贰仟肆元整(32000元)。
3、设计费: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收费标准,按工程造价的4.95%收取设计费,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伍仟伍佰玖拾贰元整(5592元)。
三、付款方式
由于甲方启动资金匮乏,乙方为支持甲方的建设,同意甲方缓交以上费用,缓交延期两个月至8月底前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
四、工程进度要求
1、本工程自甲方付款之日起,主干管在十五个有效工作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清障及施工协调工作。
3、乙方应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给水管道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应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庆自来水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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