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视与反骚扰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确保每位员工在工录用、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都受到公平的
对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上下全体员工,以及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的分包商和供应商的员工。 3.职责:
3.1总务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和奖金发放活动中的平等对待工作; 3.2各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等活动中平等对待。 4.要求 4.1.1禁止歧视: 总务部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发的考试。招聘广告中不能限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 “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的时间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总务部在处理员工受歧视事件,对每件事都需深入调查。如果事情属实,要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员工。 4.1.3禁止虐待: 5.相关文件及记录: 5.1《员工意见反映表》 员工意见反映表 时间 事件 涉及员工 处理结果 备注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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