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经过乙方申请,甲方提供位于 予乙方居住,甲乙双方就宿舍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可能造成人身损害的地方安装警示标识,履行安全提醒和保障的义务,乙方若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在入住宿舍前需确认宿舍设施完好,入住后发现宿舍的设施有安全隐患时,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总务科,未停止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导致的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维修按损坏性质由甲方决定费用分摊比例。
三、乙方在入住宿舍期间,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个人隐私,非紧急安全情况不随意进入甲方宿舍,若例行检查或其他维修情况必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放得进入。
四、乙方在入住宿舍期间,需要遵守下列要求,凡未遵守下列要求导致的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严禁私自更换宿舍门锁,确实存在治安隐患的联系甲方处理;
2、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带入宿舍; 3、禁止在宿舍走廊、宿舍楼梯口追逐、打闹或在宿舍喧哗影响其他住户; 4、禁止攀爬护栏、窗台或向窗外泼水或丢杂物;
5、禁止在楼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前乱停车辆或堆放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6、禁止在宿舍进行经商、租赁活动,禁止酗酒及黄赌毒活动;
7、注意防火,严禁乱扔烟头,不准在宿舍范围焚烧纸物、放鞭炮、烟花等,严禁私自启动消防器材,破坏消防器材,严禁使用蜡烛等产生明火的材料进行长期照明(停电除外);
8、宿舍范围原则上不提倡使用燃气炉、燃气热水器等明火器具,乙方确有需要使用,需选购有安全资质产品,做好通风,并定期检查管线是否泄露或损坏,慎防发生煤气中毒、爆炸事故;
9、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电热水壶、电热毯、保温灯、电吹风等高功率电器需选购有安全出厂标识产品,电线、开关不能裸露,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在宿舍范围为电动车充电,移动式插座、手机充电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五、乙方丧失居住甲方宿舍资格(与甲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必须要确保宿舍内设施完整移交甲方,凡是有损坏的需要照价赔偿,赔偿款甲方可从乙方未结算的工资、奖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可以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在解除或终止当日起5天内必须搬离宿舍,如果乙方未按期搬离宿舍的,视为乙方放弃处理滞留在甲方宿舍的物品,并且甲方可以任意处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双方就各项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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