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班主任)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一、安全教育方面
1.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有记录(班级安全教育记录表),教室应有安全教育专栏。每月检查1—2次,无记录或记录不详,一次扣1—5分。
2.班主任每月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班会,班会有文字材料、图片,安全科每月检查一次,无记录或记录不详,一次扣1—5分。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规范学生进出校门方面
1.教育学生要按时到校,进校后到放学前未经请假不得出校,要听从门卫指挥不得冲撞,病事假必须先请假,不得无故缺课。学生离校要按照教育局要求填好请假单(必须正规请假条)班主任保管好存根以便检查。
2.班主任必须每天第一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如发现有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确认学生未到校原因,同时做好记录(检查点名册),以上两点安全科不定期抽查,发现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5分。
(二)消防与用电安全方面
1.教室内不得私设电线,如有需要安装用电设施,应先报告学校,经学校同意后,请专业人士安装。
2.教育学生不得损坏教室和校园内其它地方的用电设施,如有损坏且未引发事故,并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学校不扣班级分。未采取措施和报告学校,且未引发事故,一经发现每次扣5--10分,引发安全事故
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学生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明火,不得吸烟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次扣5分,如引发火灾视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楼道安全方面
学生不得在休息时间在教室、楼道和楼梯追逐打闹否者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上下楼梯时,在楼梯上推拉、拥挤造成事故的每次扣5分。
(四)集会活动、升旗仪式和两操安全管理方面。
学校开展的集会活动和两操以及其它需要班主任到场的活动,班主任应按时到岗组织和管理本班学生,因迟到早退和未到场而引发安全事故情节较轻者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班级教室安全方面
班主任作为本班安全管理责任人,应随时检查本班教室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单》上交到安全科。否者每次扣1--5分,如引发严重安全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先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卫生防疫
班主任对班级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加强卫生常规教育,建立特异体质(特殊关怀、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申报表)学生档案,认真做好三表(晨检记录、通风 消毒记录、因病缺课记录)工作并及时上交,一旦发生疫情立即上报,密切关注学生情况。每周五第六节课下课上交三表,一次不交扣2分,迟交扣1分,表格不按规定填写扣1分。有疫情发生及时及时上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疫情,尚未造成
恶劣影响的,一次扣5分。
(七) 班车安全
班主任对乘坐班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乘坐班车学生违反学校下发的《乘车规定》一条扣2—5分,严重的取消坐班车资格。
(八) 学校公物、班级备品
损坏学校公物、班级备品(桌椅、班牌、铁柜、灯管、窗帘、门窗、一体机、插座、安全指示牌、消防标识等)需按价格赔偿,每次扣1—10分。
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和协助有关方面解决问题
1.学校按上级要求和本校安全管理的需要,交给需要班主任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应按质按时完成,不按时完成者每次扣5分。
2.班级桌椅摆放整齐,所需扫除等备品规范存放,必须上墙的制度、课表、疏散指示图等在学校规定合理的部位张贴,如发现达不到要求或该上墙的内容不上墙者,警告一次,限期整改,拒不执行者扣10分。
3.班级门口的安全责任人姓名如不完整或者与班主任姓名不符,警告一次,限期整改,拒不执行者扣10分。
四、安全事故
1.发生打架斗殴(3人以下)(扣5—10分);发生群殴(3人以上)、持械伤人、偷盗、诈骗等安全事件(每次扣10—20分)。
2.私藏、携带管制器械以及刀具(扣3分/次)。
3.学生在校园追逐打闹、攀高、到有危险的施工地、玩有危险器具、做有危险游戏经发现(每次扣1—2分)
五、奖励
1.向学校举报较大安全隐患者,经查核实属实奖励5分/次。
2.主动制止不安全事故或行为发生,经核实属实奖励5分/次。
3.向学校提供盗窃、诈骗及其他不安全事故重要线索核实属实奖励5分/次。
4.凡被校报录用关于安全方面的征文奖励5分/篇。
长春高新兴华学校 安全科
二O一六年八月
说明:
安全教育内容:1.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课间安全、课外安全、集会安全、防震安全、防雷击、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特殊学生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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