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考核扣分暂行标准 序号 1 2 3 监督 管理 考核 项目 安全 事故 考核内容 对发生的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扣40分;负有次要责任的,每起扣20~30分 发生事故未按规定救援、报告、保护现场和不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扣每起20~30分 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或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未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扣20~40分 施工现场存有生产安全隐患,被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的,每例扣5~15分;被责令停工整改的,每例扣15~25分;被责令停工整改擅自开工的,每例扣25~40分;被处予罚款的,每例扣25~40分;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处扣1~20分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综合评价,施工现场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扣30~40分 拒绝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阻碍正常安全监督行政执法的,扣30~40分 项目部未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扣20分 施工现场未配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0~20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的,扣10~15分 未制定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或未逐级分解的, 扣5~10分; 未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扣5~10分; 未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扣20分 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强化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扣40分 安全技术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整理、归档不规范的,扣5分; 未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安全技术方案(或组织设计)和组织制定的安全技术方案(或组织设计)不齐全、缺乏针对性、审批不规范或不落实的,每项次扣2~5分 安全技术交底不齐全、针对性不强或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每项次扣1~3分 未按照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扣5~20分;查出的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的,扣5~10分;安全检查无记录或不全面的,每项次,扣2分 技术管理 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防护用具或机械设备,每例扣5~10分 未为施工人员提供个人劳保用品,或提供的用品不合格,每一人件扣5~10分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作业人员岗前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未按照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和组织演练的,扣5~15分 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未专款专用或投入不足的,扣10分 文明施工 社会监督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围挡、封闭管理、整平、硬化和功能划分的,物料器具堆放和标牌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扣5~15分 被投诉、举报或新闻媒体暴光的,扣5~10分;被有关部通报批评的,每例扣10~30分 合 计 扣 分 实扣 分数 4 5 6 7 8 9 10 安全管 理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与 管理制年度安 全教育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1、考核内容仅针对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不对企业;
2、执行本标准时每次不得重复扣分,当有重复检查项目时,按最高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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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扣 分 通 知 书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单位 扣分内容 扣 分 事 项 合计扣分值 监督检查员(1)签字 监督检查员(2)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督检查机关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扣分值 备 注
监督检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各一份; 2、本通知书与隐患整改通知书一起使用时,扣分内容可以不详细填写; 3、本通知书经两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与项目经理签字生效,项目负责人拒绝签字时经核
实,由监督检查机关负责人签字,扣分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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