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

来源:二三娱乐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如下: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