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JYK-02-001生效日期:2012年3月15日编辑人:黄玉华修改人:审核人:曲甦
版序:20100315版本号:第3版
发布日期:2012年3月15日发布部门: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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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1.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该立即洗手,严格按照6部洗手法进行。
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对手进行凝胶擦拭消毒,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
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洗手池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在限制洗手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2. 接触生物源性材料的安全工作行为
2.1处理、检验和处置生物源性材料的规定及程序应利用良好微生物行为标准。
2.2工作行为是要降低污染的风险。执行污染区内的工作行为是可预防个人暴露。
2.2.1样本在收到时有损坏或泄露,要由穿着个人防护装备之受过培训的人员开启样本以防止漏出或产生气溶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此类容器。如果污染过量或认为样本有不可接受的损伤,则应将样本安全地废弃而勿开启。
2.2.2禁止口吸移液。
2.2.3应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装置。禁止用手对任
何利器剪、弯、折断、重新戴套或从注射器上移去针头。安全工作行为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2.2.4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含有传染性生物因子,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2.2.5所有潜在传染性或毒性的质量控制和参考物质控在存放、处理和使用时应按未知风险的样本对待。
2.2.6操作样本、血清或培养物的全过程应穿戴适当的且符合风险级别的个人防护装备。
操作实验动物应穿戴耐抓咬、防水个人防护服和手套;应戴适当的面部、眼部防护装置,必要时,增加呼吸防护;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2.2.7摘除手套后一定要彻底洗手。
2.2.8应最好采用电子灼烧灭菌装置对微生物接种灭菌。3. 溶胶
实验室工作行为的设计要求和执行应能减少人员接触化学或生物源性有害气溶胶。
3.1样本只应在有盖安全罩内离心。
3.2所有进行涡流搅拌的样本应置于有盖容器内。
3.3在能产生气溶胶的大型分析设备上应使用局部通风防护,在操作小型仪器时使用定制的排气罩。
3.4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和生物源性气溶胶的地方应采用局部通风措施。
3.5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3.6微生物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相关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4.在实验中应急如遇紧急情况按以下程序处理:
4.1如有生物活性物质打破,污染泄露,实验台或地面,应紧急用相对应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后也不能用手去拿,要用镊子去收集到锐器盒内处理.按消毒程序处理。
4.2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及相关主管部门说明情况。4.3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要做详细记录,什么样本、什么原因、消毒过程、清理过程、伤害情况、处置抢救情况,参加人员,上报情况都要详细纪录。
4.4事故发生后要请专家指导处理、并在专家及相关部门检测评审后合格后方可使用。
4.5电器发生设备故障要穿好隔离服及各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维修。
4.6如发生火灾立即报告保卫科并报警119,并说明实验室情况。5.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
处理程序:报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进行局部处理→填写报告卡→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就诊、随访和咨询
医务人员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在发生科室完成):
1. 用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
干净,及时接种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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