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二三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不受理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不受理

来源:二三娱乐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一、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ule263.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