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协会奖惩制度
1、 凡获院级或院级以上奖励者,协会授予优秀会员奖状,并颁发纪念物。
2、 凡期末考试单科不低于85分,无任何违规情况者授予优秀会员奖状,并颁发纪念物。
3、 训练刻苦,进步明显,经考核确认以后,颁发纪念物。 4、 勇敢正直,见义巧为者,授予奖状以资鼓励。
1、 违反学校规定,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者,按自愿退出协会处理。
2、 训练时男女同学行为不当者,按自愿退出协会处理。
3、 凡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或变相赌博者,按自愿退出协会处理。
4、 凡会议、训练无故缺席三次者,按自愿退出协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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