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免税项目有哪些如下: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5、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综上所述,车辆购置税免税项目有以上七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